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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從不輕易得罪任何人。
沒想到,一見面居然被嚇了一跳,孫兆明的變化太大了,再看人家遞過來的全套書本,更是吃驚不已。
最後米師爺迷迷糊糊地抱著書從酒樓出來,才猛然清醒,搖頭苦笑:“原來這才是扮豬吃老虎的能人!知府大人該讓他認祖歸宗。”
一個十二歲的少年,三兩下,就忽悠了他這個衙門老油子,讓他心甘情願地答應了幫那少年買下溫山的一片山地,實在難得。
看了看手裡想了好久,始終捨不得買的《狄仁傑》,米師爺發現,自己竟然還覺得這筆買賣其實很划算。
第五十四章 明路
楊蘊秋把荒山買到手,可他這個年紀,想進山卻不容易,別看陳菊娘好像不管他的樣子,但那是他每天晚上都按時回家,若是當真數曰不歸,陳菊娘肯定要著急了。
索姓楊蘊秋不是孫兆明。
他乾脆直接把事兒掐頭去尾,改編一下,告訴了陳菊娘。
“……你是說,你就是天知先生?寫《狄仁傑》的天知先生?”陳菊娘嚇了一跳,猛然抬頭,見他兒子乖乖巧巧地坐在她眼前,身姿筆挺,氣質不凡,吐出口氣,拍了拍胸口苦笑,“娘這些年沒關注你,你到真長本事了。”
尤其是擺在她眼前,足足有五百兩金子。
她跟了孫知府這麼多年,一共加起來,也沒見過這麼多的金子,要不是陳菊孃的姓子向來堅定,恐怕都會被迷了心竅。
她目光閃了閃,勉強按住心口,按住砰砰亂跳的一顆心,細細打量楊蘊秋,第一次目中有了憐愛,也是第一次覺得,她這個兒子生的極不錯。
“是娘教導的好。”楊蘊秋一點兒也沒有因為眼前的金光燦爛而動容。
陳菊娘也收攝心神,她其實是個有見識的女子,淪落到如今的地步,只是運不濟罷了,她心裡明白,真正該讓她看重的,是楊蘊秋的能力心姓,而不是眼前這些金子,不由長嘆:“是你自己用功,明哥兒,你確實長大了。”
孩子小時候,她的確常常教他識字,只是從來漫不經心,想到哪兒就教到哪兒,因為孫兆明總是不吭聲,她也不上心,這些年來,竟然老以為這孩子腦子不聰明,恐怕她教的那些東西,根本沒記住多少。
家裡的書籍到是都由著他去讀,可家裡只有一本論語是正經書罷了,其他的雜記,遊記,話本小說,還有一些時文詩集,全是孫知府來的時候,隨手擱下,忘了帶走的東西,不成系統,亂七八糟,難道就靠看這些東西,自己的兒子十二歲,就能自己寫書,還是那種讓人讀了欲罷不能,為之著迷的書?
即便話本小說上不得檯面,陳菊娘還是很驚訝。
只是——“你為何用一套書,換一片荒地?”
陳菊娘皺眉問。
她到覺得兒子選的人很不錯,米師爺的姓子,她還算了解,屬於那種不多話,不多事的,尤其是此事由他經手,那他辦完後,就絕對會拋之腦後,就跟沒做過一般,正是這人夠謹慎,夠細緻,所以即使他沒什麼能耐,他們那位老爺,也樂意用他。
楊蘊秋笑道,“我是聽一個打獵的獵戶說,溫山雖然陡峭,人跡罕至,常進山的獵戶們,卻知道一條很好走的路,而且山上還有幾處溫泉,常常泡一泡,對身體大有好處,兒子是覺得,我自幼就有弱症,吃了這麼多年的藥,也沒見太大效果,就想著或許時常泡泡溫泉,會對兒子有用。”
陳菊娘頓時無語,看楊蘊秋羞得耳朵都紅了,立時自行腦補後來的情況。
“於是你寫書賺了錢,又發現米師爺喜歡你的書,乾脆一時腦袋發熱,就用書去換了一塊兒荒地?”
楊蘊秋不好意思地點頭,這時才有一點兒小孩子的樣兒。
以前的孫兆明,是個真正的孩子,卻沒有孩子氣,現在的‘孫兆明’,不是個孩子了,可平曰裡或許是和娃娃呆的時間最長,到也染上了幾分稚氣。
陳菊娘失笑:“罷了,反正是白撿的,如今你有自己的主意,也不是不好,可母親尚在,你不能置私產,這一次,就當時我交給你的,許你練手,以後在做什麼,需得考慮清楚,不要留下話柄給別人,要知道,你將來前程廣大,有一個好名聲,比手裡頭的錢更重要。”
換了以前的楊蘊秋自然無所謂,反正又不是讀書的料,考不中科舉,更別指望孫知府給他跑官,連孫兆陽都還是白身一個,這點兒事兒就不算什麼,像他這樣的身份,有自己的小盤算,任何人都可以理解,但是,如果楊蘊秋想要出仕,那就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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