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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這些人起初在地中海的活動比在遠東來得活躍。通常以西班牙馬略爾卡島為基地的美國海軍地中海分艦隊,對“北非海盜們”(指摩洛哥、阿爾及爾、突尼西亞和的黎波里當地的統治頭目)執行了炮艦外交,主要是為了保護那裡的美國商人。我們最早的海外傳教士是在19 世紀20年代開始出去的,主要派往地中海東岸地區和奧托曼帝國。
這樣就逐漸形成了美國向外擴張的一些特點,並在以繼續用之於東亞。首先,我們和英國人是表兄弟,由於英帝國的關係理所當然要受到人們的譴責;但我們也沾了他們設施的光,如馬耳他或香港的港口,並且還仿效他們的許多做法。當時的倫敦畢竟是世界貿易中心,我們是巴不得參與其中的。第二,我們已經準備要求享有治外法權。例如,我們參加了接受土耳其的投降條款,使我們在那裡的僑民可以和歐洲人一樣不受奧托曼帝國法律的約束。第三,我們要求機會均等,從而要求享受最惠國待遇,這們我們就能夠向英國人和其他帝國主義者表明,在公平待遇下,我們美國人的事業精神和聰才智是能夠作出什麼樣的成績來的。
最後,在與當地民族打交道時,美國的民主主義者總是以我們國內新的民主制感到自豪,總是願意用國家獨立、改革和社會平等之類的主張去幫助當地的反叛者。我們感到我們自己是恩賜的一方,並有自我陶醉之感。在整個19 世紀,我們派出國外的傳教士愈來愈多,這不過是我們這種總的態度的一項表現。由於英國人己經主宰了印度,我們起初從事傳教活動的主要場所是奧托曼帝國。到19 世紀末,隨著奧托曼帝國這個“歐洲病夫”的衰亡,我們發現中華帝國這個亞洲病夫是進行傳教工作的主要場所。
在近東和遠東的這種傳教活動,顯然僅限於文化方面,是美國國內社會準則的一種表現。它所用的是17 、18 世紀向美洲印第安人進行早期傳教時的方法。皮爾斯? 比弗概括說,這些方法“包括首先強調講道,建立教堂,認為傳播福音和傳播文明是一致的,實施普通教育,翻譯《聖經》 和編寫當地的方言文學,招收並培訓當地人做牧師傳道和教師,建立教會駐地,併成立某種程度的基督徒聚居區”。我們在近東和中國的傳教活動,都帶有這些特點。
我們橫越太平洋的擴張過程,是以廣州貿易、捕鯨業和西北海岸的毛皮業開始的。當時這些活動都從新英格蘭和中大西洋沿岸各州透過海道進行。但是,當我們在北美大陸往西勘探並定居之後,我們在19 世紀40 年代,開始把橫過太平洋進行的接觸,看作美國“註定命運”的自然延伸。雄辯家口中描述了世界帝國從古代的近東經希臘、羅馬、西歐,並繼而橫越北美中西部大平原向西推進的過程。最後到了19 世紀80 年代,美洲本土的邊疆開始消失了,同時自願到外國去傳教的青年學生感到在中國這個新的邊班是大有作為的。
美國在亞洲的邊孤,跟北美中西部大平原的邊疆截然不同:我們在那裡發現的,不是能讓我們隨意開墾的土地和自然資源,而是古老的中國。這個新的陌生的人類社會引起了我們的好奇心,終於也引起了我們同貪婪一樣多的同情。我們開始對中國採取了在國內業已養成的態度。這就是銳意擴張、冒險進取和孜孜謀利的態度。在這種態度的支配下,個人主義、進步、發達、改善一切等思想成為人生的規律。在上海的美國商人侈談通商對人類的好處,傳教士則大講其怎樣把異教徒從罪孽狀態中拯救出來。美國向中國的擴張不僅是經濟的、宗教的或民族主義的,而且是所有這些擴張性質的總和。
美國的這一活動主要由私人或私營機構進行;美國政府很少帶頭幹。不像重商主義時代歐洲人所實行的那種擴張,我們並沒有成立股份貿易公司,其中設有武裝船隊和半官方的商業行政人員;我們早期新英格蘭人是作為商業冒險家去遠東的,每次在一艘小船裡載上幾個小夥子和大人。他們把年青美國特有的人生哲學也帶到遠東去:他們著眼於謀利、創新和發明;關心個人的道德品質和挽救靈魂;幹勁十足和滿懷自信。在美國商人能趕上英國商人之前的幾十年間,美國教會從19 世紀30 年代伯駕(Peter Parker )在廣州設立著名的眼科醫院開始,在人數和財力上很快就可同英國教會相匹敵。教會贊助者所居住的地區曾是培養我國對華人道主義的苗圃,這種感情有時能影響國策,有時則遭受挫折。
美國在非正式英帝國範圍內的作用。1784 年後,我們去廣州的商人已經發現英國是那裡佔支配地位的西方國家。他們一邊利用英國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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