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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何暮有了初中復讀的教訓,便一刻也不敢鬆懈,好在她還算聰明,在李琛的幫忙下,學習在班裡還算中等。
何暮在高二的時候,有個快樂還又逗比的同桌,叫梁紅。身高170cm,留著一頭中分長髮,穿著大多比較中性,性格比較女漢子,整天讓何暮叫她梁少爺,但何暮都會嗤之以鼻並嘲諷的叫她一聲梁二。
因為不但是同桌還是一個宿舍的,何暮和梁二的關係挺好的。再加上李琛比何暮高一個年級,現在上高三,課業比較繁重,是特別忙的時候,兩人也只有早上上學前和晚自習後才有時間見面。所以其他時間,何暮都是找梁二度過閒暇時光。
這天,臨近中午放學,下起了瓢潑大雨,何暮這樣的大馬哈是從來都不會未雨綢繆的,所以望著遠遠的宿舍樓何暮只能唉聲嘆氣為何要這時候下雨。
梁二見了何暮垂喪的臉,“來吧,哥護著你。”何暮看了看雨,又看了看宿舍,心想李琛那麼忙也不會來接自己,自己也沒帶傘,還是跟著梁二走吧。
鑽進梁二的傘裡,由於傘太小,梁二摟著何暮的肩膀,努力縮小兩人之間的距離,以減少落在身上的雨滴量。何暮大喊著不要佔本姑娘的便宜,梁二調戲著,小妞讓爺抱一個。
其樂融融的場景,讓前來送傘的李琛感到非常的刺眼,彷彿地上的每一個雨滴都折射出一種嘲笑,一種何暮不是她一個人的事實。李琛突然想起了什麼,是的,她們現在還只是發小,朋友,同學,似乎她們還缺少了一種關係。
想及此,李琛笑了,一種幸福的感覺蔓延開來。
☆、往事回憶三
對於表白,李琛想了很多種,想過寫情書,也想過送玫瑰花,但是覺得這些對於那種不是太熟的兩個人比較浪漫,而對於她倆這種關係未免也太尷尬了,真的要寫的話,要怎麼寫,難道寫我傾慕你已久,從穿開襠褲的時候就愛上你了?而且玫瑰花太招搖,真要問誰送的,這不是全校人甚至家裡人都知道她倆這關係了嗎,基於此李琛覺得不如自己在家親手做一頓飯,比較實在。
十一七天黃金週到了,但是對於高三的學生來說只有兩天。這天李琛早早的起了床,給何暮發了條簡訊讓中午到她家一起吃個飯,何暮說吃什麼飯哪,我得減肥。李琛回她,明天再減今天必須來。
到了十點多左右,李琛就聽到敲門聲,開啟門一看何暮那丫竟然拿了兩桶泡麵和兩瓶可樂,說:“你也別做了,反正你做飯也死難吃,咱們就湊合吃點,晚上等我媽回來給你做大餐。”
李琛很少做飯,煮個稀飯還可以,但就是燒菜真的不怎麼好吃。為了這幾個何暮愛吃的菜她學了好幾次。
聽到何暮的話,李琛覺得一群烏鴉從頭頂飛過,她怎麼就喜歡這個神經大條的女生呢,枉她今天發簡訊那麼鄭重,平常一般都是開啟陽臺喊一嗓子的好嗎。
“最近跟我媽學了幾個,跟你嚐嚐我手藝。”李琛接過何暮的泡麵,“這些回來再吃。”
“喲,這不像你風格啊,咱們琛琛不是整天說自己是要幹大事業的人嘛”何暮一屁股坐在沙發上。
“廢話少說,到底吃不吃?”
“吃吃吃,我吃。”
廚房裡兩個人在一起做飯,何暮幫個下手,一頓飯倒也做的像模像樣。何暮望著桌子上可口的飯菜,迫不及待的吃了起來,一邊吃一邊誇獎著。
李琛望著何暮的吃相,嘴角也彎了起來。她最喜歡看何暮對她完全信任又沒有任何做作的樣子,“何暮。”李琛說“不如我們在一起吧。”
“這不是在一起了嗎?”何暮嚼著李琛做的酸辣土豆絲。
“是不是應該給你個名分。”李琛單手支著下巴,望著何暮道。
“什麼名分?拜乾姐妹嗎?這麼俗套的事情也就你想的出來。”何暮白著眼。
“我喜歡你,你做我媳婦吧。”李琛伸手握著何暮的手說。
可是半晌何暮都沒有說話,李琛有些緊張,以為何暮一直都是把她當朋友的。氣氛有點尷尬,李琛說笑著道“說著玩呢,別當真,呵呵,吃飯。”
何暮努力的嚥下嘴裡的東西,“可是為什麼你不做媳婦?”
李琛又一次被何暮的思維打敗了,“我的個子比你高,我的文化比你深,我的腦子比你聰明……”
就這樣兩個人呆在了一起,只不過換了種方式,很自然很隨性。那個時候的她們認為在一起是很必然的,只要愛了就要在一起,哪裡想過這是違背天倫是不會被世人所接受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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