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部分(第4/4 頁)
…”
“哈,辦公室關係?”她笑,“那咱倆也危險了,你不會也愛上我吧?”
我頓覺羞赧,忙道:“怎麼可能!我很專一的。”
“是麼。”她似笑非笑,不再繼續這個問題了。搓搓手拿起筷子。“開動。”
☆、第一百四十八章
拿到更詳細的資料後我才知道;原來XX酒店的法人竟然是夏叡庭。真是狹路相逢,我不得不懷疑渺颯是故意挑了這案子給我。
法院的通知過來了;這個月底28號開庭。
“這案子其實不復雜,考的就是細節。你把重點放在陳述原告人遺失的物品有多重要沒有太大作用;只能作為輔助參考。”
把庭辯計劃email給渺颯,很快收到她的回覆;令我茅塞頓開的同時又不禁著急上火:到底要怎麼找到酒店方的漏洞?事發經過我已經跟李女士瞭解過;除了酒店服務生沒有親口跟她說貴重物品需另外寄存外;沒有其他的漏洞。現場也去看過了,細節,細節到底是指什麼?
我翻著從酒店大堂拍來的照片,對照一審資料一遍遍研究,竟連辦公桌前何時站了個人都沒發覺。
“下班了,還不走?”渺颯屈著手指敲打桌面;成功喚起我的注意。
“就走就走。”我收拾檔案準備回家繼續研究,反正今晚蘇曼有事不能過來,工作是打發時間最好的方法。
“看樣子你女神今晚不在。”渺颯心知肚明地笑。
我只好訕笑。“嘿嘿。”
“嘿什麼?”翻臉如翻書說的就是面前這位,“我問你,官司琢磨得怎麼樣了?”
“師傅,坦白說我還是沒弄清楚你說的細節是指什麼。”說起官司,我頓時收起不嚴肅的樣子。“我聯絡過李女士,提醒她找到了當時一起存行李的人證,證明寄存當時,酒店服務生並沒有對客人進行貴重物品需另存的口頭提示。但是我感覺光憑這點要爭取十萬的金額賠償,恐怕還是困難。”
“服務生沒有口頭提示只能證明是他個人疏忽,酒店方完全可以就此推諉,賠償金額最多提高一萬,當然更大可能還是維持原判。”
“啊,那我白忙了?”我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