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第3/4 頁)
是說說看法啊?”
“呵呵”韓印笑了兩聲,“要不你先說說?”
“算了吧,我哪敢在您面前班門弄斧啊!”
康小北嘴上謙虛,但韓印看得出他還是有些躍躍欲試,便鼓勵道:“說說看嘛,咱們一起探討探討。”
“那行,那我就說說。”康小北放慢車速,整理了一下思路,“我覺得‘1·4碎屍案’中,兇手拋屍的交通工具肯定是汽車。當下的城市夜晚十分繁華,而且拋屍當晚天氣晴好,兇手除非開私家車,否則一定會在某個地點被目擊。”
韓印點點頭,對康小北的分析表示認同,繼而問:“專案組對車輛的排查一點線索也沒發現嗎?”
“幾個拋屍地點都沒有監控裝置,古江大橋倒是有,但那裡一個晚上的車流量巨大,逐一排查起來難度很大。而且今時不同往日,現在由江南到江北已經由原先的一座橋增加到四座,另外還有一條隧道,兇手可選擇的過江方式太多了,誰知道他走哪條路啊?所以組裡現在只能儘可能排查拋屍當晚有過往返的車輛,目前還沒有什麼進展。”康小北遺憾地說。
韓印“嗯”了一聲,讓康小北往下分析,康小北便接著說道:“至於早年間的‘1·18碎屍案’,我真的說不好。當年專案組認為是騎腳踏車拋屍,我覺得有道理,但又覺得有難度。由第一拋屍地點到古江大橋差不多有6公里,古江大橋長4。5公里,由大橋到虎王山要7公里左右,再加上兇手由殺人現場到第一拋屍地的距離,估計往返一次至少會有40公里以上,而且當晚又下著大雪,就算兇手是一次性拋屍,想要在一個晚上完成,我認為從體力上和時間上都很難做到,要是分多次拋屍,那就更不可能了。而當年摩托車上橋是要透過武警盤查之後才能通行的,我想兇手應該沒有那個膽子。再有就是汽車了,可1996年有汽車的人不多,一般有車的要麼有權要麼有勢,一個外地來的剛上學沒幾天的女孩,應該不會有機會認識那樣的人。總之,一想起這個我腦子裡就亂,覺得腳踏車、摩托車、汽車都有可能,又都有漏洞。”
“除了拋屍用的交通工具,其他的你還有什麼想法?”韓印又問。
“我覺得兇手肯定是個變態。正常人怎麼會把人切碎成幾百塊,就算是為了拋屍方便,也用不著切得那麼碎,而且還有膽子把肉和頭都給煮了,還把屍體拋在鬧市區,更可氣的是,竟然兩次都拋在同一個路線,分明是向咱們警察挑戰嘛!”
“聽你的話,你是完全傾向於兩起案子是同一個兇手所為?”
“是啊,組裡的人都這樣認為。”康小北說完又小聲嘟囔一句,“只有葉姐持有一定的保留意見。”
原來專案組意見並未真正統一,這可是辦案的大忌。康小北的話讓韓印心裡犯嘀咕,又想起下午與胡局長和副組長付長林見面時,他們一個裝腔作勢,一個冷麵敷衍,韓印突然有些擔心,此番被邀請也許不只協助破案這麼簡單,他不禁在心裡暗暗提醒自己,不管發生什麼情況,都儘量要置身事外,以免捲入與案子無關的權力鬥爭中去。
見韓印不知為何突然怔住了,康小北有些著急,乾脆把車停到路邊,催促道:“印哥,你倒是說說你的分析啊?”
“哦、哦。”韓印回過神來,思索一下,謹慎地說,“好吧,有很多細節我還要再研究研究,就先簡單說兩點吧!”
“從‘犯罪地理畫像’的理論上說,靠近高速公路附近的作案,多為外地人所為。我認為這一點同樣適用於‘1·18碎屍案’的拋屍心理,也就是說我傾向於那起案子的兇手是外地人。”
韓印進一步解釋:“虎王山緊鄰寧八高速路,而這條路是當年江北進入本市的路徑之一,我認為兇手是古江以北某個城市的人,但長年生活在本市,可能是在此地工作或者求學。他逢年過節往返於家鄉和本市時,會經常看到坐落在路邊的虎王山,所以當他殺人碎屍後,想要掩蓋死者頭顱時,下意識便想起那座荒山。而如果是本市人,應該對城市比較熟悉,可能在江南就能想到比較適合的地點,沒必要冒著風險經過有武警把守的大橋去虎王山。而且當年虎王山還是座荒山,可能本地人也未必熟悉那兒。”
“對,您說得太對了,我就是風景區建好了之後才知道有那麼個地方的。家裡人也好像是聽說碎屍案,才知道有那麼座山。”康小北插上一句。
“再有是關於‘1·18碎屍案’拋屍使用的交通工具問題。”韓印接著說,“第一個可以排除汽車。如果兇手有車,就不必分多處拋屍,他可以一次性將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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