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部分(第2/4 頁)
個實在拿不出一毛錢,星華就建議我去找小嫚把我們應得的錢給要回來。那些錢本來就有我們的份,因為那是我們唯一來錢的路子,所以我就沒反對。”
“星華之前跟蹤小嫚有很長的時間,對她的生活習慣摸得是一清二楚,我記得當天她剛從足療店出來,還沒到家就被星華給帶了過來。”
“用什麼帶的?”明哥開始提問重點問題。
“星華之前從他朋友的租賃公司裡租了一輛轎車。”
“什麼轎車?”
“保時捷卡宴。”
“租那麼貴……你先接著往下說!”明哥本來是想問第一個問題,可說了一半又改變了主意。
“小嫚被帶過來時,根本不承認自己黑了我的錢,那時候星華已經被高利貸給逼紅了眼,當晚就發狠話,要是晚上不給錢,就把她給弄死!小嫚被星華這句話一下子給嚇住了,最後在我們的威逼之下,說出了自己銀行卡的密碼。得到密碼後,星華提出他去取錢,讓我看著小嫚,我也沒多想就答應了。前後也就半個小時,星華兩手空空地回了家。”
“我以為小嫚告訴我的是假密碼,就問星華是不是這麼回事。星華什麼話也沒說,直接把小嫚帶進了裡屋,讓我在外面等著。打死我也沒想到,我電視機還沒開啟,星華就把小嫚的屍體從裡屋拖了出來。”
龐向藍說到這裡,泣不成聲,明哥耐心地叼著菸捲等著她平復心情,兩支菸抽完,她哽咽著張了口:“星華告訴我他把小嫚殺了,我當時真有種五雷轟頂的感覺,我問他為什麼這樣做,星華告訴我,我們這次逼小嫚要錢,這樑子已經結下,以後小嫚也不會再跟著我們幹。如果今天晚上把小嫚給放掉,那以後我們就不可能再從她身上賺到錢。”
“我聽他這麼一說,覺得似乎有些道理,心情也稍微好了一些。小嫚的家庭情況我很瞭解,她家裡人都認為小嫚是個‘小姐’,給家裡人丟臉,所以就算是她死在外面,她家裡人也不會管。而且星華也急等著這筆錢救命,那些放高利貸的可只認錢不認人。人反正都已經死了,與其擔驚受怕,還不如想想接下來怎麼辦。後來星華告訴我,他準備把小嫚的屍體扔到河裡,她一個外地人,在這裡無親無故,誰知道是我們乾的?既然他這麼說,我也就點頭答應了。”
“這個龐星華是不是一開始就想著謀財害命?”
聽明哥這麼說,我立刻反應過來他剛才那個沒有問出口的問題到底是什麼意思。從龐向藍的筆錄中我們不難看出,這個龐星華有很多異常的舉動。
第一,他為什麼要租那麼貴的越野車?很顯然,他可能已經想到要拋屍泗水河,因為壩子上的路崎嶇不平,一般的小轎車開不過去,只有這種越野車才可以攀爬。
第二,他為什麼拿著銀行卡並沒有取錢?這說明他的目標不是老鴇龐向藍該得的那部分,而是卡里的所有二十萬元存款。一個銀行的ATM機,最多隻能取兩萬元,這二十萬元要分十次才能取完,很顯然,這很耽誤時間,而且萬一銀行卡上有簡訊提醒,他把錢取掉,定會引起死者的懷疑,現場就只有龐向藍一個人在場,他擔心場面不能控制。
有了這兩點的考慮,他在嘗試密碼正確之後,便直接回到自己的住處把詹秋嫚掐死,這樣他就可以安安心心地取走那二十萬元。所以,這一切全部都在龐星華的計劃之中。
聽了明哥的問題,龐向藍沉默不語,很顯然,明哥是一語中的。
“到底是還是不是?”明哥大聲問道。
“是!”
“你們去哪裡拋的屍?”
“是星華開的車,去的是泗水河那段平時沒人的土壩子。”
“你有沒有去?”
“我沒有去。”
“你為什麼沒去?”
“因為我在雲汐市也待了不短的時間,怕被別人認出來。”
有了龐向藍的口供,龐星華的審查自然很順利,一對落水鴛鴦,被送到了他們該去的地方。
第七案 生死契約
八十七
午夜的村莊是恐怖電影不能缺少的鏡頭,一陣夾雜落葉的秋風吹過,四處發出令人膽寒的聲響。村子中一棟棟四四方方的別墅在月光的照射下,很容易讓人產生忽明忽暗的錯覺。
吱呀——,其中一棟別墅內的木門被推開,一位披頭散髮的女子身裹白色床單站在了門框的正中。
“起——來——了!”女子對著屋內輕音長拖,讓人不寒而慄。
女子話音剛落,屋內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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