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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又用腦袋蹭著司徒。
哎,又叫朕做什麼?
“……”
司徒突然想到,他是不是該幹掉這隻臭貓了,已經活了十年夠本了吧!
可是司徒卻看到年輕人的表情更加柔和了,隱隱透著一絲寵愛,眉眼微微彎著像是在笑。
這就夠了。
“起靈。”
“嗯?”
司徒抓起小哥的手,緊緊地抓著。
“回來就好。”
小哥一愣,低下頭。
“嗯。”
司徒高興地拽著小哥的手往山下走,才走了沒兩步肩膀上的重量一空,想著麒麟肯定又要鬧騰了剛想停下來,緊接著手心裡也一空,司徒一愣猛地轉過身,白茫茫的山道瞬間被黑暗所包裹。
司徒的身體猛地一震從夢中驚醒,眯起眼睛看了看熊熊燃燒著的火堆,司徒嘖了一聲用手捂住眼睛。操,原來是在做夢,怎麼會做那種奇怪的夢。摸了摸額頭的冷汗,司徒坐起身來呆愣了半分鐘才感受到身旁的視線,轉過身就看到小哥坐在一旁目不轉睛地盯著他。
“看個屁啊,沒見過帥哥啊。”司徒翻了個白眼沒好氣地說。
真不是司徒想衝小哥發火,主要是不這麼做就會忍不住想對他好。
“噩夢?”
小哥顯然無視了司徒的屁話,直接問道。
如果不加上最後的劇情,簡直就是美夢中的天堂,是現在的司徒最希望最理想的現實。
“挺好的夢,嘖,也就那麼回事。”
司徒煩躁地從揹包裡翻出一顆棒棒糖撕開塞進嘴裡咬碎,這是十年前戒菸後養成的習慣。司徒對香菸沒什麼煙癮,只是抽了幾十年了,嘴裡突然沒了味道非常不習慣,就找了這種棒棒糖替代了。可以咬在嘴裡,還有股甜味,某種意義上跟香菸類似。
當然,黑道老大天天揣著一包棒棒糖走街串巷,那場面想想也是醉了。
咬著糖棍司徒翻著褲兜翻出一包中花煙,當然這是司徒是問了小哥才買的,雖然沒有直接問可不可以不戒菸了啊這種問題,只要小哥點頭那就不算破壞約定了是不是。
司徒想起在菸酒小店裡讓小哥幫忙選煙的情景,當時小哥掃了一眼玻璃展櫃就選了女式香菸給司徒,司徒無語了半天。小哥給的第二選擇是尼古丁含量較少的外國煙,司徒只是笑了笑覺得那玩意抽著根本沒味就擅自買了中華煙。
離開菸酒店時,司徒壓根沒聽到小哥不滿地嘖了一聲。
“你夢到我了?”
司徒的手一抖,沒反應過來:“啥?”
小哥緊盯著司徒的表情。
“你一直,在叫我的名字。”
司徒這才反應過來,操,我還有說夢話的習慣?完全不知道啊!
“你他媽聽錯了。”什麼都不用管,先否定再說!想著要怎麼解釋的時候,就有隻毛茸茸的小黑腦袋湊了過來,它在司徒的胳膊上蹭啊蹭把粘在腦袋上的樹葉蹭掉了。
藉口這不就來了嘛。
“老子叫的是麒麟,你少自戀。”司徒一把抱住麒麟面向小哥,嘴上依然不饒人。
小哥也沒回話,看了司徒一眼抱過麒麟放到自己腿上給它順毛,順便把粘在尾巴上的樹葉摘下來。司徒掏出一根菸悻悻地塞進嘴裡點燃,狠狠地吸了一大口,吐出。
這日子要怎麼過啊。
作者有話要說: 這章挺莫名其妙的,其實一開始就是上面的劇情,想讓司徒把小哥接走
無視三蘇的原著算了,可是三叔又開坑了,這南派三坑讓人又愛又恨啊
那個簡簡單單的“十年了”就虐了我一臉
不過越來越基情了啊,天真看手指長度就能認出小哥,看髮型就能認出小哥
看肌肉就能認出小哥,十年只為這一次救出小哥而行動
如果這都不算愛
_(:3 」∠)_好想棄坑啊,我就隨便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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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再遇
事情是這樣的。
雖然不像夢裡那樣遇到了小哥,司徒確實在八月份去了長白山旅遊了三天兩夜,還隨手買了個兩萬三千三的翡翠玉佩把玩,可惜手滑掉地上摔得四分五裂,碎了一地的石頭渣滓。
果然便宜沒好貨,都不抗摔。
當時的司徒並不著急,畢竟十年的時間都等了,還嫌再等幾天嗎?
然而夢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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