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部分(第3/4 頁)
。觀眾佔一票,四個評委各一票。”
果然是這樣……
陸蔓君難免有點失望,忍不住揣摩霍老闆的想法。如果說,他只是為了維護比賽的面子,就沒必要把觀眾拉進來投票。要說為了給評委們面子,有意想讓陳珂拿冠軍,那就不會把評委分值放那麼高。
她正想著,聽見姨媽說:“哎!這樣投票,你說他們能拿冠軍嗎?”
姨父搖頭嘆氣:“很難說,不過,我看那長髮男人和穿旗袍的女人挺支援他們的。”
儘管這樣,陳珂幾個人還是非常激動興奮。這規則不能說完全公平,甚至可能拿不到冠軍。但能爭取到五分之一的公平,對他們來說,是一次小小的勝利。他要一場堂堂正正的決鬥,要一份名正言順的榮耀。
陳珂手心全是汗。他難免緊張,仍笑著和王嶽交換了一個眼神,四個人手背疊在一處,為彼此鼓勁後,就站到了原位。
唱哪一首?
初賽那一首自然是穩打穩紮,能爭取到一些好感。比賽就該唱初賽那一類的歌。如果唱初賽的歌,也算是原創,但算不得創新。只怕評委們又有話要說的。
當陳珂低頭撥著吉他時,突然想起樂隊成立之前,四個人一起創作的那首歌。那時候他彈吉他還非常難聽,一門心思想著當歌手。其他三個人呢,要麼長得不好看,要麼五音不全。四個人連鼓都沒有買。所謂的“理想”看起來像個白日夢。
也不知哪裡來的自信,兩手空空,卻從沒懷疑過自己的夢想。
他們寫下了第一首歌。那首歌連歌名也很粗俗,叫《打不死的蟑螂》。歌詞遠遠談不上漂亮,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很難得,四個人都很喜歡,便經常練習。因為這一首歌,樂隊終於慢慢建立起來。存錢買了鼓,練起了歌和吉他。他們都憧憬著,以後總有一天,要在公開場合唱一唱這歌。
好不容易闖進初賽,出於勝負考慮,他們自然不會選擇這一首。什麼時候才能唱這一首,不知道。
“喂。”陳珂轉頭看著其他三人:“你猜我現在想唱什麼歌?”
長久的默契,在無聲中滋長。四個人對視著,似乎一下子明白了,一起笑了。
“那麼——”陳珂揚手豎起拇指,又劃拉了一下吉他:“唱《打不死的蟑螂》?”
唱吧!
拋開一切,肆意高歌,這是他們眼中的終極理想。有時候,走得越遠,越容易忘記,最初的自己為了什麼而唱。
燈光暗下。
她感覺視野裡一片昏暗,只隱約看見一個光圈打在樂隊四人身上。他們會選什麼歌?她有點期待。
聽見歡樂的音樂聲響起時,陸蔓君一愣:“怎麼唱這一首!”姨父沒有聽過這首歌,姨媽和她卻聽過。這首歌非常歡樂,是他們的第一首歌。歌詞一點也不高大上。怎麼可能入圈內人的眼?難道陳珂完全不重視這個比賽嗎?
下一秒,她似乎理解了他們的決定。不是,正因為這一個時刻非常重要,所以再沒有其他歌,比這一首歌更適合。
口琴聲悠揚開去,伴著波瀾頻起的鼓聲。一開頭便讓人彷彿回到了藍天白雲,椰林樹影,猛烈陽光打在沙地。與時下流行的華麗風格截然相反,獨闢蹊徑。
這時,陳珂走到舞臺前方,哼唱充滿了節奏感。
“我在想 讀書有咩用啊 有咩用
我在想上班有咩用啊 有咩用
我還想做人有用嗎……”
這一開口,觀眾席便發出一片譁然聲。這種歌詞和唱法極為少見。國字臉面無表情地聽著,手指焦躁地點著手臂。評委們幾乎嘴巴長大得能塞鴨蛋,互相對視著,怎麼會有人在比賽時唱這種歌?
曲子劍走偏鋒,歌詞也太粗糙了。
姨媽和姨父扭頭看著陸蔓君:“他在唱什麼?”
她笑了笑,沒有說話。
鼓點逐漸強烈,大開大落,澎湃直撼耳膜。歌聲溢位,如躍在光芒底下,無拘無束。
“我只想唱歌
我只想唱
唱出心中的歌
唱出這世界……”
姨媽和姨父開始直起身子專心聽。陸蔓君發現不止他們,連評委也不動了,側耳聽。旗袍女的手指在桌上,跟著節奏無意識地點著。全場一片靜默,漸漸被吸引住了。
臺上的他們,毫不在意眾人怎麼看,只顧笑得自由自在。樂聲如巨輪出海,一路揚帆,漸入佳境。
“縱使千萬人說我這隻蟑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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