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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真能治好,能……能跑,能像之前那樣走路。”這孩子表現的一直都很穩重,淡定,可聽到自己的腿時隔兩年後,有望治好,忍不住激動了,意識到自己烏黑的爪子,抓著人家的手,趕緊鬆開,見她神情沒有厭惡,這才鬆了口氣。
“八成把握吧。”寶春說。
孫郎中拿晶亮的小眼神瞅著寶春,“現在就可以,器械什麼的全乎著呢。”
寶春黑線,指了指固定著腿的那孩子,“你把他也放倒了,誰來照顧他。”
孫郎中摸摸頭,“也是啊。”
“既然他不急著看,那就先給我看,我這腿剛傷不久,肯定有救……”
“還有我,我這膿包長了兩年了,什麼膏藥,草藥都試了,就是不見好。”
“還有我這肚子疼了好幾天了,該不會也要像趙四弟弟……”
頓時,院子裡成了養雞場,一群小雞,嘰嘰喳喳,亂叨亂嚷。
“別吵,排隊。”孫郎中一嗓子吼下去,把院子的聲音全覆蓋了下去。
於是,眾人紛紛你擠我,我擠你開始排隊。
人言面前,活生生的例子才是利刃!
在外傷醫療還不發達的這裡,寶春的小試身手,在他們眼裡那可是斷骨再接的神奇,放眼鎮上,無一人能有此水平,至於天下有沒有,他們是不知道,畢竟他們的見識也就侷限於方圓百里而已。
即便是沒有見識,難道還沒長眼睛啊,沒看到孫郎中那副如飢似渴,恨不得吃人的眼光?
至於女人怎麼滴怎麼滴,在神奇有效的醫術面前,也是可以擱置一旁的,病可是在自個兒身上,天大的事兒,也不比了病痛,生命重要啊,他們都是些小老百姓,生活本就不易。
最先圍攏過來的,反而是剛才那些反對最激烈的刺頭,尤其是捱了小酒揍的那幾人,完全遺忘了剛剛不和諧的一幕,獻媚的笑臉,彷彿什麼都不曾發生過一般。
一時間,寶春成了香餑餑,火了,沈姑娘,沈姑娘叫的別提多親熱了。
對蘭香,馬叔,小酒,甚至是兇狗大黃都帶著敬重。
真可謂是一人得道,雞犬升天。
自從回到這裡,蘭香,馬叔他們看的最多的就是白眼,聽得最多的就是汙語,那裡受過如此待遇,倒一時不知所措起來。
尤其是小酒,被那些叔叔阿姨大嬸大娘塞了不少的水果點心,堆了老高一桌子,斜對他的寶春扭頭,都看不見兒子的身影,當然也不知道兒子此刻什麼反應。
☆、第十四章 樹大招風!
寶春這個半吊子的偽神醫,沒有孫郎中,在某些方面她連赤腳醫生都不如。
不知道有一天會穿越,所以,也沒提前研究研究中醫,說句不好聽的,在這裡,她連個藥都不會用。
不會開藥的她,診出病症,處理些急症,剩下的全是孫郎中的活了。
所以說,她單獨開不了醫館,找上孫郎中,逃不開利用之嫌。
兩人忙的腳不沾地,連蘭香和馬叔都在幫忙,抓藥,招呼病人。
唯一清閒的就是小酒和他的跟班大黃同志了,最可恨的是,那兇狗大黃大吃特吃,滿嘴冒油,肚皮翻滾,癱在兒子的腳邊,別提多愜意了,寶春是騰不出手,否則,早一腳踏上去了。
在同行面前,真相是隱瞞不了多久的,很快孫郎中就察覺到了寶春的不對勁。
寶春解釋說,“在有限的時間裡,我當然要挑選首要的先學,至於別的,識藥,開藥什麼的完全可以慢慢學麼。”
什麼是首要?
孫郎中想說藥材藥方這些才是最基本的,那個徒弟不是先從這些開始的,不會開藥,你當的是哪門子的大夫,可想想她二十來歲的年紀,以及那些全新的理論和神奇醫術,到嘴邊的話又給嚥了回去,畢竟,這開膛破肚,斷骨再接的本事,也沒幾人會。
在小鎮,名聲也打出去了,錢也賺了,日子也在朝著好的方向發展。
但有時名聲這玩意它也不光是好的,最大的副作用就是樹大招風。
看診的第三天,天都黑了,寶春他們才忙完回去。
現在的座駕已經升級了,不再是牛車,而換為馬車了。
一頭高大威猛的白馬,寶春挑的,習慣性地給其取名,老白,多名副其實啊,不像某隻兇狗,明明披著一身白毛,非要叫什麼大黃。
老白同志拉著四人一狗,噠噠地走在回家的路上,不虧是寶春挑的,老聰明瞭,才走過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