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第1/4 頁)
度印發小冊子,而出版以後當天就被人們遺忘了。
在這麼一大堆烏七八糟的人類精神產品當中,偶而也會見到少數幾個為歐洲所知道的或值得稱為名家的作者的傑作。
儘管在當代的文明國家當中,美國可能是最不關心文學的國家,但那裡也有很多人注意精神方面的事物。他們雖非終生致力於這方面的研究,但至少把全部業餘時間都用於其上了。不過,這些人需要的書籍,大部分靠英國供應。英國的一些重要著作,幾乎全都被美國翻印。大不列顛的文學天才,還把他們的光輝射入到新大陸森林的深處。拓荒者的小木屋裡,幾乎都有幾本莎士比亞的作品。我記得,我第一次
75
第十三章 民主時代文學的特徵96
閱讀史劇《亨利五世》,就是在一間用圓木構築的小房子裡。
美國人不僅每天都從英國的文學寶藏中汲取精華,而且使我們可以確認他們還在自己的國土上發展了英國文學。在美國從事文學創造的人數不多,而其中的大部分人原來就是英國人,並在表現手法上也往往是英國式的。因此,他們把奉為楷模的貴族制國家流行的文學思潮和風格,也移入自己的民主制度裡來。
他們借用外來的情調來渲染自己的作品,因而幾乎無法再現自己所在國土的現實,以致很少受到人們的歡迎。
美國的公民本身也認為他們作家的作品不是為他們而寫的,通常只是在他們的某一作家在英國有了名聲以後,才開始高度評價這位作家。這就象迫使畫的原作者放棄判斷自己作品真偽的權利。
因此,嚴格說來,美國的居民還沒有文學A。在我看來,稱得上美國作家的,只有新聞記者而已。這些人雖然夠不上大作家,但他們說的是美國人民的語言,而且說出來的話是給美國人民聽的。至於其餘的一切作家,我都把他們看成是外國人。美國人對這類作家的看法,跟我們對文藝復興時期模仿希臘羅馬文學的作家的看法一樣,只對他們表示不可思
關於美國人沒有文學的問題,塞斯特爾在其《托克維爾是美國文學的證人A與法官》第13節《美國人的精神:智力活動》(載於《學術會議與報告集》,第一類,第35年度,第282頁及以下幾頁,巴黎,1934年)中有所敘述。再參看塞斯特爾:《美國文學》(巴黎,1948年)
;曼茨:《法國人對1850年以前美國文學的評論》(紐約,1917年)
,其第85頁及以下幾頁摘引了托克維爾的評語。——法文版編者
76
07第一部分
議,而沒有引起普遍的共鳴。
這些作家雖然快慰了人的精神,但沒有起到移風易俗的作用。
我已經說過,這種情況決不能只歸因於民主,還要到與民主無關的某些獨特的環境條件中去找原因。
假如處於目前的社會情況和法制下的美國人是另有來源,並被移居到另一個國土,則我毫不懷疑,他們也將會有自己的文學。他們目前雖然如此,但我仍然相信他們總有一天會產生自己的文學。不過,這種文學在性質上將與當代美國書刊所表現的不同,而要具有自己的特點。預先給這個特點畫出一個輪廓,並不是不可能的。
假如有一個文學繁榮的貴族制國家的智力勞動跟政務工作一樣,全被一個統治階級所掌握;它的文學活動跟政治活動一樣,也幾乎全被集中於這個階級或與它最密切的幾個階級之手。這樣,我就足以得到解決其餘一切問題的鑰匙。
當少數幾個人,而且總是這幾個人,同時進行同樣的工作的時候,容易彼此瞭解,共同定出每個人都必須遵守的若干準則。如果這幾人所從事的是文學,則這種精神勞動不久就會被他們置於一些明確規定的守則之下,誰也不得違背。
如果這些人在國內佔有世襲的地位,那末,他們自然要不僅為自己定出一定數量的固定規則,而且要遵守祖先給他們留下的規章。他們的規章制度既是嚴格的,又是世世代代相傳的。
由於他們不必為物質生活操勞,實際上也未曾為此操勞,而且他們的祖輩更是如此,所以他們能夠一連幾輩人都專注於精神勞動。
他們向來理解文藝,他們始終為文藝而愛文藝,
77
第十三章 民主時代文學的特徵17
並看到自己適於文藝工作而感到博聞強識的快慰。
這還不是全部情況。
因為我所說的這些人從出生到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