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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我吃驚的還在後頭:酒局結束大家往外面走的時候,Christy 很留意的和我走在一起,小聲笑著對我說了一句“原來Yolanda 在這邊交的那個朋友就是你?嗬嗬,你好福氣噢!”老子當時驚訝的下巴都差點掉下來!我和阿芸在一起的那小半年,彼此都認真強調過不能讓公司裡的任何人知道我們的關係(因為有很多不必要的麻煩)。這些個人隱私誰都不會自己拿出去說的,但阿芸竟然會告訴她?當然我肯定是相信阿芸的,只能有一個解釋:Christy 絕對不是普通人,她道行太深了!
我後來仔細回想,也許Christy 就是在那時候開始注意我,開始隱約覺得我是可以和她一起做事的人。她可能透過阿芸的事情感覺我“膽子比較大”,因為在當時,大陸男和港女談朋友的確是需要一些勇氣的,畢竟經濟條件有很大差別。
半年後PwCC被賣給18M ,這個突發事件讓Christy 有點措手不及。安然出事的時候她也考慮過五大這種地方會受到影響,但是肯定沒有想到變數會這麼大而且來得這麼快。按理說她是屬於PwC China 總部的人,和我們PwCC的人不一樣,她如果想要一直留在嘉裡中心的話並沒有什麼問題在北京的這兩年多時間,Christy 的本來計劃是要發展出一些“離太陽比較近”的關係,爭取能夠多取得幾條自上而下的route。但這個事情其實完成的並不好,因為她的背景始終都還是“外面”的。可能是覺得在北京已經再難有什麼突破,於是當Edwin 找到她商量一起出去開公司時,她立即就答應了。
當時Tom 是Edwin 的小弟,所以Tom 肯定也會加入這個公司。關鍵的問題就是我,在這之前我並不認識Edwin ,和Tom 也只是一般熟而已,所以他們決定拉我加入的唯一理由——我後來回想——只可能是Christy !所以她才會單獨帶著我去廣州,所以她才會在廣州對我特別照顧如果沒有猜錯的話,Christy 在2002年我們決定離開普華的時候就已經看上我了!
任何做大事的人,挑選幫手和培養臂膀從來都是提前動手的。
2003年我們的騙錢公司出事,我和Christy 被Edwin 算計了。這個事情在我來說的話很正常,因為當時的我還不能算“經驗豐富”,疏忽大意是不可避免的;但在Christy 來說,只能算陰溝裡翻船。當時老丁已經在為她工作了,但是搞得並不好,整到後來局面幾乎失控,Christy 正被老丁搞出的麻煩事所累,根本就沒工夫照顧到我們的騙錢公司這邊,所以一不小心就被Edwin 鑽了空子。
當初Christy 決定和Edwin 整這個博盛公司,其實是採取的一種“體驗”辦法。體驗什麼?她需要知道一些華爾街對手在中國的具體玩法,最好也是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扮演他們的客戶角色。其實除了她直接參與的我們這個公司外,她還入股了很多小型的創業公司(包括最早老丁的網站)。不為別的,就為了取得第一手資料。
在廣州呆的那一年,其實是對我改變非常大的一年。這一年裡幾乎都和Christy住在一起,耳濡目染,再加上很多時候她有意識的“影響”,慢慢的我自己也感覺到我變了:以前的我雖然確實是比大多數同齡人都要成熟,但我仍然是一個話很多、愛開玩笑、做事高調的人,但這整整一年下來,我臉上的表情開始越來越冷,話越來越少,心越來越硬。我慢慢的學會了隱晦和不露聲色,學會了把自己變成沙漠裡的一滴水
Christy 當初看中我,是因為我身上暗藏的很多特質。她其實是在一步一步的觀察和考驗我,雖然我或多或少看出來了一點,但當時我認為那不過是她在培養一個事業上的幫手而已。當然,此“事業”非彼“事業”。我根本沒有猜到她的真實身份是什麼。
2004年春天,我和周越分手,正在迷茫的時候,Christy 主動打了電話過來。那次通話時間並不長,只有半個多小時,確認了一些事情。兩天後,我收到了她從深圳寄過來的一封EMS。我花了2 個小時一字一句的看完這封信,沒有怎麼猶豫,按照她吩咐的立即燒掉了信,然後給她回了電話“我同意了!”
當時我只知道“北角財務公司”、“溝滿桑科斯”和“卡萊”,對於北角的美國老闆,只模模糊糊的知道“全是big name家族”(但是並不清楚具體是哪些,而且更沒有想到美國的big name家族某種程度上就是華盛頓的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