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第1/4 頁)
“我不認為有什麼改變。只是從前不會去評論小女孩,現在卻最先將她們變成批評的物件罷了。只是這樣不是嗎?”
“是這樣嗎?”他把香菸的煙從鼻子吸進去。“我倒沒這樣思考過……”愚蠢地贊同對方的話是禁忌。有關自己身邊的事,不管自己說了什麼都不想被別人貶低。
我花時間捻滅香菸的火。
“你對打電話來的令堂是如何回答的,可以告訴我嗎?”
“我告訴她不必擔心那種愚蠢的事。綁架案件是上星期三到星期四的事吧?當時我的巡迴演唱會正是最忙的時候,星期三從九州的福岡到鹿兒島,星期四從鹿兒島到沖繩。難道你認為我是計劃綁架的主嫌犯,執行的事交給其他人做……如果我有那種領導力的話,早就帶領更好一點的搖滾樂團賺更多錢了。”
“既然你提到了錢我就順便問一下。你好像有七、八百萬的負債吧?”
他慢慢地微笑了。“果然是家父派你來的。在今年初,我為了想要清償欠債的錢,三次回去雜司谷的父母家,不過結果是徒勞無功的。”他把視線轉到窗外看著即將要下雨的天空或是更遠的地方。“據說我祖父這個人是個完全不瞭解音樂的人,不過他卻把音樂的基礎教育當作成名的手段,半強制地讓家父和真壁姑姑接受。可是兩人一旦到了可以打工的年齡,他就連一圓的學費也不打算支付了。與其說家父認為那件事對自己的人生具有加分效果,不如說是單純地對沒有太吝嗇的祖父表示感謝之意,因此也打算對我們三個兒子實踐同樣的教育。但並沒有像祖父那樣極端,他說會照顧我們到大學畢業為止,在那以後就必須自立了。所以我和次子慶郎大學畢業以後,就再也沒從家父那裡得到任何經濟上的援助。家父應該已持有相當的財產,不過我們並不能繼承那些,因為家父已經宣告說那些財產全都打算用來提升日本的音樂文化。他所說的音樂文化當然只有古典音樂而不包括搖滾樂。”
關於甲斐教授的“教育論”,在他交付名單給我的時候已經從本人口中直接聽說了,所以,並不是初次聽到這些事。不過說話的表現方式完全不同,他說不讓兒子們繼承財產是促使他們自立的權宜之計。
甲斐慶嗣發現話已經偏離了主題,急忙地說道:“以那種情形要清償那筆欠債卻不能動用家父的錢是事實。這七、八百萬的欠債是因為去年年底我所計劃的大型活動花費了很多錢才造成的。因為裡面也有從親近朋友那裡借的錢,想要早一天儘早還錢,所以才會向家父央求,不過我並沒有受到嚴厲的催債,如果一點一點償還也沒有關係。現在已經減少到五百萬以下了,用這次的巡迴演唱會收入還能再還清一半。”他捻熄香菸,稍微強調似地說道:“無論如何,並不是那種需要犯下重罪取得幾千萬鉅款的欠債。”
“可是我聽說你為了償債奔走時的情況,不是那種輕鬆的感覺哦!”
他點點頭。“不管是怎樣的欠債,欠債總是一件很討厭的事。為此光想到未來兩、三年內連不想做的演唱會也必須日以繼夜地做就更受不了了。光是這半年,幫那些乳臭未乾且厚臉皮地自稱為搖滾歌手的小姑娘和小鬼伴奏,就夠我厭煩的。在日本根本就沒有搖滾歌手存在!像那種聽進耳朵里根本無法區別到底是用日語還是用英語唱的,比小學生的作文還差的東西,怎麼是真的搖滾樂——”他忽然中斷了言詞。“啊!這些和偵探先生沒有關係。”他不好意思的臉上露出了自嘲的笑容。
我改變話題。“那把小提琴是你的嗎?”
“咦?是的……”他來回看了唱片架上的小提琴和我的臉兩、三次。終於理解我問題裡的意義。“原來是這麼一回事啊?請稍等一下。”
他從沙發上起來靠近唱片架。拂去小提琴上的塵埃取下扣鎖開啟盒蓋,把裡面的東西展示給我看似的朝我遞出。一瞥之下,看得出來是相當久以前所使用的小提琴。他抓著樂器細長的前端並將它舉起來,原來應該連線到琴身的部分已經斷裂,分開成為兩個個體了。
“國中三年級的時候,我請父親買電吉他給我,卻捱打了。我返回自己的房間,把那個東西當成父親的代替品摔在房間牆壁上。從那天后,我再也沒拉過小提琴……而且清香的小提琴應該是至少價值七、八百萬的高階品,如果和這種破舊的小提琴混為一談是會被嘲笑的哦!”
我認同他的說法點了點頭。他把小提琴放回原來的地方回到沙發,看了一眼手錶。“還有其他想要問的嗎?”
“……關於你兩個弟弟怎樣呢?慶郎和慶樹先生。你覺得他們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