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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盤踞此地多年,一個個枝繁葉茂那鄧名就沒有任何辦法改變,不然恐怕清軍沒來四川行都司就叛亂了。
“各營將官的輔兵自然還歸將領統領,”鄧名不敢動將領手下的農奴,那些西營從雲南帶來的人口鄧名不打算去挖出來:“但四川行都司的百姓不可以被各營拉進營中,更不能殘害,我約法三章的物件也有四川的百姓,大明律對他們來說暫時也不存在了,不能以任何理由把他們強徵為兵。”
鄧名決定先把這個命令通報給眾將和四川行都司各地,軍屯暫時保留也有保留的好處,除了避免引起將領們激烈反對外,鄧名也不知道自己改革的計劃能不能成功。儘管軍屯對屯丁是種苦難,但至少能保證供應相當數量的軍糧。
此外還需要鼓勵百姓開荒,鄧名想了想,就提筆又釋出了一道命令:“任何百姓開墾一塊荒地後都可以到建昌衙門登記造冊,只要連續種植十年,每年保證每畝都有一石以上的產量,這塊土地就歸他所有。”
“怎麼保證一石的產量。”看到鄧名的命令後,袁象馬上問道:“如果我是個殲猾之徒,看到先生這道命令後,就會一口氣登記個百八十畝,先把地佔下來再說。”
“這個好辦,因為開荒是在我軍的保護下,所以我要收十分之一的產量當作保護費,就是每開荒十畝,每年要給我一石的糧食。連續交滿十年,這十畝地就是他的;如果每年交十石的糧食,那麼十年後登記的一百畝地就是他的。”鄧名雖然不打算收稅,因為現在他手中沒有任何行政體系,要是交給地方將領去做又無法監督,搞不好百姓開荒後,將領以收稅為由,把人和地一併都拿到他們的軍屯中去了。
“這個保護費”這次是李星漢出來表示反對意見了,他覺得鄧名這個保護費其實就是稅,但保護費聽上去好像是土匪的說法。
“就叫保護費,”鄧名不為所動,在他看來其實封建王朝就是規模特別巨大的土匪團伙,任何方面都很像,比如軍隊中將領和士兵的關係就很類似頭目和嘍羅,叫保護費至少還說明了徵收這糧食的應付出的代價:“如果某家被土匪搶了,四川行都司沒有把賊人拿獲,沒有追回財物,總之就是沒有盡到保護百姓之職的話,那這十分之一的糧食就不用交。”
既然鄧名堅持,那大家也無話可說,不過很多人都認為稅額太低,畝產應該不止一石,而且就算只有一石,十分之一也太少——大家都認定這就是稅。軍屯不用說是軍隊全拿,就是自耕農的地,雜七雜八的都算上,上交的也得佔到收成的一半左右,更不用說崇禎朝以後,要是真能剩下東西也不至於那麼多人活不下去造反了。
“這不是稅,是保護費,還有登記造冊的費用,”鄧名再次更正,並且強調道:“多給百姓留一些,他們就能養活妻兒,吃飽穿暖,而且願意多多開荒。”
敲定了命令後,鄧名想想還是要建個屬於自己的衙門,收到糧食後,這筆收入就可以用來招募士兵,進行地方行政建設。
鄧名掃了一眼周圍的衛士,最後確定了人選,就是袁象和劉晉戈,這兩個人不用肯定不行,但是帶在身邊拼命又提心吊膽,生怕有個閃失沒法和他們的長輩交代。最重要的是,這兩個人文化素質還相對比較高,都跟著師爺學過,雖然不多但起碼認識幾個字。
“天子南狩,事急從權,袁小將軍任四川行都司的提刑官;劉小將軍任都府提刑官,給兩地百姓造冊登記。”鄧名借用文安之的督師名義,授予兩人職務,讓他們先去招募一兩個幫手,吃穿先用馮雙禮和劉耀的,這點面子他們還不至於不給。
提刑官這個名義對鄧名來說也很重要,法律是建立權威的最重要手段,鄧名暫時不能去和將領們爭奪行政權,就打算先把司法權拿到手。鄧名再三對袁象交代,他想安撫民心,儘可能地讓百姓過得好一些,保護他們不被軍隊欺壓、強徵:“如果哪個將軍要殺人,也要你點頭才行,而只有犯了殺人罪才是死罪,其他什麼諸如大不敬、犯上之類的,不要讓人用這種罪名和百姓為難。”
在沒有軍隊的情況下,袁象的這個提刑衙門要想順利運作只能靠將領們給面子,這些人初來乍到,和鄧名的關係目前還處在蜜月期,估計不會和袁象為難,但曰久天長後會有什麼變化就不知道了。
袁象倒是很有信心,跟著鄧名沒有多久就被委以這樣的重任讓這個年輕人很激動,他覺得也就是最初比較難,等到糧食收上來幾次,提刑衙門有了經費能夠招募人手,也就能和各路將領分庭抗禮了,他向鄧名保證:“最多三年,末將就能有小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