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部分(第3/4 頁)
刻得了訊息,老國公親自趕來長安縣衙守著等陸縣令判案。
柳國公本就是因軍功獲封,雖已是古稀之年卻依舊老當益壯,只見他披著油光水滑的黑貂毛斗篷,叉了腰大嗓門吼聲如雷道:“趕緊判案,決不能讓我乖孫被冤入牢,一夜都不行!”
“是是是,好好好。”陸縣令在柳國公跟前完全沒法挺直腰,大冬天的抹了抹額頭冷汗,無奈只能放棄回家休息,在日落之際的晚衙時喝令升堂。
隨即驚堂木一拍,衙役分列兩邊,擊杖高呼“威武”,文淵作為原告立在堂下左側,鳳仙兒跪右側,鐵青臉的柳梓旭本應站她旁邊,實在是心裡膈應索性立在了正中間,靠好友近些方能順順氣。
“咳咳,唔,鳳氏,”陸縣令指著鳳仙兒吩咐道,“詳細說說你倆作案經過。”
還沒等她開口,端坐一旁的柳國公立刻就橫眉倒豎怒道:“什麼你倆!你究竟會不會說話?!鳳氏,將你作案經過與冤枉我乖孫的事從實招來!”
“柳國公,請勿咆哮公堂。”陸縣令被吼得沒了脾氣,只放軟語氣如此相勸,然後示意鳳仙兒陳述犯案經過。
她瞧著柳國公兇巴巴的樣子脖子略略一縮,萬分後悔選了柳梓旭做攀扯物件,從前她只知道這叫柳梓旭的是夫君同窗,草草兩三面覺得他行事內斂樸素,交談時還有些男孩的羞澀感,原以為是個老實平民,誰曾想竟然是國公家的郎君!
然而此時此刻也只能硬著頭皮再次重複口供瞎掰道:“那夜奴與夫君同去榮宅吃喜酒,奴因不勝酒力先行一步,夫君說是要等著聽房不會回來,於是奴悄悄喚了旭郎來家嬉戲,誰料夫君在子時又忽然返家正好撞個正著。”
“你——”柳梓旭聽鳳仙兒這麼一說立即想要跳腳反駁,那夜他是和林楷同桌喝酒直至自己醉倒,哪有功夫去找這刁婦“嬉戲”?!還當眾喊“旭郎”,臉皮實在是厚不可言!
“噓。”文淵卻立即使了眼色讓他閉嘴,聽鳳仙兒繼續往下陳述。
“夫君大怒想要教訓我倆,卻因醉酒手腳無力,在爭執中我與旭郎失手用碧玉簪插入了他耳孔……我倆驚恐交加不知所措,商量良久便演了戲假作夫君在家哭鬧,而後於寅時悄悄出門將他拋入清明渠,”鳳仙兒說道此處略頓了頓,而後才有繼續說道,“旭郎說他要返回榮家佯裝與此事無關,於是我倆便分道而行,次日一早他又來假裝夫君跳河。”
“郭縣尉,她此次供詞可與之前相同?”陸縣令扭頭看向自己坐於自己下手的郭汝罡,見他點頭之後又問:“喜服是你情郎何時交與的?他自己身上穿的什麼?你夫君衣衫何時脫去?你可曾見過一支牡丹金釵?”
“拋下河時旭郎就去了夫君衣衫自己穿上,卯時再次來時他穿的喜服,然後脫了給我換上夫君的外衫佯裝跳河,”鳳仙兒幾乎是不假思索的回答了這一串話,而後卻又面露猶豫之色,搖頭道,“沒見過金釵。”
聽她說完陸縣令又追問了各處細節,隨後讓柳梓旭自辯。
文淵卻忽然插了話,希望以宴客主人立場先替柳郎君說兩句。他是實在不敢等柳梓旭自己開口辯駁,因為此人實在是囉嗦,很可能耽誤了功夫還說不到重點。
方才出門時文淵只對妍冰說去衙門看看就回,讓她為自己留飯,誰知竟會當場升堂問案。
他唯恐妻子為了等門餓著自己,恨不得趕緊駁了鳳仙兒,將柳梓旭清清白白撈出來好各回各家。
得了陸縣令允許後,文淵隨即便以蔑視的目光看向鳳仙兒,大喝一聲道:“大膽刁婦!竟敢在公堂之中信口開河。”
鳳氏被文淵那怒目圓睜氣勢洶洶的模樣嚇得一哆嗦,又聽他追問:“柳郎君當夜酒醉睏乏,寅時三刻還在我家宴客處酣睡,有多人為證。後又去客房補眠,直至卯時用了朝食才直接去秘書省當差。他何時能與你一同作案?”
聽罷鳳仙兒呆了一瞬,而後趕緊改口道:“奴記錯了,不是寅時,是,是丑時!對是丑時,他先殺了夫君又回你家去裝睡。”
“丑時宵禁坊市閉門,且有兵士巡夜,”文淵先是看著她冷哼,隨後又威逼利誘道,“刁婦,你死到臨頭還不肯從實招來?供出首犯才能獲減刑,若坐實謀害親夫之罪,足以判你斬立決!”
聞言鳳仙兒面上立即露出驚恐之色,淚珠斷線似的落,然而她沉吟片刻後依舊伸手指了柳梓旭道:“就是他,奴家只是記不清時辰罷了,總之情郎就是他。”
看著死不悔改的鳳仙兒,文淵耐性盡失,遂抬頭看向堂上端坐如擺設的陸縣令,客客氣氣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