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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肆無忌憚,儘管那些個地方,總還有一個霍明遠。
只是漸漸的,遲鈍的我也開始發現,其實,一切,都已不復往昔。
也許每一對情侶都不喜歡在你儂我儂的時候,旁邊還有隻巨大型的電燈泡。
哪怕這隻電燈泡對她很重要。
也許“重色輕友”是人之常情,也許愛情總是比友情更容易使人沉醉,又也許,距離這個奇妙的東西,真的能把咫尺和天涯顛過來又倒過去。
總之,我的蘇晴,自從跟霍明遠分到了一個班,就再也不是我的蘇晴了。
之前我粘著蘇晴的時候,霍明遠雙手環在胸前,衝我哼哼,“程一一,你已經霸了她六年了,還不該讓著我點。”
說得那麼理直氣壯,那麼理所應當。就好像真的是我太霸道,太不應該。
剛開始蘇晴還會挽著我的手臂朝霍明遠笑,“我跟一一誰跟誰呀!我喜歡被她粘著霸著。”
然後我就二二地伸出一把剪刀手,不顧形象地對他扮出巨醜的鬼臉。
只是不知什麼時候起,蘇晴漸漸不再幫我了。
只是不知什麼時候起,蘇晴開始摸摸我的頭髮,“好一一,咱們好女不跟男鬥,就先讓他這一回。”
只是不知什麼時候起,不等霍明遠開口,蘇晴便會朝我微笑,笑得甜蜜,甜蜜得不像蘇晴,“一一,今天中午我們要出去一趟,不要等我吃飯了。”
剛開始我還會一臉揶揄地開她的玩笑,“重色輕友啊小晴晴,有了明遠哥哥就不要閨蜜了。忘恩負義呀蘇女俠,得成眷屬了就不要紅娘了呀!”
然後看她說起話來再沒有往常的伶牙俐齒,滿臉緋紅的樣子,笑著把她推給霍明遠,“你可得把我們蘇大小姐給伺候好了,你看我們蘇晴為了你都不要我了。”
只是漸漸的,我的蘇晴,終究還是離我越來越遠了。
我叫她一起去逛街的時候,她對我歉意地笑笑,“不好意思啊,一一,我跟明遠約好了要去城西。”
我叫她一起去看電影的時候,她說,“不好意思啊,一一,我跟明遠約好了要一起做數學題。”
我叫她一起去跑步的時候,她說,“不好意思啊,一一,我每晚都跟明遠一起到操場上跑兩公里,實在是沒有力氣。”
有的時候,我會嘻嘻哈哈地笑著扯扯她的衣角,“那加我一個唄。”
然後看著她嘴角不自然的笑,再笑著補一句,“我開玩笑的,我找別人玩兒去,才不做你們的電燈泡呢!”
然後回班裡跟同學們嬉笑,畫畫、折花,寫信給林溪。
於是我開始明白,原來老天的手藝還不如我,不但不會修補殘缺,還要在殘缺的旁邊再剜掉一塊去。
我所以為的收穫了霍明遠,原來只是個美麗的誤解而已。我誰也沒有收穫到,卻漸漸失去了我的蘇晴。
有時候少了蘇晴和霍明遠,我跟陳曉曦會一起對影自憐,大嘆一聲“同時天涯淪落人”,再來一句“不如憐取眼前人”,然後各自抖落雞皮疙瘩一地。
我總說其實陳曉曦的情況比我好的多,至少都是理科生,一起做做試卷講講題也是好的。不像我,一下子就成了局外人。
可陳曉曦總說,身在局內卻入不了局裡去,才是真正讓人難過。
說實話,她的話彎子好像轉的有點大,我有些暈。
只是,有的時候,我真的會覺得,我、蘇晴、霍明遠和陳曉曦,其實,我才是來得最晚的那一個。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歸屬,只我一個人流浪在外,無端漂泊。
以前鄰居阿姨曾跟我媽說,你家一一性子真好,不過人緣好是好事,可得好好看著別讓別人欺負了去。
我記得我媽當時摸了摸我的頭,笑著說,她不欺負別人就罷了,別人誰還欺負得了她!這孩子,看著對人好,其實心閉得緊緊的呢。哪能對誰都掏心掏肺的呢!
我當時雖然嘴硬著說了個“哪有”,其實心裡贊同的緊。
其實,長那麼大,真正走進我的心裡的,只有林溪和蘇晴而已。
只可惜,一個遠在天涯,一個遠在咫尺天涯。
我挑了張淡黃色的紙,剪了一支素心梅,附在信裡,寄給林溪。
☆、第11章 都說戀愛使人傻
我很快便適應了霍明遠橫亙在我和蘇晴之間的感覺,雖然難免有時候會有些失落,卻也沒什麼大的關係。
其實我很明白,就算沒有霍明遠的存在,我與蘇晴也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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