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部分(第4/4 頁)
邊漾起一抹會意的笑容。
看來,過兩天得再去拜訪一下軍區大院了…
高建國作為軍區軍長,出庭作證,與鐵路發出的報告相應對,證實成才是身負任務,執行過程中對受害人兼罪犯採取的不當措施。
且任務執行,過程秘密,庭審調查,質證中證實檢察機關及公訴機關指控故意傷害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指控罪名應當是不成立的。
聽著辯護律師向公訴機關,審判長和陪審法庭提出的一條條疑問,成才沒有出聲,卻已經猜到了結局。
……
“經多方查證,被告成才任務執行採取手段過激,刑事不構成蓄意傷人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指控罪名不成立本法庭宣佈判決,無罪…”
在出庭之前,成才沒有想到這個可能性,原本他已經打算坦然面對審判結果。
只是當他看到辯護律師,以及證人席上的高軍長時,才意識到危機解除了。
淺笑著從被告席上下來,一直挺拔的站在那裡,成才神情自若的向法官和陪審法庭敬禮致謝,然後緩緩走出大門。
門口停著一輛軍車,一道身影倚靠著車門,戴著墨鏡,見成才出來,露出熟悉的慵懶笑意,衝著他緩緩伸出手:“走吧,該回去了!”
“…嗯,是呢…”
作者有話要說: 啊哈哈,寶寶對於審判程式不太瞭解,刑法什麼的也是隻知道一點,所以描寫這個完全做不到驚心動魄,文筆廢渣不解釋了。
那麼來解釋一下,為什麼判無罪當庭釋放。
第一,這個案件是由袁朗上報給鐵路(當然,袁朗是不違背自己的原則且被成才虐到了才這麼做的,所以不要恨他),鐵路遞交了軍隊檢察機關。但是問題來了,袁朗只是知道餘秩浩是成才動的,卻不知道詳細過程,所以他無法描述詳細事情經過,也無法做證人出庭。
第二,大家也都知道,成才動手的過程隱秘,避開了監控,且接頭人是無法查證到的地下情報網,軍隊基層檢察機關根本沒有辦法還原犯罪經過。
第三,為什麼是基層軍隊檢查機關和法院,是這樣的,軍事法庭也是有級別的,蓄意傷人罪沒有那麼叼能進入高階軍事法庭的案件審理範圍。
第四,其實到這裡,很多案件都是因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導致指控罪名不成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