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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景色或一株樹讚歎不已,還叫他一起觀賞呢;爾後再向前走,穿過佈滿茬兒的田野,她帶頭,忽而摘一朵花,說是給姑母的;她雖然嬌弱,卻愛步行,從不感到吃力;終於在暮色蒼茫中,返回布林頓了。晚餐後,那老頭兒布賴科普夫掀開鋼琴,彈起來,還唱呢,可毫無腔調;他倆舒舒服服地靠在安樂椅裡,忍住笑,終於憋不住,笑出來,笑個不停——無緣無故地傻笑。他倆以為布賴科普夫什麼都沒瞧見哩。翌日早晨,她就在屋子前面跳來蹦去,活像一條搖著尾巴的小狗……
哦,是她的來信!藍信封,是她的筆跡。他不得不看。又約他見面,肯定是痛苦的!念她的信真得費好大的勁兒。“我必須告訴你:見到你太高興啦!”就這麼一句話。
然而,這封信卻叫他心煩,使他懊惱。要是她不寫多好呵。他已經思緒紛亂,再來這樣一封信,就好比肋骨被人戳了一下。她為什麼不讓他清靜呢?說到底,她已經同達洛衛結婚,而且好多年來過得十分幸福嘛。
這種旅館也夠嗆的。根本不能叫人舒泰。來往的旅客太多,帽架上不知掛過多少帽子了。再想一下,連蒼蠅也在不知多少人的鼻子上叮過了。至於表面上使他眼睛一亮的整潔,其實並非整潔,而是光禿禿、冷冰冰,不這樣才怪呢。每天清晨,一個瘦瘠的女總管要巡視一番,四處窺探,吩咐清教徒式的使女們把東西擦得鋥亮,好像下一個顧客是一塊腿肉,要用擦得一乾二淨的大盤兒來盛咧。睡覺嘛,一張床;要坐嘛,一隻靠背椅;刷牙刮鬍碴子嘛,用一隻平底杯,還有一面鏡子。他把書呀、信呀、睡衣呀,隨意亂扔,同這冷漠而古板的氣氛頗不協調。正是克拉麗莎的信使他悟到這一切的。“見到你太高興啦,我必須告訴你!”他折起信紙,丟在一邊;再也不想看了!
要讓他在下午六點鐘收到這封信,她必定在他離開後立即坐下來寫,貼上郵票,叫人去寄掉。正如人們所說,她的脾氣就是這樣。他的訪問使她心煩意亂。她必定感觸很多,在吻他手的剎那間,覺得懊悔,甚至羨慕他,也許還想起他以前說過(從她的表情看得出來):萬一她嫁給他的話,他倆將改造這可惡的世界。如今她卻是這般模樣,到了中年,平庸得很;於是她憑著不可遏制的活力,迫使自己撇開這一切,不再顧影自憐,因為她有一股生命力,堅毅,有韌勁,足以克服任何障礙,使自己順利地進展。這種力量簡直無與倫比。誠然,他走出房間後,她會頓時反應。她將為他覺得十分難過,並且考慮自己究竟能幹些什麼,給他些樂趣(他總是缺少這個);他能想象她淚流滿面,趕緊到寫字桌邊,飛快地寫下一句話,就是他看到的那一句:“見到你太高興啦!”這是她從心坎裡感到的。
彼得·沃爾什解開靴帶。
可是,縱然他們結了婚,也不會如意的。說到底,她倒是嫁給那個人,自然得多哩。
真怪,不過事實如此,許多人感到這一點。彼得·沃爾什幹得相當體面,恰如其分地擔任一般職務,討人喜歡,但是人們覺得他有點兒怪,有時好擺架子——真怪,恰恰是他,尤其在他兩鬢花白之時,卻有一種怡然自得的神色,一種矜持的樣子。正是這神態使女人覺得他富於魅力,看來他並非地道的男子漢,而她們喜歡這感覺。他有一種不尋常的素質,或者說,骨子裡與眾不同。興許他有點書呆子氣——每次來看望你,都會拿起桌上的書來讀(此刻他就在讀什麼書,靴帶拖在地板上);或者說,他是一位紳士,這表現在他磕掉菸斗裡菸灰時那副派頭,當然還有他對女士們彬彬有禮的風度。然而,任何沒有頭腦的姑娘都能易如反掌地擺佈他,這情景妙極了,卻也可笑得緊。不過,那姑娘別以為得計,可能要上當呢。因為,儘管他非常隨和,而且由於他有教養,性情愉快,跟他交往真有趣兒,實際上,這是有限度的。那天,克拉麗莎說什麼來著……別想了,別想了,他看穿了。他受不了——說什麼也受不了。有時,他會同其他男子一起開玩笑,大叫大嚷,搖來擺去,捧腹大笑。他真是個男子漢,可不是叫人敬畏的大丈夫——這樣反而好;比如,戴西心想,他就不像西蒙斯少校那麼威嚴,一點兒也不像;儘管她已經有了兩個小孩,還常在內心比較兩個男人呢。
他脫掉靴子,把口袋掏空,漏出隨身帶的小刀和戴西在陽臺上拍的快照——戴西,一身縞衣,膝蓋上蹲著一隻狐(85),嫵媚極了,黑裡俏,從未見過她這樣美的。一切都來得那麼自然,比克拉麗莎自然多了。沒有神經質的激動。毫無麻煩。既不疙瘩,也不煩躁。一帆風順。陽臺上那可愛的標緻的黑面板姑娘,她提高嗓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