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第2/4 頁)
從身體上分隔開的概念被類推到行為上的不同。男女應該分工做不同的事,或同樣的事應做得不一樣。例如,每一個等級的喪服,男女的不一樣。因此,儘管要求兒子和女兒承擔同樣大的服喪的責任,但盡責的方式明顯不同。⑦這個角度的男女之別的原則還進一步與家庭內夫妻義務和財產關係的不同混合在一起。事實上,概念上的男、女、內、外包含互補、共處之意,表示男子統治一個領域,女子則主宰另一個。朱熹在他的《小學》裡引用《禮記》“男不言內,女不言外。”一般地說,男人如果不是從不、也可以說很少被告知不要介入妻子做的事;相反,他們的注意力被導向正面,警惕著確保別讓女人闖入男子的領地。朱熹引用早期的禮學典籍說女人應終日留在內闈,還應該“姆教婉娩聽從”,不擅自行動。⑧他還援引顏之推指出的女人參與朝政或家政的危險:“牝雞而晨,則陰陽反常,是為妖孽,而家道索矣。”⑨另外,朱熹著《詩集傳》,25解釋《詩》中的一首時寫道:“言男子正位乎外,為國家之主。故有知則能立國。婦人以無非無儀為善,無所事哲。哲則適以覆國而已。故此懿美之哲婦,而反為有鴟。蓋以其多言而能為禍亂之梯也。”
男女之別的儒家思想在多大的範圍內被接受?當然首先被士人階層接受,大多數現存的文獻、史料由他們撰寫。上層家庭的妻子們如果對男子的活動感興趣,就在屏風後邊聽丈夫與客人談話,但從不加入進去。然而,當儒家學者強調男女之別的重要性時,事實上等於告訴我們,有些女孩子和女人天生就不太馴順。歷史上的確出現過幾個這樣的女性。1212年,一位叫吳志端的姑娘試圖讓早熟的孩子們參加童生考試,但遭到主管官員們的反對。讀過《禮記》的官員認為女人的職責是紡線、織布、縫衣服,出門時應當遮住面部。因此吳志端的博聞強記不可信,因為她總是不知羞怯地到處亂跑。否定兩性嚴格隔絕的另一種表現是為女人作傳的作者們的態度: 他們認為,如果女人真的願意一直呆在家裡,那將值得大書特書。一位陪著當官的丈夫和兒子住過許多地方的女人,因為從未想過到附近的名勝古蹟看一看而受到讚賞,哪怕家人動員她去,她也不去,“若汝陰所謂西湖,南陽百花洲,金陵小金山”。範氏(1015—1067)的傳記說她從未觀看過任何精彩的朝廷慶典,總選擇留在家裡。張季蘭(1108—1137)是樂於呆在家裡的典型,拒絕與丈夫出去觀景,說那不是女人做的事。
第二部分:男女之別男女之別 2
通常情況下,沒有關聯的男女不必完全隔開。詩人偶爾描寫在戶外幹農活如採茶和摘桑葉的女人(見第七章)。前面提到的《文姬歸漢圖》裡,街上有幾個女人。圖3是宋代作品,描畫了幹體力活的女人帶著孩子與貨郎交涉。這幅畫裡,女人明顯不擔心男女混雜有什麼後果,在場的還有兩位男人。畫家顯然知道嚴格的男女之別隻見於深宅大院裡的富人和跑腿當差的僕人中間。因而社會性別差異與階級差別之間存在著緊密的聯絡;或換句話說,上層階級用以表示自己特殊的另一種途徑是把自家的女人藏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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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向茶販買茶的女人,劉松年(約1150—1225以後)作。國立故宮博物院: 《故宮名畫選萃》,臺北,1970。
然而,如果說有兩套彼此之間沒有聯絡、互不相關的標準,也不確切。比如不能說上層階級堅持男女之別而普通人無視它。年齡也使隱隱的情慾因素牽扯其間。比起更小或更老的女子,各個階級都不得不注意讓那些風華正茂、具性吸引力或易受傷害的女子(從10歲至35或40歲)躲開男人的視線。圖4畫了皇帝來到一個村莊,許多男人和男孩叩首、行禮。三位老年婦女也來到街上,兩位躲在別人後面,一位面對皇帝下拜。被小孩拽著裙裾的年輕媽媽站在籬笆後邊,一邊悄悄張望著,一邊謹防自己被別人看見。27
圖4村民出來拜見皇帝,南宋不具名卷軸的一段。上海博物館。陰與陽
繼內、外以後,還有一對常用的概括男女差別的概念是陰(暗的,被動的,女的)和陽(亮的,主動的,男的),陰與陽是維持宇宙運轉和變化的互補的力量。支援陰陽思想的假設在於所有的事物都互相聯絡也互相依靠;哪一部分都不能獨自生長,都在持續的互動中被其他部分塑造、並反作用於其他。雖然所有事物都不只含有陰或陽一個方面,但多數以其中一種佔統治地位。闡釋陰陽思想的經典著作是占卜書《易》以及伴隨的一次又一次解釋經典的釋著。
就像論述生態、醫藥、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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