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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得靠近,甭管是扯衣服還是伸胳膊,得讓人把速度慢下來。”
戴牧伸胳膊到孟川胸前,並且揪住衣服說:“這裡我選擇既扯衣服也伸胳膊,因為我身體不佔優勢嘛,等人速度降下來得鬆手,馬上得把肩膀靠過去,要不然犯規就很明顯了……”
隊友們聽了,都感覺這樣被判犯規的可能性蠻大的。
其實,在戴牧看來,這個屬於“搶他球”的類別,既然是搶球,肯定要有一定攻擊性,犯規不犯規再說嘛。
戴牧作出剷球的動作接著說:“身體前衝倒地時,胳膊要頂住人,手最好還能抓衣服,大家都懂的哈,就靠這個搶身位,還可以輔助保持平衡。如果不用手和胳膊幫忙的話,很難完全把對手壓在身後,當然也因人而異咯……”
“接下來就是常規剷球動作,把球捅出去或者壓在腳下。前一種選擇把球破壞出去就好,如果選擇拿球,那麼還需要把人放到,隨便怎麼弄吧,其實靠慣性就可以……反正我認為要點是,用身體把球和對手隔開,用小腿肚子和大腿還有背部對著人,這樣能減少被判罰犯規的機率……”
戴牧說完又補上一句,“我也是瞎琢磨的,不一定能作準啦。”
隊友們聞言,都覺得這不行,必須讓戴牧玩真的,演示一下才可以,又紛紛起鬨。
孟川自告奮勇帶球,讓戴牧來玩真的,孟川說:“聽你說的好像完全無危險,那就來試試唄。”
戴牧抱怨說:“為什麼是你啊,換個人成不?”原來孟川這人肩膀寬,胸膛闊,噸位也不得了,戴牧感覺很難用胳膊和肩膀的動作壓住孟川,用手扯隊友球衣的話也不合適。
哪知孟川說:“不行,你這招很值得學,我得體驗下到底是什麼狀況。”
戴牧沒辦法,只好應戰。
結果,在孟川有準備的情況下,戴牧從側後方上來,將球成功破壞。
孟川感覺有犯規,但是大家在旁邊看,都說沒什麼問題。
當然,由於戴牧選擇的是破壞球,要簡單點,倒地還能搶到球的控制權太難辦到,比賽時對登貝萊那純屬超常發揮。
接著孟川也要試一下,“戴牧,換你帶球,我來了。”
戴牧頭搖得撥浪鼓一樣,拒絕說:“不是一個重量級的,你好意思麼!”
孟川目光一掃,大家都是擺手,都看出來,這套動作手上有一定的犯規成分,而且整體衝擊力很強,孟川那塊頭,被他撞一下肯定很難受,都不想找不自在。於是孟川只好找最好說話的隊長蘇桓。
結果,試了幾次,孟川人飛出去,可碰不到球,隊長蘇桓要麼把球趟了出去,要麼小幅度撥球躲開。
孟川抱怨說:“不行,不行,這套動作對細節要求太多,太過複雜了。要讓對手減速,壓肩膀,還要一直用胳膊頂住人,還得注意下腳時機,顧不了這麼多,玩不來。”隊友們紛紛奚落打趣,都說戴牧厲害,你模仿不來。
戴牧自然知道怎麼回事,自己琢磨出來的細節只是適合自己,並不一定適合他人。
“孟川,你可以不用考慮那麼多啊。”戴牧說。他覺得孟川這種略顯笨重的身體,應該採取簡單粗暴的對抗方式,又說:“你只要把胳膊張開,就能把旁邊的人壓住了,只側身衝球去就可以。”
“我也感覺不對勁,不應該這麼複雜的。”孟川說著朝蘇桓揚手,“隊長,再來試試。”
果然,孟川一次建功。不過蘇桓哭笑不得。戴牧也覺得,這動作太大了吧。
隊友們異口同聲說:“阻擋犯規!”
……
訓練場上球員們嬉笑打鬧時,場邊太陽傘下,張常江教練和畢國彬坐一起喝茶抽菸。兩人時不時往訓練場上看,都發現,入隊時間最短,年齡最小的戴牧在隊內地位越來越高了。
畢國彬忽的好奇問張教練:“老張啊,聽說上一場比賽,下半場完全是由戴牧指揮的,你怎麼看?”
張教練點頭說:“什麼怎麼看,上半場韓福禮指揮0比3,下半場戴牧指揮4比3,很好啊。”
出乎意料的回答,畢國彬以為張教練會表達出嚴厲杜絕這種越俎代庖行為的態度,因為球隊只能有一個聲音,有兩個聲音那不亂套了麼。畢國彬不依不饒的問:“老張,你覺得,球員這麼幹沒有問題?”
張教練不置可否,說:“有時候,球員幹了出格的事,最好的處理方式是當作什麼都有沒發生。”
“再說了。”張教練抿了口茶,侃侃而談道:“有時候,球員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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