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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在於,造成了現在這個後果的這些傳言,不是我們說出去的。
不過羅佬和雞青絕對不會相信。保長是大哥,老鼠是老朋友,而敵人對頭只有我們六個。那麼理所當然的,就算這些謠言不是我們說的,也只能算在我們頭上了。何況,當初我們自己都說了要立威,當然就要越多人知道越好嘛。從動機上來講,這也是成立的。
雖然我辦他們是想立威,但是,不是想立成現在這樣的惡名。我只是想要大家都知道:除了三哥,我們兄弟一樣是很屌的,是惹不得的!
再說了我不聰明,但是也不蠢。我起碼明白多少要給人留條路的道理。所以,這樣趕盡殺絕的陰毒做法,我還做不出來。
但是現在的結局是,想要名利的他們沒有了名利,想要威名的我們也只得到了一個畸形的結果。
一件事辦了,就必定有各種各樣的後果,有好也有壞。現在出事的我們雙方都沒有得到好的效果。那麼誰得了好的效果呢?他又是怎麼得的呢?
一個答案!
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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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一件事情,一定要從前因後果開始分析,如果只是單獨來看的話,往往都只能看到它的表面,而得不到真正的結果。
這件事也是一樣。
單獨來看,老鼠一直在當中起著勸解、調和的作用。
他唯一讓我們開始懷疑他的,就是借給我的那把槍。
第一,他和羅佬關係很不錯,這麼多年的朋友,他一定知道羅佬不是一個隨便開槍殺人的人。
第二,那天他如果真的要為我們調解的話,從縣城回九鎮的只有一條路,他完全可以在路上等著羅佬,然後攔下他。他勸我們勸不住,勸羅佬一定可以,因為那天理虧的是羅佬。
但是他卻聽從我的建議,告訴了羅佬我們在“心願”歌廳等他。而且在現場的時候,他沒有為羅佬和雞青真正求過一次有分量的情,幾乎是旁觀著事態的不斷發展。事後仔細回想,才發現真的是這麼回事。
要知道,老鼠如果真的認真了,當時的我是一定得要給他一些面子的。老鼠是一個非常聰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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