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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告知家鄉名諱,他日展某也好登門求娶。”此時的展昭也才二十歲,雖然少年老成,為人也穩重。但少年心性並未受到壓抑。
“我姓金,單名一個昭字。乳名牡丹。展大哥叫我牡丹就行。”說到這裡,林琳從一旁拿起展昭的佩劍。“這是巨闕吧?真的巨闕吧?”古代出名的劍呢,林琳也是第一會見到。
“此劍仍展昭家傳之物,若姑娘喜歡,展某便以此物為聘禮。”當然,展昭沒說的是,展家祖上都是拿這把劍當聘禮的,然後主母再陪嫁過來。。。。。。
論展家聘禮的貴重性,以及可持續發展利用及回收性。展家的男人都可以笑的好不得意。
“真的?好!一言為定。”
林琳一聽,雙眼就是一亮。也不管這是不是展昭的玩笑話。就算是如此,林琳都沒給展昭後悔的機會。立即將這句話給扣死了。
她可是非常稀罕這把劍的呢。
展昭:“。。。。。。”怎麼突然感覺,這姑娘其實就是為了這把劍來的呢。
展昭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相了。
。。。。。。
林琳雖然對於自己很有把握。對孝女爹也是如此。但她的那位會抽瘋的皇帝表哥卻不是如此。
她最後可是被賜婚給了那個性格中擁有兩個五百的書生的。這種事情,打死她都不願意。她是寧願嫁給展昭這樣的人,天天守活寡,不知哪天守真寡的過日子,也不願意嫁給這個時代的書生。
不說百無一用是書生,只說那張真,林琳是一萬個的討厭。就那樣的人,還能考上狀元,為官一方。將來還指不定弄出多少冤假錯案呢。
學問好的人,若是不通事世。不懂人情練達。那在林琳心裡,也是個二等殘疾。
在林琳的心中,張真便是如此。
所以,此時用玩笑話,騙了展昭的一把上古名劍。還有展昭親口許下的婚約。林琳覺得她是賺大發了。
都已經是多年的狐狸了,還玩什麼聊齋。羞羞答答地作事風格,向來不是林琳的作風。她又不指望展昭真的會娶她,她要的不過是這個約罷了。有了這個約,她就不怕誰在拿她的婚事當零嘴了。
。。。。。。不過,若是展昭真的願意娶她,那她也願意嫁就是了。
☆、第48章
第四十八章
林琳從自得中回過神來,便看見展昭不敢置信的樣子。摸了摸鼻子,林琳假意彎腰,從榻下視線死角處,將藏在空間裡的倚天劍拿了出來。
“我也不偏你的好東西,哪,這是倚天劍。削鐵如泥,鋒利無比。雖是不出名,但絕對夠實用。你不信,可以試試。”
倚天劍對於林琳來說,真的算的上是雞肋了。她喜歡用鞭子和伸縮劍,裝b的時候喜歡用玉蕭。倚天劍又重又長,真不是林琳的菜。
但林琳天生就喜歡收集東西。像是巨闕,在林琳的眼中就比倚天劍有名,所以用倚天換巨闕,林琳是毫不心疼。
可她不心疼,不代表展昭不心疼。可君子一諾,讓他說不出反悔的話來。順著林琳的手接過倚天劍時,展昭的心都在抽抽的疼。
這姑娘要是不嫁他,他可就真的是賠大發了。
但這種心情卻在接過劍後,蕩然無存。
這是一把好劍,一把在鋒利上更勝巨闕的好劍。
讓展昭試了一會兒劍,林琳便將劍收了起來。按著劍客的習慣放在了榻的裡側。而那把巨闕,也在轉身之際收到了空間裡。
馬車一直在入夜時分,才走到最近的官驛,而此時,林琳早就拿到了展昭親筆寫下的婚書。婚書是用林琳提供的白絹寫下的。墨是龍血墨,保證百年都不會出現問題。
將婚書寫下後,林琳待墨跡一干,便收在一個荷包裡,順著袖子放入空間。之後,當著展昭的面,又寫了一封家信。將此事告知便宜爹金寵,以免他把那狀元招到家裡,死在花園。
將信寫好,封上信封,直接遞給馬車外騎馬的家丁,讓他到了驛站便派人送信去。回過身,問著明顯不如剛醒來時有精神的展某人,“你不寫封信回家說一聲嗎?”
“牡丹姑娘,如此婚事豈非兒戲?”展昭有種私定終身的感覺。
雖然他自己也有一些說不清道不明的竊喜。
“哪有兒戲,我的婚事,我爹是要聽我的。你看,我不是寫信告訴他了嗎?我這次出來,就是因為爹弄了個什麼指腹為婚。現在我自己找個人回去,也讓我爹去張家退婚去。怎麼了,還是說你要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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