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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學士。主撰誥敕文章、詩賦。
典籍庶士。主校閱經史冊籍。
一、大冢宰。掌邦治。
少冢宰。主銓衡。
鈞曹,銓曹。
大宗伯。掌邦禮。
少宗伯。主樂。
禮曹,樂曹。
大司徒。掌邦教。
少司徒,主財賦。
戶曹,帑曹。
大司馬。掌邦政。
少司馬。主軍旅。
飭曹,餉曹。
大司寇。掌邦禁。
少司寇。主刑。
矜曹,決曹。
大司空。掌邦士。
少司空。主水。
土曹,水曹各曹設正郎,副郎,主事。
一、都憲御史,僉憲御史,監察御史。
各道御史。皆主繩愆糾繆,察劾官吏。
下設勘問司。
一、國學司成,司業,司學。
下設博士,訓士主訓胄子。
一、靈臺監正監丞。
主觀察星象、推算律歷。
下設天文生。
一、京府大尹,左右丞,左右別駕。分主兵、刑、賦役、河防諸事。
下設經歷司二員。外府仿此,地僻事簡者遞減之。
一、京縣尹,左右尉。分主兵、刑、農、禮樂、水利諸事。下設巡司。
外縣悉仿此,地僻事簡者亦遞減。
一、州牧,左右判。分主兵、刑、禮樂、賦役、水利諸事。下設令吏。
一、四郡設開府一員。職兼文武,若地處簡僻遞加至八郡止。
標兵五營。每營一千三百五十名。
中軍副將。主防守本郡城池,並衙署倉庫。
四營參將。兩營主分防兩郡,兩營主分守各縣。
以下裨將、牙將、將校、開府自行酌設。
一、二郡設巡道一員。亦兼文武。
兵三營。每營六百二十五名。
中軍參將。主防守本郡城。
二營裨將。主分汛名縣道路。
以下牙將、將校,自行酌設。
一、在京設五營將軍各一員。每營各設兵一萬二千五百名。
副將。各二員。
參將。各二員。
裨將。各,四員。
牙將。各十員。
將校。各二十四員。
一、大元帥。不預設,臨期簡文武全才特用。
一、羽林將軍等官。照五營之制,每營鐵騎五千名,即為鑾儀衛。《取土疏》曰:竊聞拜官在於一朝,而取士則在
平日。如栽木于山,必採木便、楠、杞、梓之材;育魚於淵,必求鱣、鮪、魴、鯉之類,而後可以任棟樑、充鼎俎,為
清廟明堂之用。故西漢重經術,而明經者為最優;東漢重節義,而立節者亦最盛。唐以詩賦為科目,雖涉風華,然其意
旨,實為三百篇之餘波,洋洋乎亦云美矣。至宋王安石,始創制藝之文,初亦竊附於經術,自後揣摹沿襲,遂為濫觴。
出今之世,漸至拾牙慧、掇唾餘,攢湊成文,甚而全竊他人之作。僥倖於一得,雖掄元拔魁,考其胸中,則固烏有先生
也。夫苟能闡發經旨,即片言數字,亦可不磨,若茫無見解,雖千言萬語,徒成糟粕。而必律以七篇之多,亦奚以為?
乃校勘者方摘其點畫之差訛,字句之紕繆,從無議及經旨之當與否者。如此取士,其可用於世乎?夫仕而優則學,學而
優則仕,理同而事異。今則不然,其仕與學,截然判作兩塗,所用非昔者素學,所學亦非今者宜用,是何異於徒具虛舟,
無舵牙,無帆檣,而欲涉江泛海,其不相率而覆溺者幾希。夫如是,則設官取士,豈可以方柄而圓鑿哉?臣與咸寧等,
解弦易轍,更定科條,與新設官制吻合,相須而並行,相濟而交用,庶幾乎寓簡賢於用法之中,寄循資於任人之處,為
補偏救弊之一助雲《科目冊》取文士三科:一日經術。
陶熔歷代諸家傳注,更出己裁,文詞純正,方為入彀。若但沿襲宋人舊解者,不錄。
一日經濟。
經者,經國;濟者,濟世。大而禮樂、典章,次則兵刑、財賦、河防、鹽鐵、陰陽、律歷,各就所長,試以策論。
文格合於唐宋八家者,方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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