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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以應之,後軍為尾又應之,中軍右軍為身,相引而合圍之。如長蛇之盤旋環繞,
通身靈活,觸處可以援應。其先鋒擴軍左右哨,卻在重圍之外,以遏敵之救應,以絕敵之衝逸。若不經訓練,則陣勢分
合變化未能熟諳。今看我令旗招展,演習一回,便知進退。”
乃令諸軍列開陣勢,命一軍殺入,月君在將臺上,以黃旗左右招引。左邊殺人者,前軍為首,右軍中軍為身,後軍
為尾;右邊殺人者,後軍為首,左軍中軍為身,前軍為尾,合而圍之;若敵人多而勇猛,則先鋒護軍左右哨亦引作長蛇,
首尾銜結,盤繞而重圍之。其前軍後軍,有先鋒護軍以庇之,敵人不能徑攻。或侵先鋒,或擊護軍,照依劫寨之法以應
之。諸將莫不心服。月君隨於袖中取出軍政一摺,令周縉宣示,共計一十三條:聞鼓不進聞金不退者斬。行走亂其隊伍
者斬。
安營之後無故行動者斬。臨陣之時退後者斬。
交兵之際不陷敵陣者斬。敵人拋棄財物拾取者斬。
攻城已有先登不繼進者斬。前軍被圍不救援者斬。
漏洩軍機者斬。軍中煽惑流言者斬。
殺良民者斬。劫奪子女財物者斬。
壞人房舍墳墓者斬。
諸將聽宣已畢,月君下令曰:“我法至簡至嚴,犯者不宥。
其外罪輕者,悉與記過以功准折,若記過二次無功者,軍法捆打。“眾將士皆躬身齊應道:”謹遵約束。“
月君隨取劍丸拋起,在合抱大樹根前一轉,如天崩地裂,平截倒於地下。曰:“以此開刀。”就掣在手中,向西一
指,片刻間,空中飛下兩個大箱。即命彥昇開啟,皆是白金,每錠十兩,軍人各賞一錠。
月君又傳令道:“五軍旗號衣服,各用方位顏色。前軍純赤,中軍鵝黃,後軍黑,左軍青,右軍白,先鋒用紫,左
右哨衣綠,護軍衣茜紅,督餉用金黃。唯頭上巾幘,十軍皆用絳紅。
前後左右將軍各領馬軍五十、步兵四百五十。五人為伍,十伍為隊,十隊為一軍。每隊有將校領之,五隊有偏將轄
之,大將總督一軍。先鋒領馬軍五十、步兵一百五十,偏將一員,將校四員。左右哨將軍,各領騎兵二十四名。護軍所
領依前鋒之數,督餉所領依大軍之數。各兵士所用軍器,前已分付董、賓二將軍,總與將主一律,用槍者合營皆槍,用
刀戟者合營皆刀戟,不但壯觀軍威,且可辨別部屬。今日夜半當下大雨,四日方止,六月十三日黎明,方可起行,我用
縮地法,三日內便至淮上也。“
隨下將臺而散。
其夜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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