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蒔樺傾身,喝了口咖啡,而後目視著自己淡粉的指甲,眼角半挑,“簡默,你還記得我出國前的那個學期吧?”
“嗯,記得。”因為那個學期很熱鬧,熱鬧到她想玩苦情劇裡很普及的選擇性失憶。
“那我想,你應該記錯了。”
簡默聽出話裡有話,攪動牛奶的手停住,“什麼意思?”
直到聽完秦蒔樺的敘述,她的第一想法是“哦,原來是這樣”。一切都是事先安排好的連環計,她活該當了一回曹阿瞞!
簡默忍住潑牛奶的衝動,“我比較想知道你告訴我這些的動機。”
“我喜歡的男人,怎麼能背黑鍋?”
一句話,很淡很傲嬌,是秦蒔樺的風格。簡默很想問,你早幹什麼去了?
因此她問得也很毒很張揚,“你的意思是,他愛的一直是我?”
“其實你可以用肯定句,殺傷力會更持久,至少能讓我和你一樣,把今天的對話記上好幾年。”
簡默在提醒自己淡定。這之前,五個人連同那首詩都提供了相同的資訊,人證物證俱全的情況下,她仍舊揣著小心,因為任何瓜分她都接受不起。這段感情裡,只有我和你,這是高度潔癖的定義。再多的他證物證都比不上親證來得直截了當,秦蒔樺這個證人,對於她來說,太重要。
她低下眼,“你為什麼現在說?”
“因為我聽到你剛才說,你們要離婚了。”
果然,簡默在心裡說道。桌子上的碟子裡放著幾包砂糖,她拿了一包,撕開想往牛奶裡倒,秦蒔樺見狀提醒:“牛奶已經涼了,糖會化不掉。”
“總比苦的好。”
“苦?”牛奶怎麼會苦?大概是心苦,“有句話叫先苦後甘。”
“的確,不過甘之後不能再有苦,很少有人能第二次站起來,所以人常有,偉人不常有。”
秦蒔樺是聰明人,很快體悟,“也就是說,你之前苦過?”
簡默沒有回答,僅是轉頭看窗外的景緻。璨金的陽光,蔚藍的天地,遠處海岸微痕一抹,明媚到極致。
凡景緻,皆情致。
所以,她終於可以坦然承認,“嗯,我是傻瓜兼膽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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