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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的一時糊塗。
楊老實從此殷勤侍奉,大家都看在眼裡,也就原諒了他。
人總有一時糊塗的時候,能真心改過,就還是個好人。
楊大娘知道了兒子的心意,便託人要賣掉老房子,最終還是楊老實拒絕了,他終有所悟地說道:人家如果只是為了一套房子才肯結婚,這婚還是不結了,就算結了婚,心裡也不踏實,有合適的就結,沒有那也是命裡沒有,娘,只要你平平安安的,身體健康,兒子給你養老送終。
楊老實一時糊塗,迷途知返,才沒有鑄成大錯,而相親的那戶人家的女兒最終沒有答應這門親事,大家依然喊他楊老實。
話說科考尚未開始,就已經發生了一件考前舞弊案,自隋唐開科取士以來,科場舞弊屢禁不絕,一朝登科,便取得了做官的資格了,難怪人們趨之若鶩。
清朝正式的科舉考試,分作三級:一、鄉試,每三年舉行一次,地點在省城,由皇帝欽派得力的考官主考,考試分三場,一場三天,一共考九天,,考中了,叫做舉人。
鄉試考完的第二年,就舉行會試,會試也是每三年舉行一次,地點在北京。因為是由禮部主持,彙集天下的舉人在北京考試,所以叫做“會試”。
會試的考試地點在北京的貢院,考場房舍大約有九千間,一排一排的,房子很小,寬大約4尺多一點,進深大約3尺多一點,高5尺多一點,一人一個小屋。
牆的兩面有磚託,隔成上下兩層,下面這個板就做板凳,上面那個板就做書桌。牆上有一個龕,裡邊裝上蠟燭,裝上吃的,喝的,進去之後封門加鎖。
一場考三天,一共考三場,吃喝拉撒全在這個小屋子裡頭。
經過考試,考中了的,叫做“會試”,會試的第一名叫“會員”,取得會試的資格才能進行第三級考試,就是殿試。
殿試,殿試也是在北京考,通常在皇宮太和殿前考試,所以叫“殿試”。
殿試由皇帝親自主持,朝廷的考試,所以也叫“廷試”。如果中了,就叫“進士”,進士分成三等,叫一甲、二甲、三甲。
一甲取三個人,狀元、榜眼和探花。前三名由皇帝親自定,考官把參加殿試的考卷大約選出十份,送到皇帝面前,由皇帝最後點前三名,點出第一名就是狀元,第二名是榜眼,第三名是探花。
清朝科舉制度較前朝更加嚴格,但一樣也存在很多的弊端,科考中舞弊之風不絕。
諸如賄買、夾帶、頂名、冒籍、槍替、傳遞等等,作弊手段五花八門,窮出不層。
其中清朝最著名的三大科考舞弊案,分別發生在順治,康熙,咸豐三朝,牽連官員甚多,其中有一個很大的相同之處,便是在審理的過程中,官官相護,牽連甚廣,拔出蘿蔔帶出泥,最終不得不由皇帝親自出面聖裁。
話說有位意圖行賄的舉子讓傭人帶上拜帖和關節去閱卷官的府上呈送拜貼,舉子把約定的關節字眼專門寫在一張紙上,另外還有一張紙上寫著“洋銀一萬元”,是他事先許諾閱卷官,事成之後酬謝的價錢,舉子把這兩張紙和自己的名片一起裝入信封,囑咐傭人,先投貼,主人如不接見,再投信函,自己為避人耳目,留在家中聽信。
何謂“關節”?是作弊人與考官串通一氣,在入場前定下考生在試卷詩文某處作何記號,用何字眼,記在紙上,然後,考官在閱卷的時候,按事先約定的記號給於方便。
然而這位作弊的舉子把一切都考慮好了,但還是有一件事情未能料到,這位傭人好說大話,平日裡還好,突然去見這麼一個大官,到了門前,看到守衛森嚴,就慌了手腳,居然把拜帖和關節一同呈上,結果出事了。
然來這天,還有一位官員也在府上做客,恰在這時,閱卷官的僕人遞上來一封信函,說是送信人在堂下立等回信。
然而按規定,閱卷官在赴任期間是不能接收任何親朋好友的私人信件,以防說情作弊,閱卷官為了避嫌,就裝模做樣地請那位官員代拆,那官員開啟信一看,之後轉手交給閱卷官,閱卷官立時臉色大變,見事已洩密,拍案大怒,請將下書者嚴究,以明心跡,於是那行賄的舉子被緝拿歸案。
本以為做做樣子,再找個由頭把作弊的舉子放了,此事便不了了之,然而這閱卷官在朝中得罪了人,被人抓住了把柄,把事情故意鬧大,結果上面追究下來,閱卷官也跟著一起鋃鐺入獄,弄得一時滿城皆知。
往往每一次大考或者選拔尚未開始之前,各種舞弊便已頻頻發生,早已經是見怪不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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