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部分(第2/4 頁)
能拉得更加用力穩妥。
不管怎麼說,路斯迦爾抓住了雷亞斯,他覺得這個感覺很不錯,甚至比他抓住任何東西的感覺都要好,這一點讓他愉悅。通常情況下,魔王不會對什麼覺得愉悅的,因為他覺得全世界都無聊透頂,對於人性他研究得更為精準——從人類出生到死亡,他們喜歡什麼、想要什麼、會說什麼、能做什麼……他們的慾望、他們的追逐、他們的夢想、他們的奢求……路斯迦爾統統清楚,因為這樣,他也對人類的興趣不大。
被慾望支配的物種——這就是路斯迦爾對人類,或者說是凡人的定義。而真正能實現這些的,是惡魔。
但是對於雷亞斯,路斯迦爾一點兒不耐煩都沒有。他不能想象為什麼一個人能這麼古怪,古怪得讓他覺得愉悅,這簡直不可思議!當然了,只有路斯迦爾自己一個人覺得不可思議,雷亞斯可真的沒覺得哪兒不對勁,甚至在他腦子裡,這個魔王絕對是抽風抽傻了——至少三萬年前他不是這樣的!
其實這也很正常。雷亞斯本來就是個不怎麼正常的人,給他錢他不要,給他地他也不要,給他美女他還是不要……除非他上趕著要什麼的時候,平時誰給他什麼都不要,這樣的人,如果換成其他誰,路斯迦爾一定會認為這是個傻瓜,但很顯然雷亞斯一點兒都不傻——因為他能做出餵飽他的食物。
如果說得再直白一點,那就是,惡魔之王陛下他就是個純粹的吃貨,跟食物有關的人就是好人,就是能讓他快樂的人,其餘的……就算大腦大得比整個諾蘭德還大也愚蠢得就跟地裡的單細胞動物一樣蠢。
確實如此。有人聰明極了,但做出的事情蠢得讓人無法容忍。
路斯迦爾拉著雷亞斯的手,把他帶進自己的懷裡:“我們要走很遠。”
“我當然知道,所以我甚至帶了被子跟帳篷——我帶了兩條被子,還有床單、褥子、枕頭……內衣我都帶了六套!”他揮了揮自己的尾戒,炫耀起了裡面的東西,“當然,還有乾糧,我捲走了所有的剩餘食物,當然……是半成品,那些沒有處理的我還是留下了,看我多麼的善解人意!”
絕對善解人意!
路斯迦爾摟住他的腰,用生長在他身上的凡人無法看到的翅膀在空氣中旋起一陣冷風。風很冷,冷得讓人打顫。這陣風能夠把他們送到幽冥高原,那裡有一個洞穴可以直達無望之海——魔域就在無望之海的下面。
沒有任何凡人可以到達幽冥高原又安然無恙地返回,他們總會丟失點什麼——眼睛、耳朵、舌頭、手腳……也許是他們的頭?當然,那些活著的就是最為幸運的傢伙了,他們可以一輩子都不用愁,因為他們英勇得比任何勇士都NB,這就是為什麼還會有人想要對那種驚悚的地方一旦究竟的原因。
雷亞斯窩在路斯迦爾的懷裡,他知道他們要去哪兒,也知道他們會在哪裡停頓——幽冥高原,那個幾乎能捅破天的地方。其實沒有人知道,幽冥高原本身就不是專門通往魔域的通道,因為它足夠高——那裡不僅僅可以通往魔域,還能通往神域,只不過,那種地方長得太過可怕,可怕到沒有人會注意通往神域的天梯。
就像是一眨眼的功夫,他們就到了幽冥高原——因為有魔王牌坐騎,雷亞斯沒有費一點兒力氣就站在了幽冥高原頂端,腳下踩著的是一片片屍骨……
這裡是古戰場,不是嗎?
神魔大戰的時候,那些神、魔、凡人,他們爭鬥在此,屍骨也留在了這個地方堆成了這樣一座高原,沒有人把他們的骸骨收回,甚至沒有人記得他們的名字……就這樣被留在了這裡,一年又一年,時時刻刻承受著天地變遷而帶來的痛苦,時時刻刻發出一陣陣淒厲的嚎叫,時時刻刻不曾忘當年的那些恐怖景象……它們會回放那些,而那些足以把人嚇得屁滾尿流,然後丟掉它們的手腳或者是眼睛之類的器官。
恐懼,才是這裡的頭號殺手。
雷亞斯往前踏了一步,腳下骸骨發出的清脆的碎裂聲讓他的心都提到嗓子眼兒了——知道是一回事,見到又是另一回事;有記憶是一回事,再想起來這玩意就跟看電影一樣,誰說看過恐怖電影就能接受恐怖電影裡的恐怖情節發生在自己身上?
“這地方不怎麼好,”路斯迦爾過去拉住他的手,“走吧,這個地方不能用特殊力量。”這個特殊力量指的就是拍打他那別人看不見的翅膀,或者說是用他真正的惡魔之力中的瞬移這種力量,神也一樣。
雷亞斯看向他:“你以前也是走這條路嗎?”
“不,我可以隨時回去。”路斯迦爾沒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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