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部分(第1/4 頁)
辛慫�ナ櫸坷鍰噶艘淮位啊�
主要是圍繞他和莊籍之間的事情。
柳雲琇本來覺得以莊籍那麼差勁的名聲,夏榛又是個對人對事過分認真而不可能忍受莊籍的那些亂七八糟的緋聞的人,兩人之間一定會就此鬧矛盾。
夏榛一旦決定要做的事,往往很難讓他打消念頭,在這種情況下,柳雲琇打算等夏榛自己對莊籍淡了念頭,這樣最好。
而柳雲琇甚至以為,夏榛雖然曾經信誓旦旦說愛上莊籍就不會變心,但柳雲琇卻明白,他們這種人,愛上誰的確不容易變心,那是因為自視甚高,難以愛上新人而已,但還有一點,那就是一旦對誰失望,即使還愛對方,心裡也插著一根刺,不可能再相好了。
總之,性格決絕的人,往往就如此。
對什麼都比較狠。
夏榛雖然自己不覺得自己是這樣,但柳雲琇卻對他看得很明白,因為夏榛是她的兒子。
但柳雲琇現在發現,等夏榛自己放棄莊籍,這是一個漫長的,或者說不知道會持續多久的過程。
所以柳雲琇覺得自己有必要出手干涉一下。
柳雲琇並不和夏榛繞來繞去,直截了當地說:“我之前就和你說過,我不可能接受莊籍進我們家的門,你應該還沒有忘吧。”
夏榛每天忙得實在沒有時間多想別的,有閒暇,也只想莊籍去了,所以柳雲琇的確說過這話,但他真沒太往心裡去,也沒精力去往心裡去。
但夏榛這時候態度是很好的,說:“嗯,我知道。”
柳雲琇便道:“我知道,你和我是一個性子,看上誰,很難因為別人的勸阻改變觀點,所以,我也不是要勸你,只是想和你說明利害關係。既然我們已經說清楚了,以後有什麼事,你也不用責怪我過於冷淡。”
夏榛看著柳雲琇,沒應。
柳雲琇接著說:“你和莊籍的事,我是反對的。但我知道反對沒有作用,所以,就由著你去。當年,我和你爸的婚事,我家裡沒有一個人同意,但我還是和他在一起了,最後的結果,你也看到了。只有自己痛了,才明白真的痛是什麼樣子的。但是,人要是總把錯誤去經歷一遍才知道那不適合自己,這種人,是傻子,也做不出什麼大事來,想必,你是清楚的。所以,你自己去衡量吧。”
夏榛總被潑冷水,已經被潑得麻木了。
他只是看著柳雲琇,在沉默了一陣後說:“其他的事,是有很多別的選擇,所以,不一定非要那麼做不可。但喜歡一個人,是根本沒有別的選擇項的,媽,你和我說這些,我明白你是想我好。但兒子別無選擇,沒有辦法。要是你二十多歲的時候,知道和爸爸之間的結果是這樣,你會放棄當時的選擇而就另外一個男人嗎?”
柳雲琇因他這話一怔,夏榛嘆了口氣,說:“事情就是這麼簡單。不管是好的結果還是壞的結果,我都只有這一條路走,而且,不管是開心多些,還是難受多些,我也沒有要放棄的打算。我不會去想別的路,只會走這條路,也只想這條路。再說,媽,你難道不相信你的兒子,連自己選擇的這條路都沒本事走好嗎?”
柳雲琇好半天才深吸了口氣,語重心長地說:“但感情的事情,不是一個人的事,是兩個人的事情。”
夏榛卻道:“我相信莊籍。”
柳雲琇搖了搖頭,讓他出去了。
莊籍沒有跟著劇組先進山溝裡去,而是在太原多待了三天。
他在山村裡的戲不多,大多是孟璃的戲,夏樽的戲也不少,所以他們先走了。
本來莊籍應該陪著孟璃去的,不過他對導演說自己有些私事要處理,就沒跟著先去。
莊籍的臉和外形實在太引人注目了,只要在酒店出現,誰都記得住他,所以他不能在賓館裡等夏榛。
夏榛已經知道和莊籍約會的注意事項,所以找了朋友借了一座小別墅,他比莊籍晚幾個小時到太原,就先安排了和莊籍比較熟悉且熟知兩人關係的於房先去了太原,開車接了莊籍去住處。
夏榛到的時候,連著拍戲和趕路的莊籍正在床上死睡。
因是夏榛要來住這座小別墅,他那朋友十分貼心,已經早早安排了人將這個地方仔細收拾了,一切都準備得十分妥帖。
夏榛謝絕了他安排傭人的好意,說自己帶有傭人前來。
臥室很寬大,床邊的手工地毯上擺著一雙白拖鞋,床上是紫色和藍色格子的床單和被套,莊籍正睡在裡面,側著身體,只露出了半張臉。
夏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