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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卻覺得眼前的阿秋有點落寞。
阿秋剪著一頭碎髮,黑色棉襖裡套著一件白色的T恤,穿著一條黑色休閒褲,腳上踏著一雙紐巴倫,手裡拿著最多的就是香菸。
阿秋的個子很高,一米八的樣子,他如果不說自己是杭州人,我還以為他是北方人。
“怎麼出來了?”我和阿秋的第一次對話是從我這句不冷不熱的問候開始的。
“小朋友喝的太瘋了,叔叔我喝高了,會出事的。”阿秋吸了一口煙,笑著道。
當時我聽到他這麼一句,我就覺得這個男人一定是個自戀狂。他看到我手裡捧著的是王海桑的《我是你流浪過的一個地方》,便欣然一笑。
阿秋雖然看上去和蠢,智商捉急,但人家好歹是考上精算師的人物,肚子裡的墨水多的很。
“王海桑他的詩很美。”阿秋說完,又吸了一口煙。
怎麼說呢,阿秋在我眼前的形象一直是個歡脫的,腦子轉不過彎來的逗比,可那天,星空之下,篝火旁邊,我突然覺得安安靜靜,低頭抽菸的阿秋其實挺迷人的。
“恩,是的。”我應著。
我周遭的人很少有人讀詩集,別說王海桑了,連讀普希金的人都很少。可是,阿秋和我一樣,愛極了那些簡單,卻宛若春風入懷的優美詩句。
“我特別喜歡。”阿秋喃喃道。
聞言,我乾脆把那本書遞給了他,然後說:“喏,拿去讀吧。”
我說完,阿秋掐滅了他手裡的煙,翻開了幾頁,沒有默聲閱讀,而是張開嘴,用那口帶著糯糯軟軟的吳音的普通話,隨口唸了一段,亦是令我動容那幾句。
詩句如下:
我的心無法安慰/我的心需要忘記/所以我要到一個很遠很遠的地方/去忘記一個人/去忘記一些事/然後回來,以雙手進入生活。
阿秋唸完,他便嘆口氣,銜接道:“所以我來大理。”
“啊?”我煞風景的阿了一句。
阿秋見我一驚,便噗嗤一笑,吸了吸快要流出來的鼻子,整個人縮緊了棉襖裡,難看的像個小老頭。
“沒什麼,哥要凍成狗了,快進屋吧!”
阿秋嬉皮笑臉搓著雙手,邁著可笑的企鵝步,然後喚著我快進屋。
和阿秋的關係變熟後,我覺得阿秋是個很厲害的人,因為他善於隱藏自己的情緒,說直白點,阿秋是個會笑著流淚的人。阿秋絕對不是一個沒有故事的人,反而,我覺得他渾身上下都是故事,但是,我不問,他就不會說,我問了,他還是不會說,就算說,也是真假參半。
後來我問他,人為什麼喜歡說謊,他說,說謊虛構大概是一種生存本能,也算是種自我保護。他還說,蔻蔻,等我再經歷些事情的時候,我會發現我越來越不喜歡傾訴,反而趨於當一個傾聽者。於是,我再問他,如果有一天,我想傾訴了怎麼辦。他當時就拍著胸脯,驕傲的不行,跟我說著,去杭州找他。
後來,我們離開了大理,團隊裡有些已經發展成小情侶或者小基佬的人離開了隊伍,往他們自己嚮往的城市去,有的南征,有的北下,而我和阿秋執意向西。團隊的大巴車是往北開的,而阿秋的目的地是西藏,於是,我和阿秋只好下車。其實,我本來可以不用趟阿秋的渾水,但是,我不知道我向往哪裡,而且阿秋也是個特別有意思的人,於是我就覺得跟著他。
當時我跟他在公路上一邊找順風車,一邊抽菸。冬天,公路上的風很大,我跟阿秋兩個人就揹著個包,縮在棉襖裡,他還笑稱我和他狼狽的就像城市街頭等著給人家砌牆,通下水道的農民工。
“為什麼要去西藏?”在我眼裡,談起西藏,體質虛弱的我的腦海裡只有,高原反應這四個大字。
阿秋很沒素質的把菸頭丟在了地上,然後踩滅,問著:“蔻蔻,你有信仰嗎?”
“沒有,我不拜諸佛,不信鬼神,只相信科學。”
說實話,我這是從小就被荼毒的。
“我的工作很好,一個月可以掙很多錢。可是,當我掙了很多錢,有了香車寶馬,有了美女環繞,我卻開心不起來,生活找不到目標。我想了很久,某天我一拍大腿,才發現我是沒有信仰,沒有信仰的我如此的蒼白單薄。於是,我辭了職,一個人在這大千世界遊蕩,我想找到我的信仰。我看了耶穌,聽了唱詩班的演奏,看了佛祖,接受各大寺廟的燻煙的洗禮,亦看了真主,結交了穆斯林的朋友。可是,我覺得這些不是我心目中所追求的信仰。”
“所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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