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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想,看來那女子就是阿秋的款。
果不其然,阿秋放下了手裡的酒瓶,用眼神示意我,離開了坐位,歡快的走到人家姑娘那邊去,跟她搭訕。其間,我掃了那邊幾眼,由於酒吧的燈光過於昏暗,再加上我是個近視眼,以至於我看不見阿秋和那女子的表情。沒過十分鐘,阿秋便垂頭喪氣的回來裡,嘴裡還暗暗咒罵著。
我見他蹙著眉,一臉佈滿的樣子,便問:“怎麼,不是你的菜?”
“長相五分也就算了,表面是個文藝清高的女青年,實際就是個思維混亂的摳腳女漢。”阿秋說完,便扶了扶額,隨即大口飲了一口酒。
“怎麼說?”我瞥了那女子一眼,只見又有一個男人跟阿秋一樣,屁顛屁顛的走上去跟她搭訕了。
“我看她在讀普希金的詩集,普希金又正好是我最喜歡的詩人,就跟她開始攀談。想著能不能從普希金的詩集,把她騙到手。可誰知道,她連普希金的全名是亞歷山大。謝爾蓋亞維奇。普希金都說不清楚,我想那就算了,畢竟老毛子的名字難念。後來,我再和她說起當年普希金和丹特士的決鬥,她渾然不知。”
阿秋說道這裡,氣不打一處來,然後把酒瓶重重的放在桌子上,長嘆了一口氣,只道:
“唉,算了,與其找人約,炮,不如你這個大齡女青年來得舒暢。”
“阿秋先生,我是該生氣還是該慶幸呢?”我問著阿秋,臉色陰沉的阿秋突然噗嗤一笑,然後撓了撓頭,對我說:
“蔻蔻,你不覺得你冷靜的讓男人覺得不可高攀嘛?”
“是嗎?”我喃喃道。
腦海裡想著的是那樣我捉劉先生和粥粥的奸,劉先生用力的搖著我的身體,問著我為什麼不可能像一個嬌弱的女孩子一樣去討好他,去誇讚他。我一直明白這是我的問題所在,可是,就像凱莉說的,總有人會欣賞繭形大衣的美的,總有人會欣賞我的冷靜的,而我就在原地等那個人來。
“我知道,你不是隨隨便便的女孩子。蔻蔻,這樣很好,繼續保持。”
方才指出我的脾性過於高貴冷豔的阿秋,突然又誇讚我自律矜持,還叫我繼續保持。我點了點頭,想到他剛剛和那女子搭訕時,說起普希金,便問著:
“你也喜歡普希金?”
“對啊,最喜歡《我曾經愛過你》。”阿秋說著,用手轉著手裡的那個空酒瓶。
當我在大理的青年旅社,坐在篝火邊看王海桑的詩集時,我覺得當時坐在我身邊的阿秋是落寞的,而那一刻,當阿秋說完普希金的時候,他的眼裡的黯淡,我一覽無餘。
阿秋平日裡是個嘻嘻哈哈,不修邊幅,痛快吃肉痛快喝酒,痛快找別的女人一夜共赴雲雨的男人,但實際上,這阿秋一旦動了情,比任何人都陷得深。
“如果當時普希金不為了娜塔莉亞和丹特士決鬥,那他應該能寫出更多的詩,讓我們這些後人品讀。如果我是普希金,作為一個只會寫詩寫詞,手無縛雞之力的文人,我才不會為了一個出軌的娜塔莉亞和丹特士絕鬥。”
阿秋解釋完,我沒有說話,只是輕微的搖了搖頭,便是不贊同。
03
飲完了一瓶酒,我和阿秋便立刻了火塘酒吧,踩著古鎮街上的青石瓦礫,在夜色之中,慢慢踱回了客棧。回到客棧已經是晚上十點,我和阿秋開了一間標間,阿秋去洗澡,我便盤著腿坐在自己的床上看電視。
隨便按了按遙控器,我便看到電視臺正在重播今天的娛樂節目。今天劉先生和粥粥大婚,是娛樂新聞的頭條,恰好那個娛樂節目有記者去現場採訪了,還拍了錄影,我便抱了個枕頭,看著那則報道。
今天,作為新娘的粥粥很美,穿著白色的婚紗,頭上戴著蕾絲白紗,站在劉先生的右邊,挽著劉先生的手,幸福的笑著。聽記者說,她身上那件收腰魚尾小拖尾的婚紗是王薇薇的,十分昂貴。劉先生亦是十分帥氣,往常塌下來的劉海被梳到了一邊,西裝革履,筆挺的站在粥粥的旁邊。
看到這裡,孤身在麗江的我漂泊的我,喉頭一酸,但一想到還有阿秋那個逗比在,我就努力忍著,不讓自己哭。也不知道那個電視臺的攝影師跟我作對還是什麼,攝像機的機位放在了一個不錯的觀禮位置,在那個位置上可以清楚的拍到兩個人的表情,交換戒指到最後擁吻的過程。神父念著祝詞,然後問著劉先生和粥粥願不願意的時候,他們都毫不猶豫的說願意。
如果可以,我真想跑進電視機裡,推開大門,當著所有人的面說我不同意,然後拉著劉先生走。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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