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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給我的嗎?你想知道為什麼昨天戒指丟失時,我會這麼緊張、激動嗎?”
雨晴想了想,說:“如果你願意說的話,我會很認真地聽。”
“嗯,”我點了點頭,“那麼現在就讓我把這故事從頭到尾地說一遍吧,說完這遍,我真的要把這個故事在回憶中封存起來了。”
“寫東西的人就是不一樣,說起話來也這麼文縐縐。”雨晴嫣然一笑。
我也笑了一下,接著長長地嘆了口氣。雨晴不再插話,收起笑容,認真聆聽。
“這戒指是我以前的女朋友送給我的。她是我的初戀,也是我目前唯一的一個女朋友。她叫何曉薇。”
“何曉薇?”雨晴忍不住說道。
“是的,跟你同姓。”
“嗯。”
“我跟她相識在是三年前,2003年的11月25日。11月25日,也是我跟你初次見面的日子。真的好巧,好像冥冥之中,一切都安排好似的。”
雨晴稍微把頭低下,輕聲說:“你還記得呀?”
她的意思是“你還記得你跟曉薇相識的日子”,還是“你還記得你跟我初次見面的日子”?不管了,當是後者吧。
“當然記得呀,才十多天前的事嘛,我又不是失憶。對啦,那天在萬佳的餐廳裡,你撿到我丟的錢,幹嘛要還給我呢?”
我本以為雨晴的答案是什麼“不是我的東西我不要”或“花撿回來的錢,不會感到快樂”之類的,沒想到,她的回答卻很有意思。
她想了一想,說:“如果沒把錢還你,就不會跟你認識了。”
我呆了一下,還在想她的話,她又說:“能認識你,比撿到一千張一百元、一萬張一百元,還要好。”
她的話語是那麼的真摯,讓我在一剎那間,內心感到無比溫暖。我沒有說話,她也沒有說話。我們就這樣在溫馨的氣氛中沉默了幾十秒。終於,雨晴輕聲開啟了話題:“後來你跟何曉薇怎樣了?”
於是,我把我跟曉薇的故事,粗略地告訴了雨晴。雖然我說得很隨意,很多細節都沒有提到,但至少已把我跟曉薇相識、相戀、分手的整個過程說清楚地說了出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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