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第3/4 頁)
侵佔了,表面看起來在撮合你,內心……請參照一頭護犢子的野獸。
當寧姑娘不喜歡你,再巧妙的討好,她就是不接招。
你能怎麼樣?
☆、Chapter。43 不在狀態的彪悍
兀璽確實不能把寧姑娘怎麼樣,但是寧依依也動不了兀璽。
說白了微生現在的剽悍狀態根本不在她應該有的狀態,一個小學安安靜靜,初中高中因為暗戀而心底自卑,大學思念大洋彼岸導致更加安靜的女孩子,就算混了個啥圈子內心猥瑣了點,絕對不是非常剽悍的女漢子。
她只是在掩飾自己的手足無措,她把一些自己少見的情緒誇張化,她讓自己顯得特別不同於當時暗戀兀璽的時候的狀態。
她這也不是傻。
她驚慌失措,她也害怕擔心。
她希望她自己能知道,兀璽喜歡的是她這個人,而不是當初她包住自己的光鮮亮麗的外衣。所謂喜歡她這個人,就是喜歡她的任何一面,不優雅,任性,無理取鬧,撒嬌,強硬,偏執,吵鬧,不溫柔。
當她確定兀璽喜歡的不是當時那個溫順安靜體貼的她,她才會放心。
如果兀璽深度解剖她內心,一定會無語到死:你當初溫順安靜體貼?他那六年白活了!眼睛瞎了耳朵聾了怎麼沒感覺到呢?是啞巴在說話嗎?出家人不打誑語,阿彌陀佛。
言情小說看多了的女生有兩種可能。
一種是,她們極度追求愛情和浪漫,不論是一生一世一雙人還是女性後宮,她們非常容易動心也非常容易傷心,情緒變化很快,但是拒絕不了浪漫。準確來說,就是沉迷於幻想,並且會期盼幻想變成現實。
另外一種,她們也會幻想,但是她們知道這是不可能的。她們極度不相信愛情,認為麵包來得更重要,覺得甜言蜜語都是哄人的,覺得糖衣炮彈比爾虞我詐還恐怖,覺得世間男人都不可靠。
她們看書就是在看戲,看別人的人生,不同於上一種,她們不會如戲,看得分明。因此她們好好包裹著自己的內心,慢慢將它封閉。她們會追求金錢權勢或者平靜的生活。這種人特別難以打動。
如果你不是這兩種之一,那麼就是你言情小說看得不夠多。
很單純的言情,有或小白或強悍的女主,有婆媳、財產糾紛,有小三介入,有狗血劇情,有男主女主的吸磁效應。
微生明顯屬於後者。她早就過了做夢的年紀了。
但微生明明白白知道自己喜歡兀璽,還喜歡著,一直喜歡著,大學四年沒讓她的心裡多上另外一個人。這份喜歡,讓她沒有辦法因為懷疑啊不確定啊而矯情地拒絕他。如果兩人性別調換,她此刻大概會緊緊纏著他不放,管他是不是真心,管這是不是夢境。
寧依依雖然不能把兀璽從“姐夫”位置上擠下去,霸著她姐的注意力還是沒問題的。
寧依依扯著微生躺在閣樓裡聊起了這個學期發生的大大小小的事情。
大家年齡大了慢慢發現男女有別,以前很自然的牽手、對話,現在會被某一方尷尬地拒絕,因此顯得更尷尬。隨著年齡增大,更加凸顯的是外貌協會。
微生告訴寧依依這個很正常,但是慢慢長大就會發現,心靈美很重要。
寧依依悶悶不樂道:“誰有那個義務剝開你醜陋的外表去觸及你美好的內心?”她伸手往下指了指,樓下那位還坐著呢,你這心靈美實在牽強。
微生震驚,這麼黑暗的思想寧依依哪兒來的!現在學校不應該傳遞給孩子各種美好的理念嗎,就算現實黑暗,人也是應該有憧憬的,不然什麼支援人們活下去?
她的憧憬就是兀璽啊。
同時也有點無語。樓下那位長得漂亮怎麼了!總不能為了給她證明心靈美就叫人家去毀容吧?喪盡天良浪費資源誒!
微生不知道,很多人活下去的原因,不是因為憧憬,不是因為夢想,不是抱有熱忱,甚至不是因為任何美好的事物。只是為了活下去。
微生糾正寧依依的“錯誤觀點”,寧依依低低“哦”了一聲,裝作明白。突然,微生問寧依依:“你是為了什麼而活的?”
寧依依想了一會兒,答:“大概,是我死了爸媽會很難過吧。真的問我為了什麼而活,就算是為了父母了。”
“你個死丫頭,要為自己而活啊!還有,你把我放哪兒去了!你死了我不難過?對!我不難過,哼。”
“嘿,小氣姐姐!讓姐夫上來治一治你這磨人的小妖精!啊噠!”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