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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起,不過是一段舊事,你再念念不忘又能改變什麼?”
他的口吻之淡然,在此之前,她從未預想過。
鍾凝燻不動聲色的握緊了雙手,任由尖銳的指甲刺入白皙的掌心之中,似乎只有這樣尖銳的疼痛,才可以使她的衝動剋制下來,不至於讓她失去理智。
力度之大,她似乎都感覺到了指甲刺破了皮肉,有鮮血溢位,溫熱潮溼。
他說,畢竟都已經過去七年了。
他說,你再這樣胡鬧下去又能怎樣?
他說,她永遠都不可能再回來了。
鍾凌銳抬起手腕,看了看時間,對她講:“小薰,過去的事情我不計較,但我也不想和你鬧下去了,為了一個她,你痛苦了七年,自始至終不肯放過自己。唐依心,……她哪裡值得你這樣做?”
……
唐依心,……她哪裡值得你這樣做?
七年來,自從唐家出事之後,她第一次,聽到這個名字從他的口中說出。
這七年來,這個名字始終是她心裡的傷,也知道,幾乎是整個鍾家的禁忌,所以即便她再怎麼對當年的事情念念不忘,也鮮少提起這個名字。
鍾凌銳,更不用說,每次提到,都只會用“她”這個字來代替,再也沒有叫過一聲,她的名字。
而今天,他打破了這個習慣。
☆、第104章 春風十里,不如你
為了一個喬婉婉,他終於,把一切攤牌,覆水難收。
心像是被凌遲似的,疼痛入骨。
的確,是沒想到的。
過去的事,終究只會成為歷史,只不過,是時間長短的問題。
可是她卻怎麼也沒想到,忘的最快的,竟然是當初記的最深的。
是誰說,忘掉一個人,只需要七年,因為每七年,人的所有細胞就會替換成全新的。
原來,這是真的。
聽到他的話,她的淚乾涸在眼眶。
最傷心的時候,竟然是連哭都哭不出來了。
只是,攥緊的手,還是出賣了她此刻的心情。
人的情緒,是一件很奇妙的東西。
剛才的失控褪去,鍾凝燻漸漸冷靜了下來,抬起頭,倔強的迎視上鍾凌銳,那張憔悴泛白的臉,依然是七年前她仗著他的寵溺與縱容撒嬌任性的模樣,變了的,只是心。
她就站在那裡,靜靜的看著他,眼眸沒有絲毫波動,目光平靜,平靜到就像是在看著一個陌生人一樣。
眼前的這個人,是她的哥哥,是她曾經最信任最依賴的人,是這個世界上最愛唐依心的人。
可是現在,他卻變得這麼徹底,讓她根本就無從探究。
唐依心,她值得她這樣做嗎?
值得嗎?
她一次又一次的問自己。
答案是:值得。
她看著他溫漠冷冽的臉龐,看著他微蹙的眉心散發出來的不耐,看著他讓人感到森冷漠然的氣勢,看著他微揚的唇角中洩露出來的那一絲淡漠。
高高在上的姿態,好像身處雲端,而她,不過是泥濘中的滄海一粟。
如七年前那般,他身上的氣勢永遠保持著距離感,就如同是冬日裡的一塊冰凌,讓人不敢伸手觸碰,更像是一把凌厲的利刃,將所有蟄伏的氣勢掩飾的完美無瑕,但是卻傷人於無形。
只是,唯一不同的是:七年前,她依賴他;而七年後,她卻恨他。
從來沒有一刻,讓她像是現在這般恨他。
連身上跟他流著同樣的血液,都讓她覺得無比噁心。
她看著他,靜靜的開口:“你是我當初最相信、最依賴的人……我從七年前開始恨你,恨了你七年。可是卻從來沒有一刻,像是現在這樣恨你,哥,你配不上她!”
她一字一句,咬的音節極重。
“小薰,我不想沒有次數的提醒你,那些事已經過去了,你再放不下,也不可能回到過去。”鍾凌銳面無表情的說。
他說話的時候,真真是讓她產生了一種錯覺,就好像,他只是個局外人一樣。
事不關己,高高在上。
“好……”他的決絕把她逼到死路,鍾凝燻再不甘也只能妥協,“從現在開始,無論你和喬婉婉怎樣,我都不會攙和,但是有一件事你答應我。”
“說。”
“你可以和她訂婚,但是不要在今天。”她的臉色,隨著出口的話語,而變得愈發蒼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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