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憶的事,雖然不一定能立即趕回國,但一定會分神。
唉,真是個讓人頭痛的事。
韓秀望著電腦上打好的信件,按著滑鼠的手,遲遲未曾點下傳送鍵。
每天早上她醒來的時候,她看到他都是在陽臺上鍛鍊身體。無論是他聽到她的腳步聲,或者看到她出現,臉上絕對不會出現任何情緒化的表情,彷彿她就是空氣,看不見也聽不見。
她不主動說話,他也絕不會主動和她說一句話,甚至連最起碼的早安都不會有。沒失憶前,像只蒼蠅,失憶後,就沒見過比他更不懂禮貌的男人。
韓秀覺得這些無所謂,只要她能安安靜靜地別來惹她就好。
這幾天,為了看住他不做出什麼影響判斷讓人崩潰的事來,她每天一大早去公司,安排完工作,便立即回家。公司的業務電話打到家裡來,只要電話鈴聲一響,她就會條件反射的看看他在哪,看看有沒有飛刀飛叉。
說來也怪,唐澤齊比想象中要出奇的安分,她看到他最喜歡做的事就是安安靜靜地看向窗外,悄無聲息,就連吃飯,也不曾聽他開口說一句話,儼然一副文藝小青年的樣子。
可是每當電視機螢幕一閃爍的時候,無論他待在哪裡,都會很快出現在客廳。這樣的速度,在韓秀看來,只能定義為乾坤大挪移。
如果她坐在沙發的一端,那他一定會選擇坐在沙發的另一端,刻意地保持兩至三米的距離,彷彿她會怎麼樣他似的。她都沒怕他獸性大發騷擾她,他居然還會嫌棄她。
這些也不重要。最讓她崩潰的是,如果說電視還能有吸引她的,就只剩下娛樂節目與偶像劇,但是隻要電視臺跳轉到這兩個節目,他一定會毫無預兆、毫無生息地飄到她的身邊,從她的手中毫無理由地奪下搖控器。
他選擇的節目永遠只有三個臺,一是鳥語臺,二是新聞臺,三是廣告。
廣告?對,沒錯,就是廣告,不管什麼廣告,他一律不放過。
如果說只是看廣告,她覺得她也可以忍,但最沒辦法忍的是,不論電視播出什麼產品的廣告,他都會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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