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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地位,最終也不過是路邊餓殍”
於承均越講越不覺得自己的話能達成安慰效果,只能住嘴。
不過金倒是聽得很開心,興奮道:“均,你簡直比說書的還會講,不過他們的觀念可就沒有你開明。”
於承均並不認為金的話算是讚美。
“宣統三年初,大家都知道大清已是岌岌可危,革命勢力一波接著一波,改朝換代是勢在必行的。那時私底下就說好,若是朝廷真被攻破,咱們就得隱藏愛新覺羅這個姓氏,改成漢人姓氏『金』這還挺常見的,從大清開始,民間的滿人就開始改漢人姓氏,很多伊爾根覺羅和愛新覺羅氏都改姓『趙』。”
金回想著過去,一手玩著自己的髮絲道:“不過我還沒來得及用上這個新姓氏,就被人害死了。”
於承均沉靜的雙眼洩漏出幾絲不明情緒。
“你記得怎麼死的?”
金雀躍地說:“當然!我是吃飯時被毒死的,要是拿根銀針扎進我咽喉,估計整根都會變黑色的。不如咱們現在就來試試看”
“奕慶。”於承均制止了金翻找針線盒不是因為家裡只有鋼針。“你是在家裡被害的?是你府裡的僕役乾的?”
金眉頭蹙起,看似很煩惱的樣子。
“我也不知道,不過我想他們不會害我。應該是我的身分洩漏出去不管是滿人還是外國人的身分。雖然我一向大門不出、二門不邁,不過紙包不住火,況且宅子裡只有兩個侍衛,要進來下毒大概很容易吧。”
於承均躊躇了會兒才開口,語氣中帶了些他沒察覺的焦慮。“你在用餐時沒有任何異狀嗎?你應該多些警覺的,明知道”
“均,人死不能復生。”金握住於承均的雙手,靈動的雙眼目不轉睛看著他。“我該慶幸下手之人毒放得夠劑量,我並未感到太大痛苦。”
“可你終究還是死了。”於承均垂下眼道。
“我知道,所以我才有機會再活一次。”金微微笑道:“想想在我那個年代的人,有幾個可以活到現在見識這不可思議的一切?”
“你要是夠長壽就可以。”於承均嘴硬道。
“我覺得,這是老天要再給我一次機會,讓我體驗生前沒能嘗過的樂事。我從不知到活著是件這麼有趣的事。現在的我可以不在意自己是滿人還是外國人,活得要消遙多了。”
金順勢將自己的下巴抵在於承均的肩膀上,一手把玩著他短短的黑髮。
“航天員上了月亮,科學家制造出不用母親生的複製羊,甚至拍了這麼多電影,過度發展還造成全球氣候暖化一百年前的二月可比現在要冷得多了。”
於承均提醒他道:“那並不完全是好事。”
“我不曉得重生之後能維持這樣多久,說不定明天就會遇上個道士把我變回一具乾屍所以我珍惜現在所有的一切。”
金狡黠一笑,“你接下來應該知道我會說什麼吧?不外乎就是我最珍惜的是跟你在一起的時間,或是因為你我才能獲得重生之類的不過我知道這招對均來說沒用。”
“那你說這些話做什麼?”於承均奇怪道。
金嚴肅地說:“均,我要問你,你為了我的死而惋惜而生氣,這是出自什麼樣的感情?”
於承均直接地說:“十有八九是憐憫,不過這任誰聽到都會同情你的。”
“不過對我來說,只要你對我有一絲好感,就算是出於憐憫、或是我曾救了你一命,這都是值得高興的。”金驕傲地抬起頭,“更何況,你也承認我很帥吧?再加上這點我就更有把握了。”
於承均完全無法理解金的思考邏輯,至少就他的認知來看,這並不足以構成“喜歡”的條件。
“金奕慶,你為什麼喜歡我?”於承均問道,臉上有些發燙,畢竟物件是自己的時候很難讓人心平氣和客觀面對。
“因為你救了我啊。”金理所當然地回答,然後像想起什麼似的頓了一下,小聲道:“可能和食慾也有些關係。”
於承均不明白金加註的是什麼意思,只能就第一點道:“如果是其它人救了你,你也可能會愛上他囉?”
“可是救了我的人是你啊,這樣的假設沒意義。”
於承均覺得自己現在所做的就像是試著開導誤入歧途的青少年一樣,但懵懂的戀愛讓青少年覺得那就是一切,怎麼說都說不聽。
“那並不是愛。”於承均直截了當道。
金似乎有些受傷,因為自己的心意被這樣否認。他茫然地說:“我也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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