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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你,捧著一顆真心送給你,你卻不屑一顧。
緋姍,你的心在哪裡?你有心嗎?
我以為,即使你不愛我,但對我也是喜歡的。我以為,即使你很無情,但對我,是有在乎的。
呵呵……這一切不過是我自以為是,自作多情罷了!
驀地,單小淳原本黯淡苦澀的眸子劃上一抹嗜血,嘴角邪戾地勾起,聲音寒冰般地冷冽,“緋姍,我不會放過你的,永遠不會。”每個字,都咬得十分重,好似要將這句話,深深地刻入骨髓。
從今以後,再也沒有單純可愛,愛她如命的單小淳,只有一個暴戾陰冷,恨她入骨的無心。
是的,那天,他加入了他外公的夜寂幫,若不是因為剛進入寂夜幫,需要他整日忙碌熟悉幫中之事,他今天就將她擄去了。
那是全亞洲勢力最大的**幫派,在他很小時,外公告訴他,他要保護好自己的親人,以及他未來深愛的女子,拳頭就要硬,所以在他四歲那年,他便被外公送到一個秘密的島嶼,進行魔鬼訓練。
直至十五歲,他才離開,那時的他,雖然有一身武力,但他單純得像一張白紙。
很快地,他被送進流光學院,憑藉著他天才腦袋,他漸漸地瞭解到這個世界。
一個月後,外公要他加入夜寂幫,外公說要訓練他,要將他培養成夜寂幫的接班人。
他毫不猶豫地拒絕了,任外公怎麼威逼利誘,他也不肯答應,他不想進入那個血腥世界,他只想做一個普通的平凡人。
更何況,他遇見了他此生想要永遠守候的女子,那便是夜緋姍,他永遠記得他們第一次相見的那天。
那是他入學的第一天,有幾個流裡流氣的學生在打一條髒兮兮的小黑狗,它疼的嗷嗷直叫。
在他想要打跑那群學生之時,美豔絕倫的她出現了,她生冷地讓他們放了小狗。
然後抱起那條髒兮兮的小狗,完全沒有害怕弄髒自己漂亮的裙子,她緩緩走向醫務室,她看著那麼溫柔的目光,讓他久久難以忘懷,他魔怔一般地迷戀上她。
他用了一年半的時間去關注她,用了半年的時間追求她,縱使她知道她談戀愛的時間不超過一個月,他還是執迷不悟地追求她,在她答應做他女朋友的那一刻,他幾乎興奮得想要把這個訊息向全世界宣告。
他心心念唸的女子,他期期艾艾的女子,那麼無情地離棄她,嫉妒、不甘、怨恨……統統堆積在他的心裡,他恨了。
夜緋姍沒有再回教室,而是與寧甜兒出校,去了學院附近的一家音樂吧。裡面有些不出名的歌手,他們通常翻唱明星的歌,當然也有人唱自己親自寫出來的歌,值得一提的是,他們的歌聲絕對是天籟之音,在此駐唱,只為尋找他們的“伯樂”。
所以,這個地方便成了夜緋姍她們兩個休閒的地方。
這個音樂吧名為輕吧,或許是因為輕音樂這個詞,寓意它是一個純粹的音樂世界。
輕吧裡面的服務十分周到,每個服務員的態度都極好,裡面是一片淺藍色的世界,給人輕鬆舒適的視覺感。
湛藍色的沙發,美味的飲料,賞心悅目的歌手,以及悅耳動聽的歌聲,夜緋姍十分喜歡這裡,好似她在塵世之中感到疲倦的靈魂在這裡可以得到慰藉似的。
在輕吧大概呆了一個小時,夜緋姍心裡的煩惱已經消失,接著她和寧甜兒離開了,在附近的飯店美美的吃了一頓飯後。
兩個人悠閒地在熱鬧的服裝街逛街時,突然冒出一個酷酷的男人,不由分說地將寧甜兒拽走了。
夜緋姍認識他,那是花絮小說網的著名編輯,負責寧甜兒的稿子,每一次她沒靈感,交不出稿子,都會被他譏諷,而寧甜兒則會氣呼呼,然後拼命地創造靈感,寫出一部完美的小說,在他面前炫耀一番。
寧甜兒整天抱怨那個男人對她的冷硬態度,什麼損人的話都倒在那個男人身,三天兩頭地抱怨他沒人情味,活像六親不認的包青天。
可是夜緋姍總覺得,她有點喜歡他,她喜歡他似乎更甚於以前那個人渣李明宇。
她每次這麼戲謔取笑甜兒時,甜兒總是紅著臉,死不承認,還大膽地揚言自己要是喜歡那個臭男人,就五雷轟頂!
一個人逛街沒有意思,夜緋姍便回了自己家,那時已經是四點了。她百無聊賴地開啟電腦,開啟了炫舞。
☆、第二十七章 沉淪
很抱歉,本章節因為堵車、修改等原因,暫時鎖定本章節,敬請各位親親諒解!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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