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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是讓人抓不住,又沒有未來的,那定是愛情。
父母在陌桑8歲時離婚,母親提著行李孤身離開,從此爸爸個家,媽媽個家。從那時候,就明白,愛情是世上最不可靠的東西。
白逛商場,在香水櫃臺前遇見熟人,化學系的駱陽,第個給寫情書的生。
他摘掉眼鏡,西裝革履,風度翩翩,與當年傻氣憨厚的形象相去甚遠。
駱陽也認出,:“比以前漂亮,更有人味。”
陌桑笑,嫵媚的長卷發,粉色的韓版套裙,8公分的細高跟鞋,還化個時尚的淡妝,怎麼可能不變得漂亮?他樣,也許是因為以前的自己太過平凡。
“買香水?”駱陽問。
頭:“嗯。呢?”
“給朋友買。喜歡毒藥。”語調平穩,眼神鎮定自若。怎可以想象,N年前他和在楓樹林話時,語無倫次,臉紅得像猴子屁股。
個子走過來,挽住駱陽的胳膊:“陽,在談什麼?”
是個二十出頭的孩,很前衛的短髮,沒有化妝,素著張臉,肌膚瑩潤光潔,像剝殼的熟雞蛋。
駱陽介紹是他的朋友,還在上大學。那孩真是年輕,毫不扭捏做作,漂亮,明媚,笑起來很張揚。在面前,陌桑覺得自己老氣橫秋。也難怪,人家是二十歲的小姑娘,而自己過完年就二十六歲。
六年的差距於人來就像隔條河,別人可以素面朝,就必須靠時裝和化妝品堆砌出成熟的風韻。
臨別時,駱陽遞給張名片,XXX公司的副總:“有事給打電話。”
從商的他變成熟,多人的風度,舉手投足間氣度從容。
故事並沒有結束。
陌桑乘自動扶梯下樓,又遇見駱陽和他的小朋友。在他們後面,將兩人親暱相依的鏡頭盡收眼底,偶爾幾句對話飄進耳膜:
“剛才那個是的S大校友,大二時曾經給寫過情書。”
“呃,難怪!和初戀情人重逢,心情定特激動吧?”
“什麼初戀情人?現在想起來,覺得自己當時特傻,怎麼會喜歡種人?太普通平常,抓大把。唉,果真是們年輕時不懂愛情。”
“那老實交待,大學裡到底追過幾個人?”
“不記得,至少有五六個吧,不過最後全都無疾而終。”
“麼,的愛情經歷還蠻豐富的!”
“切!那哪裡能叫愛情,充其量是荷爾蒙分泌過量!”
孩放肆地笑起來,笑聲不但張揚,而且刺耳。
陌桑內心翻江倒海,表面上卻不動聲色。下扶梯,目送他們離開後,將那張名片扔進垃圾桶。
歲月的增長,生活的磨礪,將們變得成熟,也將們變得世儈狡黠,失卻原有的純真、快樂。
陌桑寧願沒有次意外相逢,那麼,駱陽仍是停留在記憶中,那個和生話都會臉紅的青澀生。
三月的S城乍暖還寒,路邊的梧桐已冒出新綠。陌桑卻感覺到滲入骨頭裡的冰冷。
葉塵薰從身後輕輕抱住,下巴抵在的肩上,溫柔地問:“在陽臺上站半個小時,在看什麼呢?”
“在看小孩放煙花。”陌桑轉身,面對著他深邃明亮的眼睛,心裡有些釋然。
不怪駱陽,也許當年他對的追求,確實是荷爾蒙作祟的結果,只是不喜歡他用那種輕謾不屑的口吻去回憶往事。
那種感情,沒有能夠發展成完美而漫長的愛情,但畢竟是年少時最單純無邪的情愫,應該珍藏在心底,留著以後作為純美的青春記憶,不能言,亦不容褻瀆。
吃過晚飯後,他們開始整理陌桑帶過來的行李,收拾屋子。
增加性的物品,整個屋子的格調顯得剛柔並濟:深藍色沙發上,粉紅色的Kitty抱枕,臥室角落的粉色Snoopy,還有梳妝檯上的式護扶品、面膜和香水。
“為什麼麼喜歡藍色?”陌桑坐在沙發上,環顧四周,藍色的床單、藍色的窗簾,藍色的沙發,連牆壁都刷成淺藍。
“因為喜歡純淨清澈的東西,就像空和海水的顏色,”他的眼睛亮亮的,意味深長地笑,“眼就能夠看穿。”
“是自己太複雜吧?”低頭把玩他的手指。
“那為什麼喜歡粉色?”
陌桑抬頭望著他,眼神清澈如水:“小的時候,媽媽給講許多童話故事,希望長大也能遇到自己的王子。穿身漂亮的粉色裙子,和他在月光下跳舞,跳累就起看日出。”
“哈,真俗氣!”他嬌寵地輕輕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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