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第1/4 頁)
我被刑事傳喚後,被盤問了很久。警察告訴我,跟我同時被傳喚的,我的另兩個室友,陶謙和郭嘉,已證實致使周越澤身亡的那份盒飯,是由我買的。他們這麼說的意圖,無非是暗示我才是最大的犯罪嫌疑人。
可我面對他們的話只是報以了輕輕的一笑,兩年多的大學生涯已磨練了我的口才、提升了我的自信,我看著面前那兩張義正辭嚴的臉,道:“可據我所知,定罪講的不是口供,而是證據。”
警察裡較年輕的那個瞪了瞪眼,顯然,他被我的囂張態度觸怒了。但他剋制著自己咬了咬牙後根,審訊室裡的氣氛,一度,陷入僵局。
那個之前跟陳教授說話的老警察走了進來,他拍了拍年輕警察的肩膀,示意他出去。坐下後,他定定看了我兩秒,然後才道:“沈毅,我們知道你很聰明,現在看來也很狡猾。但我想你知道一件事,從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每一個犯了罪的人,都逃不開法律的制裁!”
三、心動
他的語氣平淡無奇,可吐出的每一個字卻又鏗鏘有力。彷彿一把錘子,不知道為什麼,面對他,我心會打鼓。我將頭別到一邊,這裡的窗戶被死死的封上,看不到一點風景的室內有喘不過氣的壓抑。
我這輩子見過的最好的景緻或許是在路上,帶著我滿心的喜悅與憧憬,那條通往一線城市重點大學的路,那麼寬闊而平坦。
我幾乎是沒有任何留戀的上了車,不管身後的媽媽和沈秀追著送了我多久,我激動的目光已然向前望去了。
按照一早就商量妥帖的計劃,我去上大學後,沈秀也會去她叔叔打工所在的城市工作。本來她是不願意跟我分開的,無奈我念大學的城市,即使有老鄉,也幫不上什麼忙。靠沈秀自己?她一沒學歷,二無一技之長的,也實在很難生存。所以她爸讓她去投靠她叔,沈秀的叔叔在二線城市的小餐館當大廚,他們那兒正好招服務員呢。
我對這個安排很滿意,我跟沈秀說:“趁著年輕的時候就該出去看看,待在老家一輩子都沒出息。”
沈秀嘟著嘴,她說:“沈毅,你要記得,訂過婚我就是你的女人了,你這輩子都不能不要我。”
然後她拿出戒指給我套上,說:“不許摘下來!”
我笑了笑:“沈家村又不是隻有咱兩分開,你看我爸媽,不也是這樣嗎?我爸跟著建築隊走南闖北的,一年也就回來一次。你看我媽怨過嗎?使小性子了嗎?生活在山區就得做好分離的準備,你沒法感嘆世道不公平,這是命。懂嗎?”
沈秀不說話,半晌,她撇了撇嘴,咕噥了一句:“我能跟你媽一樣嗎?”
我看了她一眼,她說:“你媽有你們姐弟四個,你爸就算不念著她,也會念著你姐姐們和你吧?可我有什麼?”踱到我身邊,趴到我肩上,忽然道:“要不……你給我留個種,再去上學?”
笑得賊兮兮的。我白她一眼,用手戳開她的腦袋,我說:“一天到晚淨想些不正經的!”
她摸了摸自己的額頭,嘟起嘴:“誰比誰不正經啊?”
是啊,誰比誰啊!出了縣城我才知道,我其實也挺猥瑣。我總動不動的去瞧動車上坐我旁邊的那個女孩兒,咱們隔著一個過道,算是毗鄰。她身材或許沒有沈秀那麼火辣,可她雪白的面板彷彿是從牛奶裡泡出來的,那麼純潔無暇!我很早的時候就聽人說一白遮百醜,如今親眼見證,果然所言非虛。她明眸皓齒、櫻桃小口,嘴唇上亮晶晶水潤潤的,看得人直想一口咬下去!
她鮮豔欲滴、青春無敵,感覺與我差不多大。見著這樣明媚的同齡人,我又如何能按捺我小鹿亂撞的心?
我很想跟她攀談,問她是從哪兒來的?要到哪兒去?儘管這兩個問題挺搞笑,開口就跟那邊坐著長老似的,可我確確的想知道,我們究竟能不能繼續同路?
我鬼使神差的褪下了沈秀叮嚀我戴的戒指,儘管我還沒有勇氣跟她搭訕,可腦袋裡的YY已進行到了歡好的場面。我第一次知道,原來真有魅力的女人,是不需要開口做任何事的。而沈秀,她的倒追,或許從一開始,就註定了她在我心裡不起眼的地位。
我到這一刻才確切的感覺到,我對沈秀的喜歡,其實只是流於表面。那時春光過於明媚,我無處宣洩的荷爾蒙碰到了沈秀的身子,於是一切發生的順理成章。
明白了這一層後,我反而輾轉難眠。因為在老家,訂過婚的男女等同於夫妻,他們可以吃在一起、住在一起、做任何允許小夫妻做的事——包括生孩子。他們只是沒到結婚法定年齡領不了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