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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衣服,名牌包包,讓我上名牌大學,可是我一點也不高興。所有人都說我應該感恩,可是這份恩我實在感不起來。他看我的眼神永遠是冷冷的,像是看一件商品。我只是他的一個門面,要漂亮風趣知書達禮有著‘貴族’風範。然後風風光光嫁給某個男人,給家庭帶來更多的利益。這就是我的人生,在我出生時就規定好了的,僅僅是因為我不是帶把的。”
尚玫說道:“我覺得你的弟弟恐怕也一出生就被規劃好了人生吧,這方面你們是公平的。”
“可至少他是‘人’生,我呢。”林玲從廚房出來,平淡的聲音裡帶著一絲疲憊,“我只是個商品。他有抗爭的權利,可是無論我怎麼威逼利誘,換來的只有漠視。那男人倒不會使用暴力,因為傳出去有失身份。可是除了暴力之外,他還有許多其他手段。再說了,討好父母是子女的天性,有哪個子女不希望父母喜歡自己的?”
“可至少你衣食無憂,還能受到教育。”
林玲笑起來:“是啊,所以這些話我從來不對別人說。我本身也不爭氣就是了,如果像你一樣強,至少我可以獨立生活。”
尚玫看著她自嘲的表情,帶著一絲感慨說:“你倒看得清。”
“做富人家小孩,第一件要學會的就是明白什麼該明白,什麼不該明白。”林玲這句話仿如輕煙,在夜晚的燈光下帶走她臉上的生氣,“只不過有些富二代蠢得比較明顯,有些蠢得不著痕跡而已。”
“我決定獨立生活了。”林玲說這話時,心中不可謂不心虛,尚玫完全可以把她趕出去,兩人之間的交情實在沒有好到那個份上。她賭的只是尚玫會遵循某種義氣,又或者覺得倆人的性情挺合,畢竟尚玫還是願意冒著危險把她救下來不是嗎?那紅腫的手腕可不是一般女孩子願意為陌生人忍受的傷口。
而且她前面特意講出了內心的傷口,雖然自己也覺得很不甘心,可是說都說了,便順著這機會裝裝可憐好了。女生一般對淪落之人都會大起同情之心,先前尚玫救她不也是出於這心理嗎?
可是林玲到底還是不瞭解尚玫,她那裝滿了人情世故的腦袋裡,對於尚玫這類人的理解還是太圓滑了些。
“很好,你儘快搬出去吧。”
林玲皺起了眉頭——友情攻勢不成功嗎?還是說尚玫看穿了她的伎倆,可是她都說到那份上了,沒理由尚玫不動心——她擠出一付愁眉苦臉的樣子,低聲道:“可是我現在沒有錢,也不能回家。再說我哪裡還有家啊,那個男人八成早把我媽趕出來了。”
尚玫直覺性地認為林玲在說謊。林玲在人際交往上簡直是大師中的大師,如果比撒謊,她八輩子也趕不上,可是要論對於人類情緒的辨別,她更勝一籌。
她毫不留情的道:“這是你的事,我沒有義務接濟你吧。”
“可是你昨天救了我啊。”
“昨天你可能有生命危險,現在我覺得你並不會有生命危險。”
“你丟我出去我有可能餓死啊。”
“至少在餓死前你會有很長時間去努力。”
倆人這麼一問一答半小時後,林玲徹底明白,尚玫是絕不可能就這麼白收留她的。她有些想不通,既然昨天願意冒著危險救她,為什麼現在連讓她住下來都不願意。兩者相比起來,明顯是前者更不划算一點。
不過她眼前還有更麻煩的事要去解決,家確實回不去了,這一點是她最大的軟肋。雖然還可以找到些狐朋狗友暫時借住,可是狐朋狗友之所以被稱為是狐朋狗友,就是因為這種時候,誰也不會歡迎她。就算出於面子讓她暫住,多少會提出點亂七八糟的要求。富人家那點破事她再清楚不過了,落下雲端的人,往往比一開始就在雲端下,更會受到嘲笑與欺凌。人人都喜歡痛打落水狗。
她必須要扭轉局勢,雖然身無長技,頭腦也不是聰明絕頂,可是她並不是個沒有毅力的人。只是一時的迷茫,找不到方向,並不代表她會永遠自怨自艾下去。在這一點上,她和尚玫有著驚人的一致之處。
但是現在,她仍然找不到說服尚玫的突破口。首先要有個能住下來的地方,才能進一步計劃未來的方向,到底有什麼辦法能夠打動尚玫?
林玲裝作隨意地走過去,瞄到尚玫手中的書,有些意外地道:“你看這種時尚雜誌幹什麼?”
“學習。”
尚玫簡單的回答沒有打退她想要一尋究竟的念頭:“學習什麼?”
“打扮。”
這下她可是真正的意外了:“如果我沒記錯的啊,你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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