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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第93節:尋樂(19)
〔導讀提示〕
中國收容遣送制度的起源是什麼?它經歷了怎樣的發展沿革?給中國人帶來了哪些傷害?被“賦予”身份象徵的暫住證制度是否該取消?
誰是冤假錯案的始作俑者?莫須有的罪名是如何被按上的?“刑訊逼供”是人性之惡還是制度之惡?
“釘子戶”是一種什麼精神和符號?中國的“拆遷運動”為誰而瘋狂?面對血淚拆遷,真就束手無策嗎?
中國城管為什麼總是吃力不討好?這種“貓與鼠”的暴力遊戲如何才能被徹底修正?
近兩百年來中國國家建設屢屢受挫的根本原因是什麼?什麼是持續性強大國家的健康保證?如何才能讓法治的光芒照遍千家萬戶,惠及億萬民生?
HAPTER7
法
為
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不難於聽言,而難於言之必效。
——張居正
逝者已逝,眾惡徒已正法,然天下居廟堂者與處江湖者,當以此為鑑,牢記生命之重,人權之重,民主之重,法治之重,無使天下善良百姓,徒為魚肉。
——孫志剛墓碑碑文
第二部分 第94節:法為(1)
第七章法為
第一節制度之痛
被收容者之死
這是一個沒有芳菲的春天,這是一個“流行”白色口罩的季節。2003年春天,“非典”疫情的瘋狂肆虐,吞噬著人們的健康乃至生命,太多的錐心之痛,接二連三的噩耗,讓人們的眼睛已經容不下除了恐懼之外的任何東西了。然而,“非典”疫情所帶來的緊張恐懼氣氛卻不能掩蓋其他噩耗帶來的悲痛。4月25日,廣州《南方都市報》刊登了一篇文章:《被收容者孫志剛之死》——一個年僅27歲的大學生孫志剛,在收容所裡被濫施刑罰的暴徒給活活打死了。
孫志剛是湖北省黃岡市人,2001年畢業於武漢科技學院,2003年2月,他應聘來到廣州一家服裝公司,從事平面設計工作。3月17日晚上10點,孫志剛像往常一樣出門去上網,走到廣州天河區黃村大街時,他突然被黃村街派出所的警察攔住了去路。沒有暫住證、沒有隨身攜帶身份證,而且“不修邊幅”,孫志剛被當作“三無”人員收容了。
孫志剛被帶到了派出所,他被從未經歷過的突如其來的一幕幕審判弄得不知所措,他趕緊給同事打電話,讓其“帶著身份證和錢”來保釋。晚上12點,兩位同事趕到派出所,說明孫志剛有身份證和工作單位,提出為其補辦暫住證,並予以保領,但均被警方以“沒有進行核實必要”為由予以拒絕。
3月18日凌晨兩點,孫志剛被送到天河公安分局收容遣送中轉站。18日白天,孫志剛的一個同事來保人,但被告知保人手續不全未果。下午,孫志剛公司的老闆拿著各種證明親自趕到中轉站,但收容站已下班,保人得等到第二天。
兩次保人均無果,孫志剛有些慌了,他向中轉站護師報告稱自己有病,要求放出去或住院治療。隨後,中轉站將孫志剛送往了廣州市收容人員救治站。
當孫志剛被送進收容救治站後,他的人生噩夢就從這裡開始了。廣州市收容人員救治站位於市郊,救治站共有三幢小樓,是專門為收容人員中的病患者提供基本治療的地方。與普通醫院不同的是,救治站裡每一個病房的門窗都有鐵柵欄。
整個救治站由一位病區區長負責,區長手下有3名醫生、10名護工和若干護士。護工是救治站內的特殊角色,他們從未接受過任何護理培訓,基本上是透過保安公司推薦來的。護工的職責首先是“防止病人鬧事和暴動”,其次是協助護士拿藥、打針和派飯。在由醫生、護士和護工構成的救治站層級中,護工位次最低,但在病人的眼中,他們卻操控著“生殺予奪”的大權。
孫志剛被送進救治站的第一個落腳點是病二區201倉(這裡把病房叫做“倉”),這裡面關著10個精神病人。孫志剛一進201倉就捱了兩次打。——不只是孫志剛,救治站內每個新來者都要捱打,據說這是規矩,名曰“過倉規”。
擁有大學本科學歷的服裝設計師孫志剛,顯然並不甘心自己的遭遇和命運。在救治站內的一整天裡,|福哇%小!說@下*載&站|他都在想著如何才能逃出這個“魔窟”。
3月19日晚上,救治站內的一個病人要出院,幾名親屬來接護。孫志剛看到後,搖動鐵窗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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