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2/4 頁)
性一高,不只本身的移動速度會變快,技能的公眾冷卻時間也會降低。
在這樣的前提下,李滄雨才可以快速召喚水、火兩隻精靈寵物,利用飛羽步輕功遊走在小怪之間,在自身幾乎不掉血的情況下,以最快的速度秒掉四隻小怪。
白、顧兩人基本上不用操作,他一個人搞定小怪簡直輕鬆無比。
顧思明以前只聽過一些關於貓神玩精靈族召喚師的傳言,只到今天親眼看見李滄雨的操作,他才真正意識到,如果全敏捷加點的精靈族召喚師擁有極高的手速,後期在七隻寵物齊全的情況下,會給對手造成多麼大的心理壓力?
精靈族召喚師本身移動速度就很快,七隻寵物的召喚頻率又快,加上寵物技能又多……
——他的對手簡直是在1V8吧?!
還好自己是他的隊友!
顧思明慶幸地想,不然光看他召出的寵物種類就要頭暈了,還怎麼跟他打啊?
抱緊了貓神的大腿,一路打醬油看他單挑小怪混經驗就行,完全不用操作的顧思明一邊開心地數著頭頂冒出來的經驗,一邊無聊地跟白軒大神私聊視窗聊天。
“大神你就是白副隊吧?你跟貓神在一塊嗎?”
“嗯。猜對了。”
“嘿嘿。”顧思明笑著撓撓頭,打字問道,“貓神以前玩精靈召喚師的時候是不是特厲害?”
“是的,單挑很少人打得過他。”
“這麼強!”顧思明驚歎道,“可現在神蹟職業聯賽上最常見的召喚師是魔族和血族,精靈族召喚師怎麼沒人玩啊?”
“精靈族召喚師強就強在快速召喚寵物的打法,對手速的要求非常高,只有爆發手速超過500的人才能完成這麼複雜的操作,神蹟職業聯盟爆發手速超過500的選手並不少見,只是那些選手正好沒有人玩精靈族的召喚師罷了。”白軒耐心地打字解釋著。
手速,也就是單位時間內手指有效按鍵的次數,簡稱APM。
手速對電競選手極為重要,但手速並不是評價一個電競選手的唯一指標,因為不同職業對手速的要求並不一樣,比如防禦型的騎士220手速就夠用,治療300夠用,輸出職業的話一般就要在300以上。
李滄雨喜歡快速召喚的極端玩法,所以當他爆發攻擊的時候,手速才會突破500的極限——因此,當初在神蹟打比賽時他還有個外號叫“閃電貓神”,來形容他的手指快如閃電。
顧思明仔細想了想,便恍然大悟道:“這麼說來,血族召喚師寵物可以吸血,魔族召喚師生存能力比較強,對手速的要求也沒精靈族召喚師那麼高,所以聯盟目前血族和魔族的召喚師比較流行,對不對?”
白軒發來個微笑的表情:“真聰明。”
顧思明被誇得很開心,雙手興奮地敲打鍵盤說:“對了,說起手速,神蹟聯盟目前手速最快的選手是不是凌雪楓啊?”
白軒怔了怔,突然看到這個熟悉的名字,心情一時間有些複雜……
沉默片刻後,白軒才打字道:“看來你對神蹟聯盟挺了解的,知道凌雪楓?”
顧思明認真打字說:“雖然我是訓練營的新人,可將來要打比賽,總該瞭解一下對手嘛。再說,凌隊人氣超高,他是風色戰隊的隊長,聯盟目前最強的魔族召喚師!”
白軒發去個微笑的表情:“沒錯,神蹟聯盟手速最快的選手確實是他,他跟貓神的手速差不多。”
找到共同話題的顧思明更加興奮了:“我看過很多凌隊打比賽的影片,用魔族寵物壓制對手的打法特別厲害,壓得對手都快喘不過氣來!他的單挑勝率超級高,在魔族選手裡排在第一名,粉絲們都叫他魔王!”
白軒疑惑地道:“你對他這麼瞭解,難道你也是他的粉絲?”
被戳破心思的顧思明不好意思地抓了抓腦袋,說:“嘿嘿,就是很喜歡他的打法,覺得特別酷!”
“魔族召喚師是很酷,真在賽場遇到他你就該哭了。”白軒開玩笑說。
“那是,我肯定打不過凌隊!”轉念一想,顧思明又雙眼一亮,“貓神能打得過凌隊嗎?”
“不一定。”白軒難得沒有給出肯定的答覆,而是說,“他們並沒有單獨交過手。”
看見這話的顧思明不由愣住了。據他了解,凌雪楓和李滄雨應該是同一時期的選手,李滄雨當初在神蹟打過兩年比賽,怎麼會沒跟凌雪楓單獨交過手呢?
而且,他倆既然都是玩召喚師的,那麼召喚師內戰的1V1擂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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