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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權。另外各級官員的級別,亦採用古封建的舊名,分‘卿’、‘大夫’、‘士’,三等九秩。
另外袁也恢復了清制的都察院(改名平政院)以整肅官箴,和御史臺(改名肅政廳)以糾彈違法官吏。這兩項設定,倒不無新意。因為在清末民初,中國在試行現代法制時,向西方引進的是‘大陸法’。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不同之處,便是大陸法系把行政訴訟,和一般民、刑訴訟分庭處理。所以平政院事實上便是一個處理官民訴訟和官官訴訟的特種法庭,而肅政廳在制度上雖隸屬於平政院,但是在糾彈違法官廳或違法官吏的操作上,卻是獨立執行的。它是傳統中國監察制度的現代化。其運作方式,頗近乎近月來,在華府主持糾察柯林頓大總統緋聞案的‘獨立檢察官’史達(Kenneth Starr)。據此新制,在當年袁政府中,官吏不論大小,違法貪贓逾五百元,便可判處死刑。其後袁的京師警察總監,後來升任京兆尹的王治馨,即因一樁五百元的貪汙案而被袁飭令槍決。(試想今日北京的陳希同案,該判多少個死刑?)
同時,袁對海陸兩軍軍制,以及地方政府,亦多加整頓。上篇便曾說過,袁曾有意向趙匡胤看齊,搞廢督裁兵,和‘將不專兵’。把各省都督如蔡鍔等調入京師,另設將軍府,餌以高位厚祿,以豢養之。另設陸海軍大元帥‘統率辦事處’,以統一軍令軍政。
於地方省區,廢督之後,原有實權的民政長亦改制成虛銜的巡按使,廢(虛)省設道,以道尹掌地方政府實權,而加強中央政府對地方政權之控制。總之,袁氏在坐上終身大總統的寶座之後,其志向雖非以‘天下奉一人’,而恢復帝制時代‘以一人治天下’的企圖,則是昭然若揭的。他已鋪平了帝制大道,萬事俱備,所缺的只剩個皇帝的尊號了。
今且將袁氏稱帝前,改制後(民國三、四年之間),中央政府的架構,列表於下,以見大略。
袁稱帝前的中央集權結構
中華民國大總統:袁世凱(十年一任,可連任,可傳子,有權解散立法院)
副總統:黎元洪
立法院(代替舊國會為立法機構,終袁之世,迄未召集)
參政院(大總統諮詢機構,但可代行立法院職權):院長 黎副總統兼任
參政(由大總統提名選派):楊度、嚴復、蔡鍔、馬良、王賡、嚴修、施愚、梁士詒、梁啟超、熊希齡、李經羲、孫毓筠、陸徵祥、趙爾巽、王輳г說裙財呤�� �
總統府政事堂:國務卿 徐世昌
(直轄左右二丞及五局:法制、機要、銓敘、主計、印鑄;一所:司務所)左丞 楊士琦 右丞 錢能訓 局所主管姓名從略
總統府內史監(原總統府秘書處改):內史長 阮忠樞 內史若干人
(原國務院及國務總理撤銷;各部總長直接受命於大總統)
外交總長:孫寶琦 內務總長:朱啟鈐 財政總長:周自齊
陸軍總長:段祺瑞 海軍總長:劉冠雄 司法總長:章宗祥
交通總長:梁敦彥 教育總長:湯化龍 農商總長:張 謇 *原農林、工商兩部合併
平政院:院長 汪大燮
肅政廳:都肅政史 莊蘊寬
將軍府(榮譽銜顧問機構):上將一名段祺瑞;將軍二十六名;參軍二十五名
陸海軍大元帥統率辦事處:王士珍(常務)
辦事員:段祺瑞等 下設:軍政、軍令、軍械三所
【參見前引錢端升著「民國政制史’第三章新約法時期(二年十一月至五年六月),頁八○…一四五】
中央集權未可厚非
吾人試覽上表,便知民國以來‘以一人治天下’的中央集權制,從創制立法上說,袁世凱可算是始作俑者了。後來的蔣、毛二公,則過猶不及也。袁是我國曆史上少有的治世之能臣,第一流的行政管理人才。大小政務一把抓。事必躬親。其為人也,雖乏遠大的政治理想,然亦雄才大略,知人善任,不治私產。雖妻妾眾多,然並不沉湎於酒色。對詩詞歌賦,他也頗能哼兩句,但不搔首弄姿,以詠吟自傲;更無玩物喪志的惡習,收藏甚麼骨董字畫,品簫吹笛,風流自賞。平生所好,唯抓權秉政;縱橫捭闔,他確是個不折不扣的政治動物,對政敵的鬥爭,也你死我活,初不稍讓;但是話說穿了,吾人讀爛通鑑,翻殘二十五史,試問自古以來的專制人主,開國之君,不世之雄,誰不如此呢?孟子曰,天下定於一,唯不嗜殺人者能一之。是哲學家、宗教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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