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部分(第3/4 頁)
,陳珏無法否認在這種情形下可以算作是端木羸後退一步,讓他有臺階可下。
想通後的陳珏在上官銳和李明遠的“幫助”下和端木立下確定兩人關係的協議:第一,端木羸不能干涉陳珏的自由,不能對陳珏實施暴力,更不能用陳珏的家人、學業、前途來威脅陳珏。第二,協議終止時間是以端木羸提出分手或是端木羸找到命定的伴侶為準。第三,協議生效日起,雙方履行配偶義務責任,端木羸負責日常生活開銷,陳珏負責生活中柴米油鹽的家事,並享有配偶的待遇。第四,協議生效日起兩人不能有背叛出軌或是第三者的情況發生,若有一方違背,兩人和平分手,協議終止,並補償對方精神損失等費用。第五,未經對方允許不得私自向外人透露雙方關係。第六,雙方若對協議有異議可隨時相互商討更改。除此之外,陳珏不能對作為一家之主的端木羸甩臉色,要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以端木羸為天。
最後這一句是嘴賤的郝少峰玩笑似地□□去的,端木羸沒有異議,很贊同的樣子,倒是讓陳珏氣的一佛昇天,二佛出世。
陳珏能簽下這份不平等的類似於賣身契的協議本就是陳珏和端木羸幾人博弈之後彼此預設的結果,中間只隔著一張窗戶紙用來遮羞。大家都在裝聾作啞,只有郝少峰開口解開了那層遮羞布,赤果果的袒露在眾人面前,陳珏如何不惱。咬著牙,陳珏惡狠狠的瞪視著郝少峰。等著,這事兒沒完。
似乎感受到陳珏的情緒,端木羸上前一步隔開陳珏和郝少峰的目光交流。協議達成,陳珏可以算作是自己的“內人”,他的內人,即使是兄弟也不能“欺”。
“有件事,你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
什麼?
陳珏和上官銳幾人的目光全都集中在端木羸的身上。
“那個女人。”像是想到了什麼讓人生厭的事情,端木羸抿了抿唇,百般不情願。“那個女人,送你回家的那個女人是誰?”
女人?
上官銳幾個也來了興趣,好奇八卦的眼神在陳珏身上打轉,恨不得能從陳珏身上看出事情的來龍去脈。
回想了好一會兒,陳珏猶疑道:“莫導師的女兒?”
目光移到端木羸的臉上,見他不情不願的點頭後又移到陳珏這邊。
“上個月我去軍區醫院見習了,這件事我發簡訊告訴你,結果被拒接,我不知道是因為什麼。莫導師是我在軍區醫院見習時跟著的導師,為了感謝我替莫導師加班守夜,他女兒才會送我回家。”
哦哦,是這樣啊。旁觀的觀眾表示瞭解。
“你還答應給他做飯。”
“那是人際往來的客套話,我那麼一說,她那麼一聽而已。”
“那為什麼她會發簡訊說,你是她的廚師長?”
感覺很無力的陳珏扶額。難道這一切悲慘的源頭是那條他無緣得見的簡訊嗎?可以說這是由一條簡訊引發的“慘案”嗎?
這次不僅是郝少峰同情陳珏了,就連李銘遠和上官銳皆是一臉不可直視的表情。
“那是玩笑。”
“玩笑?”
“沒錯。”
摸摸下巴,端木羸算是接受了陳珏的解釋。“以後,不許和那種輕浮的女人開玩笑。”
陳珏覷著端木羸,協議的第一條就是不能干涉陳珏的自由,端木大爺這是打算明知故犯嗎?
“不許搭訕!”
“不許留電話號碼!”
“不許有非分之想!”
上官等人齊齊翻白眼,見過吃醋的,沒見過你這樣吃醋的,醋勁兒大的隔著幾條街都能聞到。
“我沒有搭訕。”
“沒有主動留電話號碼。”
“也沒有非分之想。”
陳珏辯解的同時也在降消端木羸的不滿和惱怒。事情已成定局,無需再節外生枝,徒惹煩憂。
“那就好。”端木大爺滿意了,大手一揮,收兵回營。
金烏西墜,天色漸漸暗下來,條件談好了,協議簽完了,他們既是現成的見證人,也是事件的參與者,做好了“公證”,是時候結束鬧劇回北京了。
作者有話要說:
☆、第三十九章
清晨的陽光灑向大床,由此拉開了一天的序幕。
剛到北京的時候,端木羸把陳珏送到家後留了一打百元人民幣後什麼話都沒說連同上官銳幾個人離開。陳珏也不去糾結端木羸離開的原因,拿著那一打錢,他有種被人金屋藏嬌的感覺。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