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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鄭老好像沒聽懂我的話,又好像在回答我的問題:“寫上‘不知道’不就完了嗎?”我忍俊不禁,事情之所以很複雜,多半是因為人們把它想得太複雜,“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孔子不是在幾千年前就說了這個道理了嗎?
異夢
上午我走進派出所的時候正好看見他被兩個民警從審訊室裡面押出來,看著他的臉我總覺得似乎在哪兒見過。到底在哪兒呢?我怎麼也想不起來。我的問題在吃午飯的時候終於得到了答案,給我答案的居然不是警察,而是幾個交頭接耳的婦女。雖然她們的神色好像是知道了什麼驚天的秘密,但是話音卻響亮得好像唯恐有人聽不見——前不久鬧婚變的某著名電視主持人殺死了他新婚不到半年的妻子。我認不出電視節目主持人不奇怪,因為我幾乎不看電視。何況現在他的落魄和電視節目上的神采飛揚根本就判若兩人。我奇怪的是,這樣的案件怎麼沒有法醫的參與?這樣的事情也不是絕對沒有可能,比如說在犯罪現場直接抓到了犯罪嫌疑人,或者是現場有充分的證據,那麼是可以先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但是訊問不能超過二十四小時,而逮捕還需要更充分證據。這就是為什麼法醫的手機總是要二十四小時開機了。正在胡思亂想著,手機響了。電話是L區刑偵大隊隊長打過來的。這個案件並不是他轄區內的案件,他打電話過來的原因是:死者是他的侄女。他在電話裡簡要地通報了案情:今天早晨七點多鐘110接到群眾報案,說某居民小區有一女性從高處墜落,當場死亡。民警到現場調查後發現死者就是該居民小區五樓的一位住戶,某新聞節目主持人的新婚妻子。死者墜落的位置離自家陽臺不遠,右眼青紫,身上僅僅穿了一件T恤和內短褲,連鞋子襪子都沒看見,但腳底卻是乾乾淨淨的。民警頓時疑竇叢生,趕到死者家裡時候只見男主人神色慌張,家裡一隻摔碎的花瓶還沒有整理乾淨。雖然這時候男主人口口聲聲說自己冤枉,民警們也不得不請他“協助調查”了。最後他加了一句:“據我瞭解,死者丈夫最近與其他女性有染。”不愧是刑偵隊長,他不帶任何感情色彩地陳述了案情,語句簡明扼要,但是每一句都直指要害。如果他所說的都是實情,那麼這對於高墜案件簡直就是一個完美的證據鏈:死者的丈夫與他人有染,夫妻之間產生爭執(摔碎的花瓶)甚至打鬥(右眼青紫),然後惡從膽邊生的丈夫將沒有防備的妻子(死者衣衫不整)摔下了自家的陽臺(如果是自殺,不可能不穿鞋襪同時腳底乾淨)。但畢竟這一次他是死者家屬。我苦笑了一下:死者是刑偵隊長的侄女,嫌疑人死者的丈夫是公眾人物,案件我還沒接手,滿城就已經議論紛紛了,而死亡原因,卻是能讓每一位法醫頭痛不已的高墜。真實情況究竟如何?疑雲籠罩在每一個人的頭上,包括我自己。果然很快我就接到了下午去現場的任務。整個中午我都在胡思亂想,可能是做過六年外科醫生的緣故,我經常會不自覺地把這兩個職業作比較:法醫和外科醫生的工作有時候還真有點相像:經常會遇到各種突發事件,而你對此是沒有選擇的餘地。但是做法醫和做外科醫生還是有很多的不一樣。法醫是醫學的一個分支,但它和醫學其他的分支區別實在是太大了:醫學其他的分支諸如臨床、護理、藥學、預防等等,它們的面向的都是疾病,是人類抵禦病痛侵襲的武器;而法醫面向的是法律,是人類抵禦他人不法侵害,捍衛自身生命權和健康權的武器。就拿這起案件來說吧,如果我還是一個外科醫生,我需要弄明白的是死者身上哪裡的損傷是致命的,從而作出臨床診斷或者是死因診斷,這一點往往很簡單,通常一眼就可以看出死者最嚴重的損傷。但是作為一個法醫,最重要的任務弄明白死亡方式,也就是我們平常說的到底是自殺還是他殺,這個問題涉及眾多其他學科的知識:現場、痕跡、邏輯、心理有時候我覺得這簡直就是一個對法醫的綜合素質的測評。而一旦判斷失誤,也許誤導了偵察方向,最大的失敗還在於侮辱了法律的尊嚴。這種差異性就是法醫工作挑戰性所在,也是我為什麼喜歡法醫工作的原因。胡思亂想歸胡思亂想,還是要打點起十二分的精神,迎接這個挑戰。我做了一個有點讓大家意外的決定,去現場之前,我先去看望了嫌疑人。就在大家還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的時候我完成了檢查。其實說穿了一錢不值:如果這個案件是他殺,加害人很可能就是丈夫。但是千萬不要小看了女性的反抗,她們的指甲和牙齒往往是最好的武器,我甚至見過一個拼命抵抗凌辱的女性咬下了罪犯的舌頭,正是這半截舌頭讓罪犯最終落網。但是我什麼也沒有發現。臨登車去現場的時候我還在想,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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