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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二是最後林殊的“三世之諾”。
海姐姐的書勝在情懷,電視劇勝在還原情懷+無敵細節。
不過要吐槽的是,海姐姐把原著中結尾的輕微爛尾現象原原本本搬到了電視劇中,又因為重新拎出了殊凰這條線所以愈發顯得倉促爛尾的厲害,最後解決的方法居然是許了個“三世之約”……說是滿臉黑線也不為過,我覺得這個解決方法尷尬極了:話說當年李逍遙那個毛頭小子都沒有輕狂到許這種諾言,蘇哥哥你這個年已而立、智商秒殺金陵城所有直立行走生物的麒麟才子說這話是什麼意思?你是在逗我嗎?
咳,言歸正傳。其實《行行重行行》中寫的基本都是遵循電視劇的劇情走位,補充了一些我認為或許應該存在的細節,只推翻了一點,就是林殊的“三世之諾”。該怎麼解釋,只是覺得無論如何梅長蘇或林殊都不會在那樣的境況下對穆霓凰說出那樣的話。“十年之約”我努力給梅長蘇找到了理由,但“三世之諾”我實在是無能為力了==
所以我將它推翻了,文中的梅長蘇沒有對穆霓凰許所謂“三世之諾”。可能很多人覺得我這樣行文太殘酷,不留給霓凰一點希望,但我覺得,失去愛人本就是人生最痛苦絕望的事之一,林殊若真的許下這個諾言也不會給穆霓凰更多希望,一個只期盼著下世的人,你還希望她的此生能有多少快樂嗎?而於梅長蘇而言,他若真的這樣做了,才是真的殘忍,更是逃避。
梅長蘇對霓凰愛的深切,他必定期望能生生世世與她相守,但是一旦把這個願望變成諾言,就是將守護諾言的責任拋給了霓凰,因為他命不久矣,如此許諾的都是空話。我覺得按照梅長蘇深度深度自虐的個性,他絕不會跟霓凰說你等著我吧,等到下一世我們再在一起幸福==他只會告訴他的小女孩說,你一定要過的開心,不要受委屈不要掉眼淚,你忘不了林殊的話你就一輩子是我妻子,你要是累了想嫁人了,我縱然心痛也一定誠心的祝福。他會把選擇權交給穆霓凰,他一心希望她快樂,想保護她,而一個死去的人不可能做到這些,他自覺對不起她,再不會強迫她接受自己的決定。
以上是我行文的一些想法。
下面是評論裡大家提到的一些問題的我的看法。
其一,聶鐸。
為什麼要把他拎進來?他這個人分明不忠不義灰色極了讓人心煩為什麼還要把他拎進來?
我的回答是,為了證明我看過原著==(一個巴掌呼過來)
噗哈哈,玩笑玩笑,不要打我!
拎進聶鐸有三點考慮:一,宏觀講,《行行重行行》本來就是《琅琊榜》的一角,已經是很狹隘的世界了,若再只有同一種人物的話更顯單薄,所以很需要聶鐸這個灰色人物來稍微緩解這種單薄。二,於人物形象而言,穆霓凰與林殊分別十二年,要說這十二年裡她沒有一個追求者的話打死我也不信,她對待這些追求者的態度完全可以折射出她對林殊的感情:書中的穆霓凰很明顯只是拿林殊當哥哥,所以愛上了聶鐸;電視劇裡無從提起,難以判定。拎進聶鐸是為了她日後的決斷做鋪墊,她於林殊的感情,是摯愛,絲毫不亞於林殊對她。其三,從情節考慮,聶鐸一人物有利於推進行文發展。
其二,梅郎之死。
我會說在決定這個結局前頗有壓力嗎?==
太多留言給我說希望完滿結局了,我也希望,可是世界上哪有那麼多完滿?
幸福的掃帚(不知是不是妹紙?)給我的留言裡說“這世間本就沒有那麼多處處周全”,我覺得很對,也是我所想的。
提筆之時我想的是彌補一些電視劇後期帶來的遺憾,那時電視劇尚未結尾,我的文的終局也是懸而未決。一開始對於大結局我是不能接受的:既然拉出了殊凰線,為什麼又要這樣草草的為了悲劇而悲劇?
後面有兩章我甚至是懷著忿忿然的心情在寫,想著要拋開電視劇的結局,用合理的邏輯給殊凰一個結果。但是補充著細節,寫著寫著就發現,這是天意,電視劇或許倉促省略了很多細節,但是沒有任何邏輯錯誤。殊凰兩人都太特別了,不是侷限於一方天地的小兒女,家國有難,如何能視而不見?而重回戰場對梅長蘇而言,就是死局。第八章是在出遠門的時候寫的,因為無法阻擋林殊重回戰場,我邊寫邊哭,朋友都覺得我瘋了==
再有就是第九章,很多妹紙說我補刀補的太狠==我認錯……但是我真的沒想補刀的……只是覺得他們應該是這樣分別,霓凰應該是這樣繼續生活著,直到生命最後一刻。這樣才不辜負他們的品格和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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