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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如果是80個小時呢?我可以在任何一款網路遊戲中練出一箇中/高階(不是頂級)ID,而同樣的時間我可以打通10款《寂靜嶺2》級別的單機遊戲(如果它們真的存在),獲取的愉悅足以讓我心動過速而死。
我放棄在網路遊戲中用海量的時間和精力去換取虛偽的成就感,升級?PK?打寶?不,我會在現實中向所有人證明自己的強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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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周】
坐在我右手的卓葉神秘兮兮地把一支圓珠筆湊向我說:你看你看。我覺得這支圓珠筆倒沒有什麼特立獨行之處,卓葉的另一隻手上卻拿著個信封,令我心生疑竇。卓葉又問:你看這筆上的缺口像什麼?說這話時他的眼睛在鏡片後面閃閃發光,暗示了某種含混的可能性,因其含混而處處揮發出狐疑的氣息。我猜是讀者來信中夾帶了這隻圓珠筆,於是把身子後仰,以避開可能將撲面而來的炭疽粉末,並順口說:不會是牙齒印子吧?
卓葉一拍大腿,道正是如此。我覺得此事不算希奇嘛,或許是小林磨牙,或許是卓葉磨牙。但卓葉發覺我的眼神混沌,顯然尚未開竅,於是單刀直入地說:這是耗子咬的呀!
哦?
卓葉又拉開一個閒置不用的抽屜,只聽沙沙聲響,幾十顆乾燥的耗子糞便在裡面滾來滾去。我頓時傻眼了,說這耗子是怎麼進去的?卓葉說抽屜後面有一個破洞,估計它們是把這抽屜當公廁在用。我問那麼這圓珠筆又是怎麼回事情?卓葉說圓珠筆是從這抽屜裡拿出來的,上面裹著的一層膠皮被耗子啃得坑坑窪窪。你看咱們這裡的耗子多苦啊,連橡膠都啃。我沉思良久,對此倒有點異議。我說耗子也不必在廁所裡用餐吧?卓葉說那怎麼解釋這個事件?我猜測道,有沒有可能耗子便秘的時候就咬住這根圓珠筆用勁?
卓葉驚呼一聲,把手中的圓珠筆遠遠擲出,又將食中二指抖了又抖,彷彿要甩脫若干曖昧的晦氣。
提及卓葉,自然就想起了小林。卓葉自喜得愛女後購入130永珍素柯達數碼相機一臺,每月給小林拍照並存作編輯部的電腦桌面。因此編輯部同仁都可以毫無愧色地說:我們是看著小林長大的喲。
小林長勢喜人,雖然嗷嗷待哺卻已隱約可見嬌俏的雛形,瞳仁如荔枝果核一般,眉毛秀美修長。天一直陰和我都認為小林看上去一點也不像9個月大的嬰兒——看照片至少有1歲零10個月——我和天一直陰在這一點上達成了堅強的共識。我說小林哪裡像不足一歲的孩子喲,很明顯早熟;天一直陰說我侄兒2歲了,看上去就跟小林差不多大。我們對著卓葉的螢幕評頭論足指指點點,口吻都很權威,儼然是兩個育兒專家,資深保姆。
對此,卓葉沒好氣地回答:你們都比我有經驗,你們都比我有經驗。這句話像一記兇猛的耳光橫掃一切流言蜚語。
最近,在我的論壇上展開了一場關於遊戲文學的小規模討論。到底什麼是遊戲文學?去年的遊戲文學大賽定義道:遊戲文學就是以電視遊戲及電腦遊戲為創作背景、創作素材或者其它與電視遊戲及電腦遊戲相關的文學類作品。
在這個看似精確的定義基礎上衍生出了不少爭議。到底什麼才算是和遊戲有關?什麼又算是和遊戲無關?比如某篇文章與遊戲本身完全無關,但文章沿用了一部分遊戲背景故事,或者沿用了某幾個遊戲人物,這算不算與遊戲有關呢?作者別擰我對此提出疑問:類似的與遊戲若即若離欲說還休的文字,不知該作何判斷?
對此,別擰我繼續追問道:遊戲原創文學如《若星漢天空下》,這算不算遊戲文學?很顯然,它並不是以遊戲為背景,而是整個兒構築了遊戲的背景,似乎十足十稱得上鐵桿兒遊戲文學了。但是依此類推,《三國演義》、《水滸傳》、《紅樓夢》似乎也稱得上是遊戲文學了吧,畢竟它們也做過遊戲的藍本。如此便一塌糊塗。
果然是一塌糊塗。如果四大名著,金庸全集甚至是二十四史都拿來做了遊戲背景素材,那麼它們和遊戲有沒有關係,它們又算不算遊戲文學?
以此衍生開來,早就有人提出了泛遊戲文學概念,即一切文學都可以是遊戲文學,如果它與遊戲“扯上了關係”。但是這似乎是一個很滑稽的討論,那麼提出“遊戲文學”這個單獨的命題又有什麼價值呢?
幸好在遊戲文學大賽結束時,還有一個可能不太引人矚目的定義被提出:遊戲文學就是植根於電子遊戲之中的文學作品。
這個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