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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時手段過激,沒有向聖明的天子和朝廷解釋而是武力反抗,但考慮到朝廷有錯在前,太皇太后也代幼年的皇上表示:“天下有罪,罪在朕躬”,莊允城的罪行一律赦免。
雖然朝廷為了面子沒有明說,但蔣國柱聽說還有一個招安問題——雖然燕京赦免了莊允城,但對方肯不肯接受赦免,是不是會老實地交出府縣還是問題。在四川人的斡旋下,趙國祚同意暫停湖州、嘉興兩府的科舉,讓莊允城和他的同盟把持這兩府的官職,等到什麼時候莊允城等人覺得放心了,同意交出被他們竊取的府縣衙門了,那湖州和嘉興的科舉才可以回覆,這兩府計程車人也才能出去做官;除此以外,莊允城他們還要保證繳納應付的朝廷正稅,取消靖難軍的稱號改編為綠營,杭州給靖難軍十個營四千兵馬的編制,莊允城集團可以從應繳納的稅款中截留相符的軍餉,將來恢復科舉後這些軍隊也可以被保留為兩府的官兵。
“這是四川領事的公函。”幕僚又拿出另外一份文書來,這是四川派駐南京的辦事處送來的,上面明確表示四川不會參與到清廷策劃的文字獄中,而且還會努力幫助被陷害的人逃離。
“只是逃離江南嗎?”蔣國柱問了一聲,臉上神色不變,文字獄這件事幾起幾落,一開始讓蔣國柱也顯得很擔心,暫停過進度。但現在兩江總督重現變得寵辱不驚起來,又開始羅織罪名,顯然是準備大幹一場。
“是的。”
“唔。”蔣國柱點點頭,甚至沒有把四川領事的公文仔仔細細地看上幾遍。
“朝廷的意思很明顯,就是明史案是因言罪人了,但其他的是不是還不好說,而明史案之所以變成因言罪人了,也是因為莊允城勢大難制了。現在朝廷要集中力量對付鄧名,對東南也有所提防,朝廷雖然不想丟面子,但也絕不會投入鉅額的人力物力在東南。”蔣國柱在心裡琢磨著眼前的局勢,反正只要浙江能夠把漕運給燕京送到,燕京暫時機會繼續對浙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有漕運那局面就沒有繼續惡化,對付鄧名到處都需要用錢,燕京肯定也是能省則省,只要滅了鄧名或是完成議和,那在集中力量收拾浙江的麻煩(或只是莊允城、或是還需要加上杭州)恢復朝廷威信也不是遲。
而江南這邊的哭廟案和奏銷案,燕京可還沒有定姓是不是因言罪人,蔣國柱已經徹底想明白了,只要這兩案的涉案人沒本事鬧得和於七、莊允城那麼大,那這就不是因言罪人而是罪有應得。而是不能能夠鬧得和莊允城、於七那麼大,明顯問題的關鍵還是在
“不是鄧名。”蔣國柱想也不想地否認了幕僚的猜測:“趙國祚就是這裡搞錯了,他以為最關鍵的人是鄧提督,所以一直想收買鄧名就夠了;而本官一開始犯的錯完全一樣,幸好趙國祚的前車之鑑,讓本官沒有一錯到底。”
“真正的麻煩還是這些縉紳本人,如果他們肯團結起來對抗本官,鄧提督怎麼都會賣給他們軍火,又能賺錢,又能牽制本官,還能削弱朝廷的威信,他何樂而不為?光給他銀子有什麼用?他賣大炮、步槍不是一樣有銀子嘛。”蔣國柱掃視了幕僚們一眼,對他們說出了自己苦思所得:“但如果這些縉紳不團結起來抵抗,那鄧提督也不會派兵替他們出頭。”蔣國柱發現,在這個問題上成都和燕京的態度實際是完全一樣:如果縉紳鬧大燕京就招安,成都就支援;如果縉紳束手就擒的話,燕京就要江南將其定罪,部分抄查的家產上繳朝廷,而成都回來推銷債券。
“所以奏銷案的人員名單,應該用新的辦法來定。”蔣國柱以前制定名單的原則是:有錢、對朝廷不敬、有過逃稅行為(對大明);而蔣國柱拿出來的新原則是:沒買鄧名的槍,沒有反抗慾望。
“凡是和四川有聯絡的縉紳,一律不列入名單,本官可以給他們親口保證,但他們也需要回報本官的好意,不去串聯,不轉賣四川的步槍給更多的人——”蔣國柱對幕僚口述戰略:“而那些和四川沒有聯絡的人,守財奴,膽小怕事的,都是此案的罪犯。”
第四十九節 風氣(下)
金聖嘆是哭廟案的主角,這位才子因為名頭響亮,所以鄧名打算給他特別優惠,給他一筆秘密貸款幫助他購買軍火抵抗——貸款是鄧名為金聖嘆擔保的,而保持秘密姓是鄧名為了不給自己造成太大的負擔。不過金聖嘆卻謝絕了鄧名的好意,當安樂思返回吳縣時,金聖嘆明確表示他不會訴諸武力。
“步槍的威力非常可觀,足以保護金先生和你們的朋友。”安樂思等軍火商給鄧名的報告裡,就稱金聖嘆為哭廟案眾多當事人中最勇敢的,也是眾人的領袖,所以只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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