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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算飛著過去,又能瞞住他?他配合著我鬧,我心裡頭一下子熨帖極了,只覺得不管在外頭生了多大的氣發了多大的火,若能回來見著這麼個人,他肯做小伏低哄著我樂一樂,我還有什麼不滿足呢?
我伸出食指,對他勾了勾,他低下頭,我在他唇邊一吻。
“阿哥,好端端的怎麼想起練字了?”我問。
然後低頭去看,就一眼,我的頭“嗡”的一下。
呀,沒眼看,這破字,跟拿雞爪子劃拉的似的。
哈丹也知道自己字醜,不好意思地團成一團,往旁邊一丟,輕咳道:“閒著沒事做,也不能老當文盲,我就尋思認兩個字。”
有向學之心是好的,可沒人在旁邊教,他悶著頭練,這能學出個什麼?何況……我瞅瞅他擺在旁邊的那本書——那是本食譜,我閒著沒事放手邊當閒書看的,裡頭如何做菜教的好,字寫得著實一般——道:“我來教你吧?”
我鋪開一張宣紙,從筆架上選了支湖州狼毫筆,問哈丹:“你想學什麼字?”
他問:“我的名字如何?”
我便在紙上工工整整寫出“哈丹”二字。哈丹定睛瞧了半天,從我手中取了狼毫筆,在旁一筆一畫地模仿出來,剛寫完最後一筆,他伸著胳膊把我撥到一邊道:“這張寫得醜,你別看,我再寫一遍。”
我就在旁邊呢,早看見了,確實挺醜,由著他再寫一遍。
又寫一遍,比剛才強點,還是醜,我說:“握筆的時候手腕動,胳膊別抖,這可不是拿刀呢。”
哈丹點點頭,毫不氣餒,再寫。這回寫得格外認真,力透紙背,寫完了,我扒著他的胳膊一看,半天沒說話。
哈丹看看我,我看看他,我尋思鼓勵他兩句吧,可是我倆這麼熟了,是不是真心話,他還聽不出來嗎?
哈丹把紙團了,丟在一邊道:“不寫了。十一,你寫給我看吧,你字兒好看,我喜歡看你寫字。”
我笑了笑,重新攤開一張宣紙,取過毛筆,在紙上寫下“朱毓”兩個字。
“這是我的名字。”
我又寫下“慶朝”兩個字。
“朕的天下就叫這個。”
再寫“狄族”。
“這是狄族。”
如此寫了十幾個,而後,我在紙上寫下三個大字。
我道:“這三個字是——並肩王。”
哈丹不解,挑眉望著我。我吞了口口水,將筆擱到一旁。
“中原的戲文裡頭若有人為皇帝立下大功,皇帝封無可封,就會封他為’一字並肩王’。我朝沒有’並肩王’這個爵位,卻可封’一字王’,地位尊崇僅在皇帝之下。一字王中身份最尊貴者,可見君不跪,若本朝無太子,其甚至可以監國,左右國家大事。”我問哈丹,“你可願做我的一字王麼?”
“我會在京中為你覓一宅邸,你住不住進去不打緊,卻可以常留京中。我不拘著你,你願意回草原的時候就回去,想我了就來看我。你不必跪我,也不用跪任何人。人前你我不必再偽裝疏離,人後咱們也可以常常在一起。待你我老了,咱們若有一方動彈不得了,我的事你說了算,你的事我也說了算,”我抬頭道,“只是有一點,草原得向慶朝俯首稱臣。”
“阿哥,草原剛剛統一,我朝也要休養生息,咱們別再打了,打了上百年都沒分出個勝負,握手言和不好嗎?咱們增開互市,互遣使節,我在狄族呆了這些年,知道牧民們想要的是什麼,我朝百姓也不過想少動兵戈,過安生日子而已。你我締結友好之邦,草原雖為臣屬,可子民還是你的子民,我不會過問,我們做一對好鄰居,不打了,”我望著哈丹,“好嗎?”
“你要封我一個異族當一字王,還要與草原做友好之邦,這事同孟大人他們商量了嗎?”哈丹問。
“天下是我的,我說了算。”我抓住哈丹的胳膊,“誰會放著眼前的和平不要去打仗呢?”
哈丹凝眉不語,我收緊了手指,攥著他的衣服,止不住指尖發顫。
我真怕他拒絕我,那我們之間就再無轉圜了。
良久,哈丹忽然笑了。
“你還記得六年前我到京城來是為了做什麼嗎?”哈丹道,“是為了朝覲稱臣,締結友邦的。”
哈丹伸手捧住我的臉,用大拇指颳了刮我的臉頰:“此事六年前狄族就有了態度,六年後又怎會改變呢?我只求皇帝陛下多開幾個互市,價格壓低點,逢年過節,最好再往草原送幾車寶貝,更能允許我族孩子來京城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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