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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畢竟不是佛,我又怎麼能度化他們呢?既然善良救不了他們,那就只能用壓制!
此刻另有一個念頭忽然的滋生,不知道是不是我已然決定做他們的“老大”,埋藏在心底裡的那個惡魔,呲牙咧嘴的自己跑了出來。
我冷冷一笑,我衝他們說:“你們就這點出息。”
站我對面的那兩個對視一眼後,又將目光看向我。我繼續道:“就那種貨色你們也看得上?瘦的跟個麻桿兒似的,也不怕硌得慌?!”
三個人依舊不吭聲,可之前的戾氣,顯然消去了一大半。反正鴨子也飛了,肉也吃不到了,再為那事幹一架,也不值。萬一把我這村裡的“名人”揍得半死不活的,那他們乾的事一準傳揚出去!到時就是丫丫的家人放過他們,那村裡的男女老少也容不下他們!本來這幾個小子偷雞摸狗的就招人嫌,發展到“偷人”,那更不如過街老鼠一樣,人人喊打喊殺啦?
我相信他們再愚蠢,這一層還是想得通的。所以我鬆開手臂,走到柴堆上一坐。我說:“想要女人,大城市多得是。有要錢的,有不要錢的。關鍵看你們有沒有那本事。什麼是本事?有錢就是最大的本事!想發財嗎?”
他們對我的教誨本不在心上,但最後一問,卻著實,問進了他們的心坎兒。這三個二流子整天吊兒郎當、東遊西蕩的遊手好閒,不下地、卻敲小孩子竹槓,不就是想不勞而獲嗎?那我就給他們營造那不勞而獲的夢想,我讓他們溺在裡頭!
所以我說了那富麗堂皇的一番話,我給從未出過遠門的他們,描繪了一個遍地黃金、到處美女的烏托邦!
他們果真被吸引了。要不怎麼說,沒文化,真可怕呢?想想也不可能嘛!伊甸園裡還有蛇呢!
但他們聽得很興奮啊,那褲子掉地上的傢伙,隨便一提就坐到我身邊,他說:“沈毅,你有文化,那你說,像咱這種要啥沒啥的,去了大城市,怎麼掙錢呢?”
我斜他一眼,我說:“走路你會不會?你信不信在大城市走路都能掙錢?”
他聽完樂了,嘿嘿、嘿嘿的傻笑,他說:“不可能,你騙誰呢?!”
我說:“騙你幹什麼?大城市有種職業叫快遞,每天騎著小電驢給人送貨,一個月,能掙四、五千呢!”
他們聽完後個個都很振奮,我心說:這幾個傻帽一定覺得,天底下怎麼還會有這樣的好事?!反正我是不會告訴他們,颳風下雨的快遞有多辛苦,提著重物要爬上六樓的快遞有多悲催的!我只是微笑著看著他們,聽他們交頭接耳的做夢。
一個說:“拉貨還能掙這些錢?一個月四、五千?那幹個幾年俺就能在這兒造房子、娶媳婦了!”
那個道:“沒志氣!掙了錢當然要自己當老闆啦!開個公司,把老家跟咱們一樣沒啥文化的都叫出來幹快遞!這樣錢滾錢、錢滾錢的,以後就是一整個村,咱都能買下了!”
三個人熱烈的討論,因著我的一點點陽光,他們都燦爛了的感覺。然後三個人硬要請我吃飯,我拿著鐮刀起身,謝絕了,我說,我還要幹活呢。
但他們終究是熱情的,或許他們覺得那一天我的提議是主動向他們示好的表現,他們很高興於我不像村裡別的人一樣,認為他們神憎鬼厭!所以他們一趟一趟的跑來我家,非要請我吃飯,而在兩次未果之後,他們送了我一隻雞!
我媽看著那隻雞,等他們走後,才問我:“四兒,你怎麼跟這幫人搞在一起?那雞……不會是偷的吧?”
我笑了,我說:“媽,你放心吧,你兒子有分寸。再說了,我念大學,不就是為了將來能造福村裡、帶領所有人致富嗎?那我現在先讓他們幾個自食其力,也沒什麼不對。等他們有了收入,他們自然而然就不會再去做那些個偷雞摸狗的事了。”
一番話,說的堂堂正正。我媽見我這一副比村長還村長的派頭,點了點頭,無比的驕傲與高興!
二十八、她自尋短見了!
但我與他們的“親近”遭遇了一個人的強烈反對——是的,丫丫。她沒辦法接受我這個“英雄”跟欺負她的流氓們做朋友,她以為那天她離開後,我至少會暴揍他們一頓!這種心情或許就好像要她相信警察和小偷能走到一塊兒,那麼艱難!在不開化的山村女孩兒心裡,黑與白,永遠都那麼分明!
她找到了我,在一個早早吃完晚飯、我閒庭信步拿著網子,準備去抓龍蝦的黃昏。我還能記得這個傍晚她的裝束——一條很有小清新範兒的黃色連衣裙。
只是她的膚色不襯這件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