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部分(第4/4 頁)
熱,她還是悄悄地靠在了邢軍生的身邊,用力摟住他的後背,聽著他沉穩的心跳,她才稍稍覺得安心。
後來的日子裡,她成了一個流浪兒,沒有人願意收養她,像她這樣擁有一個被槍斃了的殺人犯父親,又有一個殺死了她媽媽的繼父,任誰都會覺得晦氣的。
她只好到處去討飯,車站、碼頭,飯館、菜市場,哪裡人多,她就去哪裡,總有些不認識她的人,會好心給她一毛兩毛錢,或者是給她買一碗熱湯麵。
她就這麼混到了十歲,直到她的親叔叔尉遲江找到了她。
那時候,她已經學會了坑蒙拐騙偷,完全沒有半點女孩子應有的模樣。
叔叔帶她去了香港,在那裡,她終於過上了溫飽有保障的日子。但是叔叔是一個殺手,他的生活也不安定,時常在世界各地飛。
整整四年的時間裡,只有少數的時候她被迫去學校讀書,大多數時候她都會逃學。
叔叔沒有時間一直守著她,便把她託付給鄰居家一個開武館的武師,武師的老婆對她很好,總喜歡做好吃的給她,而她就整天跟著武師學習拳腳功夫,日子過得溫暖而愜意。
偶然的一次,叔叔遇到了來香港辦事的小時候的朋友嶽建華,嶽建華髮現了她,她的資質她的經歷,無一不令他感到心疼和憐惜。
經過激烈的爭辯,叔叔終於同意讓她跟著嶽建華走。
畢竟像她這樣一個整天只喜歡打打殺殺的孩子,既不肯唸書,也不肯像尋常女孩子那樣描眉畫眼收拾家務,跟著嶽建華走,將來她會得到一份穩定的工作,雖然做他們那一行也會有危險,但誰讓她早已錯過了長成一個溫柔女孩子的機會呢?
其實平心而論,特訓隊的生活是尉遲芬芳很喜歡的一種生活。女孩子只有一個,她不拿自己當女的,那些人也沒有一個當她是女的。
這樣很好,最起碼她不用像那幫女孩子一樣,整天唧唧歪歪,為了某個男生而神魂顛倒,更加不用將來嫁給某個男人,煮飯洗衣生孩子,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