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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
我呵呵一笑,忍不住好奇道:“對了,你倒是說說看,看看我這人有什麼值得讓人感覺到好奇的地方。”
“我就覺得,你是一個樂觀主義與悲觀主義的矛盾結合下,產生的一個矛盾體。總之,很是讓人看你不透。”她看著我,又追問了一句:“你能聽得懂我說的話嗎?”
我淡然一笑,不置可否。
“對了,昨天我問了你的那個問題,你還沒有回答我呢。”我調笑的轉過身看著她。
“什麼?”她一臉迷茫的問我。
“多大號的?”我又開始盯住著她的胸,可不想這丫頭趁我不注意,忽然間的就朝我撲了上來,我只當她是在我的一番深沉談話中,拜倒了我的牛仔褲下,此刻前來投懷送抱,忙丟開手中的釣具,雙手拼了命的張到最開,閉上了眼睛,陶醉著神情,等待這丫頭給我一個大大的擁抱,怎知這丫頭卻沒能如我所願,她衝到了我跟前,撲到了我胸口,然後,雙手一用力,我只覺得一個重心失恆,只聽的“撲”的一聲,我被這丫的推入了河裡。
我在水中掙扎,丫頭在岸上狂笑。
“你有病啊。快拉我上去。”我朝這丫的喊。
珠珠舉起了魚杆兒,把那魚餌丟到了我口邊。
“來,你咬著它,我把你釣上來。”
我徹底的被這瘋子征服了。
第28章·香兒啊香兒——上
(香兒啊香兒——上)
香兒是我一個同班同學的親妹妹,和我同村,小我兩三歲,這丫頭很文靜,平常話不多,屬於沉默少言的那種嫻淑少女。小一點的時候,她和我雖然常常在村子中見到面,又在同一所小學上學,但一直以來,我倆之間都沒有說過十句以上的話,認識香兒,是有一段小故事存在的,這得從我的那從前的女友珍子說起,說起來,這也是一件讓人難民啟齒的事情,怎麼說呢?哎,先說珍子吧,這樣會比較容易自入題一些。
珍子何許人也?在我的《孤兒流浪記之孤兒在流浪》中,對她我好像做過一些簡單的介紹了,在這裡,也就不再大宣筆墨,總之呢,珍子是一個胖胖的女孩子,圓圓的身形,圓圓的臉蛋,長的並不好看,我們暫且就把珍子就種型號的女孩子,定義為“可愛”吧。
那麼,風流倜儻的孤兒先生,在那個時候,為什麼會選這“可愛”的珍子小姐作為自己的女朋友呢?哎,一聲長長的嘆息之後,他說:那都是因為年少無知,寂寞無聊,一時衝動,又因受到夥伴們推波助瀾的慫恿惹的風流禍啊!
我和可以說是完全被動的,莫明其妙的走到一起的,所以我和她之間也沒有愛情,只有對男女之間的“那點事兒”的好奇,還有一縷縷說不明白的情素,兩個因孤獨而可恥的靈魂,湊到了一起,莫名的開始,象徵著莫名的結束,沒多久後,我又和珍子分了手,當然,我不否認,原因在我,因為和珍子在一起的同時,我又莫明其妙的開始了另一段感情,雖說紀單,是我和珍子分開的一條導火線,但真正的兇手,那還是用情不專的我。
那天分手時的情景,我已經記不大清了,我只是依稀的記得,那天,我們幾個兒時的小夥伴在一起玩,玩著玩著,我忽然拉開了珍子,並對她提出了分手,珍子一臉的淡然,點點頭道了一分“隨便”。
幾句話,一段半年的感情。是否覺來灑脫?然而,當時的情景就是這樣的(我想加點筆墨給這段本該很傷感的情景,寫的悲劇一些,富含浪漫感一些,可是我不想這樣做,當時情況如此,寫的神化了,那樣對不起別人,也對不起自己,何況後來,我和珍子還做了能夠談上幾句話的好朋友哩……)。
可這“天定”的結局,卻依然引成了不少人的不滿情緒,比如說那珍子的死黨花兒(香兒的姐姐),這傢伙就因為這事,變著法子的找我麻煩,和我過意不去,找了我的一群不要好的夥伴來對我展開批評不說,她還起著帶頭作用的,領著一群傢伙來擠兌我,來排斥我,把我貶的臭不可聞,只差沒把我塞她家的糞池裡泡上十天半月後,直接的丟到她家的菜地裡,做她家的菜上的肥料。
我很無奈,曾經的朋友(大部分都是女的),都在花兒的帶動下,一個一個的遠離我了,我成了這美麗村子中的一顆“鼠糞”,壞了他們的好湯,所以人人得而誅之,簡言之,我被孤立了,成了一個真正的“孤獨人”。
可是話雖說如此,但這世間,終究還是有公道存在的,正義的雖然沉默寡言,但卻絕對不可能永遠的被邪惡的冷笑聲,壓的抬起頭喘不過氣。就在我這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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